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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纪 -> 元帝纪 -> 40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四年春二月,诏曰:“朕承至尊之重,不能烛理百姓,娄遭凶咎。加以边竟不安,师旅在外,赋敛转输,元元骚动,穷困亡聊,犯法抵罪。夫上失其道而绳下以深刑,朕甚痛之。其赦天下,所贷贫民勿收责。”
《汉书·武帝纪》: 诏曰:“朕以眇身承至尊, 《汉书·昭帝纪》: 诏曰:“朕以眇身获保宗庙,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诏曰:“朕以眇身奉承祖宗,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诏曰:“朕承宗庙, 《汉书·元帝纪》: 诏曰:“朕承至尊之重, 《汉书·成帝纪》: 诏曰:“朕获保宗庙, 《汉书·成帝纪》: 诏曰:“朕承天地,获保宗庙,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诏曰:“朕承宗庙之重,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诏曰:“朕获保宗庙, 《汉书·眭两夏侯京翼李传》: 而下诏曰:“朕获保宗庙, 《后汉书·显宗孝明帝纪》: 诏曰:“朕奉承祖业, 《后汉书·显宗孝明帝纪》: 诏曰:“朕以无德,奉承大业, 《后汉书·肃宗孝章帝纪》: 诏曰:“朕以眇身, 《后汉书·肃宗孝章帝纪》: 诏曰:“朕以无德,奉承大业, 《后汉书·孝和孝殇帝纪》: 诏曰:“朕以眇末, 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 诏曰:“朕以幼冲,奉承鸿业, 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 诏曰:“朕以不德,奉郊庙,承大业, 《后汉书·孝顺孝冲孝质帝纪》: 诏曰:“朕以不德,统奉鸿业, 《三国志·齐王纪》: 诏曰:“朕以眇身,继承鸿业, 《群书治要·本纪》: 诏曰:朕以暗陋奉承大业, 《群书治要·本纪》: 诏曰:朕以无德,奉承大业, 《群书治要·本纪》: 诏曰:朕以无德,奉承大业, 《太平御览·世祖太武皇帝》: 诏曰:“朕承祖宗重光之绪, 《太平御览·高宗文成皇帝》: 诏曰:“朕以眇身,纂承大业, 《太平御览·贡举上》: 诏曰:“朕以眇末, 《汉书·元帝纪》: 师旅在外, 《汉书·魏相丙吉传》: 师旅在外,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朕甚愍焉。其赦天下, 《汉书·元帝纪》: 朕甚闵焉。其赦天下。 《汉书·元帝纪》: 甚自伤焉。其赦天下。 《汉书·元帝纪》: 朕甚痛之。其赦天下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二》: 朕甚悯焉。其赦天下。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中》: 甚自伤焉。其赦天下。 《史记·吴王濞列传》: 朕甚痛之。 《汉书·景帝纪》: 朕甚痛之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朕甚痛之。 《汉书·元帝纪》: 朕甚痛之。 《汉书·荆燕吴传》: 朕甚痛之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二》: 朕甚痛之。 《太平御览·栲掠》: 朕甚痛之。 《汉书·元帝纪》: 其赦天下,所贷贫民勿收责。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中》: 赦天下。所赈贷贫民。勿收责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所振贷勿收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所振贷物勿收。 《汉书·元帝纪》: 所贷贫民勿收责。 《汉书·成帝纪》: 诸逋租赋所振贷勿收。 《汉书·成帝纪》: 诸逋租赋所振贷勿收。 《汉书·成帝纪》: 所振贷贫民,勿收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三》: 所赈贷贫民勿收。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中》: 所赈贷贫民。勿收责。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一》: 诸逋租赋。赈贷勿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