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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志 -> 律历志 -> 律历志上 -> 21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后二十七年,元凤三年,太史令张寿王上书言:“历者天地之大纪,上帝所为。传黄帝调律历,汉元年以来用之。今阴阳不调,宜更历之过也。”诏下主历使者鲜于妄人诘问,寿王不服。妄人请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馀人杂候日月晦朔弦望、八节二十四气,钧校诸历用状。奏可。诏与丞相、御史、大将军、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,课诸历疏密,凡十一家。以元凤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,尽五年十二月,各有第。寿王课疏远。案汉元年不用黄帝调历,寿王非汉历,逆天道,非所宜言,大不敬。有诏勿劾。复候,尽六年。太初历第一,即墨徐万且、长安徐禹治太初历亦第一。寿王及待诏李信治黄帝调历,课皆疏阔,又言黄帝至元凤三年六千馀岁。丞相属宝、长安单安国、安陵桮育治终始,言黄帝以来三千六百二十九岁,不与寿王合。寿王又移帝王录,舜、禹年岁不合人年。寿王言化益为天子代禹,骊山女亦为天子,在殷周间,皆不合经术。寿王历乃太史官殷历也。寿王猥曰安得五家历,又妄言太初历亏四分日之三,去小馀七百五分,以故阴阳不调,谓之乱世。劾寿王吏八百石,古之大夫,服儒衣,诵不详之辞,作祅言欲乱制度,不道。奏可。寿王候课,比三年下,终不服。再劾死,更赦勿劾,遂不更言,诽谤益甚,竟以下吏。故历本之验在于天,自汉历初起,尽元凤六年,三十六岁,而是非坚定。
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: 后二十七年,元凤三年,太史令张寿王上书言:“历者天地之大纪,上帝所为。传黄帝调律历,汉元年以来用之。今阴阳不调,宜更历之过也。”诏下主历使者鲜于妄人诘问,寿王不服。妄人请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馀人杂候日月晦朔弦望、八节二十四气,钧校诸历用状。奏可。诏与丞相、御史、大将军、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,课诸历疏密,凡十一家。以元凤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,尽五年十二月,各有第。寿王课疏远。案汉元年不用黄帝调历,寿王非汉历,逆天道,非所宜言,大不敬。有诏勿劾。复候,尽六年。太初历第一,即墨徐万且、长安徐禹治太初历亦第一。寿王及待诏李信治黄帝调历,课皆疏阔, 《太平御览·历》: 后二十七年,元凤三年,太史令张寿王上书言:“历者天地之大纪,上帝所为。传黄帝调律历,汉元年以来用之。今阴阳不调,宜更历之过也。”诏下,主历使者鲜于妄人,请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,杂侯日月晦朔弦望、八节二十四气,钧校诸历用状。奏可。诏与丞相御史、大将军、右将军史各一人,杂候上林清台,课诸历疏密,凡十一家。以元凤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,尽五年十二月,各有第。寿王课疏远。案汉元年不用黄帝调历,寿王非汉历、逆天道,非所宜言,大不敬。有诏勿劾。复候,尽六年。太初历第一,即墨徐万且、长安徐禹治太初历亦第一。寿王及待诏李信治黄帝调历。课皆疏阔。 《史记·淮南衡山列传》: 丞相、御史、大将军、 《汉书·成帝纪》: 丞相、御史与将军、 《汉书·成帝纪》: 赐丞相、御史、将军、 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: 诏与丞相、御史、大将军、 《汉书·五行志中之下》: 丞相、御史大夫、 《汉书·淮南衡山济北王传》: 丞相、御史大夫、将军、 《汉书·霍光金日磾传》: 遂召丞相、御史、将军、 《汉书·盖诸葛刘郑孙毌将何传》: 丞相、御史、将军、 《太平御览·历》: 诏与丞相御史、大将军、 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: 非所宜言,大不敬。 《汉书·杨胡朱梅云传》: 非所宜言,大不敬。 《汉书·傅常郑甘陈段传》: 非所宜言,大不敬。 《汉书·傅常郑甘陈段传》: 非所宜言,大不敬也。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非所宜言,大不道。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二》: 必曰非所宜言。大不敬。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三》: 汤坐非所宜言。大不敬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非所宜言,大不敬, 《群书治要·桓子新论》: 非所宜言,大不敬, 《太平御览·历》: 非所宜言,大不敬。 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: 大不敬。有诏勿劾。 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 大不敬。”有诏勿劾, 《太平御览·历》: 大不敬。有诏勿劾。 《太平御览·节》: 大不敬。”有诏勿劾, 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: 有诏勿劾。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有诏勿劾, 《汉书·匡张孔马传》: 有诏勿劾。 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 有诏勿劾, 《后汉书·张法滕冯度杨列传》: 有诏勿劾。 《艺文类聚·让》: 有诏勿劾, 《太平御览·历》: 有诏勿劾。 《太平御览·节》: 有诏勿劾, 《春秋繁露·王道通三》: 谓之乱世。 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: 谓之乱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