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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志 -> 五行志 -> 五行志下之下 -> 14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十年“四月丙辰,日有食之”。董仲舒、刘向以为后陈夏徵舒弑其君,楚灭萧,晋灭二国,王札子杀召伯、毛伯。刘歆以为二月鲁、卫分。
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日有食之”。董仲舒、刘向以为后陈夏徵舒弑其君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日有食之”。董仲舒、刘向以为后晋败楚、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日有食之”。董仲舒、刘向以为后楚灭舒庸,晋弑其君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日有食之”。董仲舒、刘向以为后郑灭许, 《春秋左传·宣公十五年》: 王札子杀召伯,毛伯。 《春秋谷梁传·宣公十五年》: 王札子杀召伯、毛伯。 《春秋公羊传·宣公十五年》: 王札子杀召伯、毛伯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中之下》: 王札子杀召伯、毛伯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王札子杀召伯、毛伯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,燕、越之分野也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六月,赵与晋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晦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三月齐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二月朔齐、越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正月朔燕、越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二月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三月晦朓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、燕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、燕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五月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六月晋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二月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三月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二日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二日宋、燕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六月晋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、卫分。 《太平御览·夏上》: 刘歆以为六月二日,鲁分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