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inese Text Project | |
Simplified Chinese version |
Histories -> Han Shu -> 志 -> 食货志 -> 食货志下 -> 67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货”,左曰“布”,重二十五铢,直货泉二十五。货泉径一寸,重五铢,文右曰“货”,左曰“泉”,枚直一,与货布二品并行。又以大钱行久,罢之,恐民挟不止,乃令民且独行大钱,与新货泉俱枚直一,并行尽六年,毋得复挟大钱矣。每壹易钱,民用破业,而大陷刑。莽以私铸钱死,及非沮宝货投四裔,犯法者多,不可胜行,乃更轻其法:私铸作泉布者,与妻子没入为官奴婢;吏及比伍,知而不举告,与同罪;非沮宝货,民罚作一岁,吏免官。犯者俞众,及五人相坐皆没入,郡国槛车铁锁,传送长安锺官,愁苦死者什六七。
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 每壹易钱,民用破业,而大陷刑。莽以私铸钱死,及非沮宝货投四裔,犯法者多,不可胜行,乃更轻其法:私铸作泉布者,与妻子没入为官奴婢;吏及比伍,知而不举告,与同罪;非沮宝货,民罚作一岁,吏免官。犯者俞众,及五人相坐皆没入,郡国槛车铁锁,传送长安锺官,愁苦死者什六七。 《群书治要·志》: 每壹易钱,民用破业,而大陷刑,莽以私铸钱死,及非沮宝货投四裔,犯法者多,不可胜计,乃更轻其法,私铸作泉布者,与妻子没入为官奴婢,吏及比伍,知而不举吿与同罪,非沮宝货民,罚作一岁,吏免官,犯者俞衆,及五人相坐,皆没入郡国,槛车铁鏁,传送长安钟官,愁苦死者十六七。 《史记·孝文本纪》: 妾愿没入为官婢, 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》: 妾愿入身为官婢, 《列女传·齐太仓女》: 妾愿入身为官婢, 《汉书·刑法志》: 妾愿没入为官婢, 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 与妻子没入为官奴婢; 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 皆没入为官奴婢。 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 没入为官奴婢。 《前汉纪·孝文皇帝纪下》: 妾愿没身为官奴。 《三国志·毛玠传》: 其妻子没为官奴婢, 《群书治要·志》: 妾愿没入为官婢, 《群书治要·志》: 与妻子没入为官奴婢, 《群书治要·后妃传》: 妻子没为官奴婢。 《艺文类聚·孝》: 妾乞没为官婢, 《太平御览·汉孝文皇帝》: 愿没入为官婢, 《太平御览·大理卿》: 自没为官奴婢, 《太平御览·孝女》: 妾愿没为官奴, 《太平御览·女》: 妾愿入官没为婢, 《太平御览·旱》: 其妻子没为官婢。 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 郡国槛车铁锁,传送长安锺官, 《群书治要·志》: 皆没入郡国,槛车铁鏁,传送长安钟官, 《太平御览·锁》: 郡国槛车铁锁传送长安锺官。 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 愁苦死者什六七。 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 愁苦死者什六七。 《群书治要·志》: 愁苦死者十六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