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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書 -> 漢書 -> 志 -> 律曆志 -> 律曆志上 -> 16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權與物鈞而生衡,衡運生規,規圜生矩,矩方生繩,繩直生準,準正則平衡而鈞權矣。是為五則。規者,所以規圜器械,令得其類也。矩者,所以矩方器械,令不失其形也。規矩相須,陰陽位序,圜方乃成。準者,所以揆平取正也。繩者,上下端直,經緯四通也。準繩連體,衡權合德,百工繇焉,以定法式,輔弼執玉,以翼天子。《詩》云:「尹氏大師,秉國之鈞,四方是維,天子是毗,俾民不迷。」咸有五象,其義一也。以陰陽言之,大陰者,北方。北,伏也,陽氣伏於下,於時為冬。冬,終也,物終臧,乃可稱。水潤下。知者謀,謀者重,故為權也。大陽者,南方。南,任也,陽氣任養物,於時為夏。夏,假也,物假大,乃宣平。火炎上。禮者齊,齊者平,故為衡也。少陰者,西方。西,遷也,陰氣遷落物,於時為秋。秋,胆也,物呙斂,乃成孰。金從革,改更也。義者成,成者方,故為矩也。少陽者,東方。東,動也,陽氣動物,於時為春。春,蠢也,物蠢生,乃動運。木曲直。仁者生,生者圜,故為規也。中央者,陰陽之內,四方之中,經緯通達,乃能端直,於時為四季。土稼嗇蕃息。信者誠,誠者直,故為繩也。五則揆物,有輕重圜方平直陰陽之義,四方四時之體,五常五行之象。厥法有品,各順其方而應其行。職在大行,鴻臚掌之。
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權與物鈞而生衡,衡運生規,規圜生矩,矩方生繩,繩直生準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而五權備矣。物與權均而生衡。衡運而生規。規圓而生矩。矩方而生繩。繩直而生物定矣。 《潛夫論·志氏姓》: 「尹氏大師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「尹氏大師, 《荀子·宥坐》: 尹氏大師,維周之氐;秉國之均,四方是維;天子是庳,卑民不迷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尹氏大師,秉國之鈞,四方是維,天子是毗,俾民不迷。 《詩經·節南山》: 尹氏大師、維周之氐。秉國之均、四方是維。天子是毗、俾民不迷。 《太平御覽·太師》: 尹氏太師,維周之氐,秉國之均,四方是維,天子是毗,俾民不迷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秉國之鈞, 《抱朴子·漢過》: 秉國之鈞, 《抱朴子·窮達》: 秉國之鈞, 《孔子家語·始誅》: 天子是毗,俾民不迷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天子是毗,俾民不迷。 《詩經·節南山》: 天子是毗、俾民不迷。 《太平御覽·太師》: 天子是毗,俾民不迷。 《說苑·政理》: 俾民不迷! 《韓詩外傳·卷三》: 俾民不迷。 《孔子家語·始誅》: 俾民不迷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俾民不迷。 《詩經·節南山》: 俾民不迷。 《太平御覽·太師》: 俾民不迷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陽氣伏於地下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陽氣伏於下, 《白虎通德論·五行》: 時為冬,冬之為言終也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於時為冬。冬,終也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冬,終也,物終臧, 《釋名·釋天》: 冬,終也,物終成也。 《太平御覽·冬上》: 冬,終也,物終成也。 《太平御覽·冬下》: 冬,終也,萬物於是終也。 《史記·律書》: 壬之為言任也,言陽氣任養萬物於下也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任也,陽氣任養物,於時為夏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春,蠢也,物蠢生, 《藝文類聚·春》: 春之為言蠢也。物蠢而生。 《太平御覽·春上》: 春之言蠢也,萬物蠢然而生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經緯通達, 《水經注·穀水》: 經緯通達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職在大行,鴻臚掌之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職在鴻臚。鴻臚掌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