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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书 -> 汉书 -> 志 -> 五行志 -> 五行志上 -> 19 - 相似段落[详细说明]
九年“夏四月,陈火”。董仲舒以为陈夏徵舒杀君,楚严王托欲为陈讨贼,陈国辟门而待之,至因灭陈。陈臣子尤毒恨甚,极阴生阳,故致火灾。刘向以为先是陈侯弟招杀陈太子偃师,皆外事,不因其宫馆者,略之也。八年十月壬午,楚师灭陈,春秋不与蛮夷灭中国,故复书陈火也。左氏经曰“陈灾”。传曰“郑屓灶曰:‘五年,陈将复封,封五十二年而遂亡。’子产问其故,对曰:‘陈,水属也。火,水妃也,而楚所相也。今火出而火陈,逐楚而建陈也。妃以五陈,故曰五年。岁五及鹑火,而后陈卒亡,楚克有之,天之道也。’”说曰:颛顼以水王,陈其族也。今兹岁在星纪,后五年在大梁。大梁,昴也。金为水宗,得其宗而昌,故曰“五年陈将复封”。楚之先为火正,故曰“楚所相也”。天以一生水,地以二生火,天以三生木,地以四生金,天以五生土。五位皆以五而合,而阴阳易位,故曰“妃以五成”。然则水之大数六,火七,木八,金九,土十。故水以天一为火二牡,木以天三为土十牡,土以天五为水六牡,火以天七为金四牡,金以天九为木八牡。阳奇为牡,阴耦为妃。故曰“水,火之牡也;火,水妃也”。于易,坎为水,为中男,离为火,为中女,盖取诸此也。自大梁四岁而及鹑火,四周四十八岁,凡五及鹑火,五十二年而陈卒亡。火盛水衰,故曰“天之道也”。哀公十七年七月己卯,楚灭陈。
《春秋谷梁传·昭公九年》: 夏,四月,陈火。 《春秋公羊传·昭公九年》: 夏,四月,陈火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上》: “夏四月,陈火”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上》: 极阴生阳,故致火灾。 《汉书·眭两夏侯京翼李传》: 曰极阴生阳,恐有火灾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上》: 极阴生阳, 《汉书·眭两夏侯京翼李传》: 极阴生阳, 《春秋左传·昭公八年》: 陈侯之弟招,杀陈世子偃师。 《春秋左传·昭公八年》: 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, 《春秋谷梁传·昭公八年》: 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。 《春秋公羊传·昭公元年》: 此陈侯之弟招也,何以不称弟?贬。曷为贬?为杀世子偃师贬, 《春秋公羊传·昭公元年》: 曰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。 《春秋公羊传·昭公八年》: 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上》: 刘向以为先是陈侯弟招杀陈太子偃师, 《太平御览·太子二》: 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。 《太平御览·罪》: 陈侯之弟招煞太子偃师, 《春秋左传·昭公八年》: 十月,壬午,楚师灭陈, 《春秋谷梁传·昭公八年》: 十月壬午,楚师灭陈。 《春秋公羊传·昭公八年》: 十月壬午,楚师灭陈, 《汉书·五行志上》: 八年十月壬午,楚师灭陈, 《春秋左传·昭公九年》: 夏,四月,陈灾,郑裨灶曰,五年,陈将复封,封五十二年而遂亡,子产问其故,对曰,陈,水属也,火,水妃也,而楚所相也,今火出而火陈,逐楚而建陈也,妃以五成,故曰五年,岁五及鹑火,而后陈卒亡,楚克有之,天之道也,故曰五十二年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上》: 陈灾”。传曰“郑屓灶曰:‘五年,陈将复封,封五十二年而遂亡。’子产问其故,对曰:‘陈,水属也。火,水妃也,而楚所相也。今火出而火陈,逐楚而建陈也。妃以五陈,故曰五年。岁五及鹑火,而后陈卒亡,楚克有之,天之道也。’ 《太平御览·占候》: 夏四月,陈灾。郑裨灶曰:“五年陈将复封,五十二年遂亡。”子产问其故,对曰:“陈,水属也。火,水妃也,而楚所相也。今火出而火陈,逐楚而建陈也。妃以五成,故曰五年。岁五及鹑火,而后陈卒亡,楚克有之,天之道也,故曰五十二年。” 《春秋左传·昭公九年》: 岁五及鹑火,而后陈卒亡,楚克有之, 《汉书·五行志上》: 岁五及鹑火,而后陈卒亡,楚克有之, 《太平御览·征伐中》: 岁五及鹑火而后陈亡,楚克之。 《太平御览·占候》: 岁五及鹑火,而后陈卒亡,楚克有之, 《春秋左传·昭公八年》: 而后陈卒亡, 《春秋左传·昭公九年》: 而后陈卒亡, 《汉书·五行志上》: 而后陈卒亡, 《太平御览·占候》: 而后陈卒亡, 《春秋左传·襄公二十八年》: 今兹宋郑其饥乎,岁在星纪, 《汉书·五行志上》: 今兹岁在星纪, 《太平御览·星上》: 今兹宋、郑其饥乎?岁在星纪, 《太平御览·凶荒》: 今兹宋其饥乎?岁在星纪而淫于玄枵, 《太平御览·占候》: 今兹宋、郑其饥乎!岁在星纪, 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: 天以一生水,地以二生火,天以三生木,地以四生金,天以五生土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上》: 天以一生水,地以二生火,天以三生木,地以四生金,天以五生土。 《太平御览·五行》: 天以一生水,地以二生火,天以三生木,地以四生金,天以五生土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上》: 而阴阳易位, 《后汉书·邓寇列传》: 阴阳易位, 《楚辞·涉江》: 阴阳易位, 《春秋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 水火之牡也, 《汉书·五行志上》: 水,火之牡也;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水,火之牡也。 《太平御览·占候》: 水,火之牡也。 《太平御览·孛》: 水,火之牡也, 《汉书·五行志上》: 离为火,为中女, 《周易·说卦》: 离为火,为日,为电,为中女, 《汉书·五行志上》: 盖取诸此也。 《周易·说卦》: 盖取诸此也。 《文心雕龙·章表》: 盖取诸此也。 《太平御览·章表》: 盖取诸此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