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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志 -> 律曆志 -> 律曆志上 -> 21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後二十七年,元鳳三年,太史令張壽王上書言:「曆者天地之大紀,上帝所為。傳黃帝調律曆,漢元年以來用之。今陰陽不調,宜更曆之過也。」詔下主曆使者鮮于妄人詰問,壽王不服。妄人請與治曆大司農中丞麻光等二十餘人雜候日月晦朔弦望、八節二十四氣,鈞校諸曆用狀。奏可。詔與丞相、御史、大將軍、右將軍史各一人雜候上林清臺,課諸曆疏密,凡十一家。以元鳳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,盡五年十二月,各有第。壽王課疏遠。案漢元年不用黃帝調曆,壽王非漢曆,逆天道,非所宜言,大不敬。有詔勿劾。復候,盡六年。太初曆第一,即墨徐萬且、長安徐禹治太初曆亦第一。壽王及待詔李信治黃帝調曆,課皆疏闊,又言黃帝至元鳳三年六千餘歲。丞相屬寶、長安單安國、安陵桮育治終始,言黃帝以來三千六百二十九歲,不與壽王合。壽王又移帝王錄,舜、禹年歲不合人年。壽王言化益為天子代禹,驪山女亦為天子,在殷周間,皆不合經術。壽王曆乃太史官殷曆也。壽王猥曰安得五家曆,又妄言太初曆虧四分日之三,去小餘七百五分,以故陰陽不調,謂之亂世。劾壽王吏八百石,古之大夫,服儒衣,誦不詳之辭,作祅言欲亂制度,不道。奏可。壽王候課,比三年下,終不服。再劾死,更赦勿劾,遂不更言,誹謗益甚,竟以下吏。故曆本之驗在於天,自漢曆初起,盡元鳳六年,三十六歲,而是非堅定。
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後二十七年,元鳳三年,太史令張壽王上書言:「曆者天地之大紀,上帝所為。傳黃帝調律曆,漢元年以來用之。今陰陽不調,宜更曆之過也。」詔下主曆使者鮮于妄人詰問,壽王不服。妄人請與治曆大司農中丞麻光等二十餘人雜候日月晦朔弦望、八節二十四氣,鈞校諸曆用狀。奏可。詔與丞相、御史、大將軍、右將軍史各一人雜候上林清臺,課諸曆疏密,凡十一家。以元鳳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,盡五年十二月,各有第。壽王課疏遠。案漢元年不用黃帝調曆,壽王非漢曆,逆天道,非所宜言,大不敬。有詔勿劾。復候,盡六年。太初曆第一,即墨徐萬且、長安徐禹治太初曆亦第一。壽王及待詔李信治黃帝調曆,課皆疏闊, 《太平御覽·歷》: 後二十七年,元鳳三年,太史令張壽王上書言:「歷者天地之大紀,上帝所為。傳黃帝調律歷,漢元年以來用之。今陰陽不調,宜更歷之過也。」詔下,主歷使者鮮于妄人,請與治歷大司農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,雜侯日月晦朔弦望、八節二十四氣,鈞校諸歷用狀。奏可。詔與丞相御史、大將軍、右將軍史各一人,雜候上林清臺,課諸歷疏密,凡十一家。以元鳳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,盡五年十二月,各有第。壽王課疏遠。案漢元年不用黃帝調歷,壽王非漢歷、逆天道,非所宜言,大不敬。有詔勿劾。復候,盡六年。太初歷第一,即墨徐萬且、長安徐禹治太初歷亦第一。壽王及待詔李信治黃帝調歷。課皆疏闊。 《史記·淮南衡山列傳》: 丞相、御史、大將軍、 《漢書·成帝紀》: 丞相、御史與將軍、 《漢書·成帝紀》: 賜丞相、御史、將軍、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詔與丞相、御史、大將軍、 《漢書·五行志中之下》: 丞相、御史大夫、 《漢書·淮南衡山濟北王傳》: 丞相、御史大夫、將軍、 《漢書·霍光金日磾傳》: 遂召丞相、御史、將軍、 《漢書·蓋諸葛劉鄭孫毌將何傳》: 丞相、御史、將軍、 《太平御覽·歷》: 詔與丞相御史、大將軍、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非所宜言,大不敬。 《漢書·楊胡朱梅云傳》: 非所宜言,大不敬。 《漢書·傅常鄭甘陳段傳》: 非所宜言,大不敬。 《漢書·傅常鄭甘陳段傳》: 非所宜言,大不敬也。 《漢書·何武王嘉師丹傳》: 非所宜言,大不道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二》: 必曰非所宜言。大不敬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三》: 湯坐非所宜言。大不敬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非所宜言,大不敬, 《群書治要·桓子新論》: 非所宜言,大不敬, 《太平御覽·歷》: 非所宜言,大不敬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大不敬。有詔勿劾。 《漢書·王莽傳下》: 大不敬。」有詔勿劾, 《太平御覽·歷》: 大不敬。有詔勿劾。 《太平御覽·節》: 大不敬。」有詔勿劾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有詔勿劾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有詔勿劾, 《漢書·匡張孔馬傳》: 有詔勿劾。 《漢書·王莽傳下》: 有詔勿劾, 《後漢書·張法滕馮度楊列傳》: 有詔勿劾。 《藝文類聚·讓》: 有詔勿劾, 《太平御覽·歷》: 有詔勿劾。 《太平御覽·節》: 有詔勿劾, 《春秋繁露·王道通三》: 謂之亂世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謂之亂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