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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紀 -> 文帝紀 -> 9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詔曰:「方春和時,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樂,而吾百姓鰥寡孤獨窮困之人或阽於死亡,而莫之省憂。為民父母將何如?其議所以振貸之。」又曰:「老者非帛不煖,非肉不飽。今歲首,不時使人存問長老,又無布帛酒肉之賜,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?今聞吏稟當受鬻者,或以陳粟,豈稱養老之意哉!具為令。」有司請令縣道,年八十已上,賜米人月一石,肉二十斤,酒五斗。其九十已上,又賜帛人二疋,絮三斤。賜物及當稟鬻米者,長吏閱視,丞若尉致。不滿九十,嗇夫、令史致。二千石遣都吏循行,不稱者督之。刑者及有罪耐以上,不用此令。
《漢書·文帝紀》: 詔曰:「方春和時,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樂,而吾百姓鰥寡孤獨窮困之人或阽於死亡,而莫之省憂。為民父母將何如?其議所以振貸之。」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上》: 詔曰。今方春和。草木群生之物。皆有以自樂。而吾百姓鰥寡孤獨窮困之人。咸阽於死亡而莫之省憂。朕為民父母將何如。其議所以賑貸之。 《漢書·文帝紀》: 為民父母將何如?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朕為民父母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上》: 朕為民父母將何如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朕為民父母。 《漢書·文帝紀》: 「老者非帛不煖,非肉不飽。今歲首,不時使人存問長老,又無布帛酒肉之賜,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?今聞吏稟當受鬻者,或以陳粟,豈稱養老之意哉!具為令。」有司請令縣道,年八十已上,賜米人月一石,肉二十斤,酒五斗。其九十已上,又賜帛人二疋,絮三斤。賜物及當稟鬻米者,長吏閱視,丞若尉致。 《太平御覽·壽老》: 老者非帛不暖,非肉不飽。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,又無布帛酒肉之賜,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哉?具為令有司,請令縣道八十以上賜米人月一石,肉二十斤、酒五斗;其九十以上又賜帛人二匹、絮三斤。賜物及當廩鬻米者,長吏閱視,丞若尉致之。 《孟子·盡心上》: 使養其老。五十非帛不煖,七十非肉不飽。 《漢書·文帝紀》: 老者非帛不煖,非肉不飽。 《太平御覽·壽老》: 老者非帛不暖,非肉不飽。 《漢書·文帝紀》: 肉二十斤,酒五斗。其九十已上,又賜帛人二疋,絮三斤。 《後漢書·孝順孝沖孝質帝紀》: 肉二十斤,酒五斗;九十以上加賜帛,人二匹,絮三斤。 《太平御覽·壽老》: 肉二十斤、酒五斗;其九十以上又賜帛人二匹、絮三斤。 《漢書·文帝紀》: 刑者及有罪耐以上,不用此令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其亡逃及有罪耐以上,不用此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