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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志 -> 五行志 -> 五行志下之下 -> 4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严公十八年“三月,日有食之”。谷梁传曰,不言日,不言朔,夜食。史推合朔在夜,明旦日食而出,出而解,是为夜食。刘向以为夜食者,阴因日明之衰而夺其光,象周天子不明,齐桓将夺其威,专会诸侯而行伯道。其后遂九合诸侯,天子使世子会之,此其效也。公羊传曰食晦。董仲舒以为宿在东壁,鲁象也。后公子庆父、叔牙果通于夫人以劫公。刘歆以为晦鲁、卫分。
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日有食之”。谷梁传曰,言日不言朔,食晦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日有食之”。谷梁传曰,不言日,不言朔,夜食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日有食之”。谷梁传曰,言日不言朔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日有食之”。谷梁传曰,言朔不言日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日有食之”。谷梁传曰,不言日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董仲舒以为宿在东壁,鲁象也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董仲舒以为宿在轸、角,楚大国象也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,晋国象也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董仲舒以为宿在心,天子之象也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董仲舒以为宿在胃,鲁象也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董仲舒以为宿在心,天子象也。 《春秋公羊传·庄公二十七年》: 公子庆父、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后公子庆父、叔牙果通于夫人以劫公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,燕、越之分野也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六月,赵与晋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晦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三月齐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二月朔齐、越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正月朔燕、越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二月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三月晦朓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、燕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、燕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五月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六月晋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二月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三月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二日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二日宋、燕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六月晋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、卫分。 《太平御览·夏上》: 刘歆以为六月二日,鲁分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