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inese Text Project | |
Simplified Chinese version |
Histories -> Han Shu -> 志 -> 五行志 -> 五行志下之下 -> 27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昭公七年“四月甲辰朔,日有食之”。董仲舒、刘向以为先是楚灵王弑君而立,会诸侯,执徐子,灭赖,后陈公子招杀世子,楚因而灭之,又灭蔡,后灵王亦弑死。刘歆以为二月鲁、卫分。传曰晋侯问于士文伯曰:“谁将当日食?”对曰:“鲁、卫恶之,卫大鲁小。”公曰:“何故?”对曰:“去卫地,如鲁地,于是有灾,其卫君乎?鲁将上卿。”是岁,八月卫襄公卒,十一月鲁季孙宿卒。晋侯谓士文伯曰:“吾所问日食从矣,可常乎?”对曰:“不可。六物不同,民心不壹,事序不类,官职不则,同始异终,胡可常也?《诗》曰:‘或宴宴居息,或尽悴事国。’其异终也如是。”公曰:“何谓六物?”对曰:“
《春秋左传·昭公七年》: 四月,甲辰,朔,日有食之。 《春秋左传·昭公七年》: 四月,甲辰,朔,日有食之, 《春秋谷梁传·昭公七年》: 四月甲辰朔,日有食之。 《春秋公羊传·昭公七年》: 四月甲辰朔,日有食之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“四月甲辰朔,日有食之”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日有食之,既”。董仲舒、刘向以为先是楚商臣弑父而立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日有食之”。董仲舒、刘向以为先是楚灵王弑君而立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,燕、越之分野也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六月,赵与晋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晦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三月齐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二月朔齐、越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正月朔燕、越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二月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三月晦朓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、燕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、燕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五月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六月晋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二月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三月鲁、卫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二日鲁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二日宋、燕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六月晋、赵分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、卫分。 《太平御览·夏上》: 刘歆以为六月二日,鲁分也。 《春秋左传·昭公七年》: 晋侯问于士文伯曰,谁将当日食,对曰,鲁卫恶之,卫大鲁小,公曰,何故,对曰,去卫地,如鲁地,于是有灾,鲁实受之,其大咎,其卫君乎,鲁将上卿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传曰晋侯问于士文伯曰:“谁将当日食?”对曰:“鲁、卫恶之,卫大鲁小。”公曰:“何故?”对曰:“去卫地,如鲁地,于是有灾,其卫君乎?鲁将上卿。” 《太平御览·占候》: 晋侯问于士文伯曰:“谁将当日食?”对曰:“鲁、卫恶之,卫大鲁小。”公曰:“何故?”对曰:“去卫地,如鲁地,于是有灾,鲁实授之。其大咎其卫君乎!鲁将上卿。” 《春秋左传·昭公七年》: 八月,卫襄公卒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八月卫襄公卒, 《春秋左传·昭公七年》: 十一月,季武子卒,晋侯谓伯瑕曰,吾所问日食从矣,可常乎,对曰,不可,六物不同,民心不壹,事序不类,官职不则,同始异终,胡可常也,诗曰,或燕燕居息,或憔悴事国,其异终也如是,公曰,何谓六物对曰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十一月鲁季孙宿卒。晋侯谓士文伯曰:“吾所问日食从矣,可常乎?”对曰:“不可。六物不同,民心不壹,事序不类,官职不则,同始异终,胡可常也?《诗》曰:‘或宴宴居息,或尽悴事国。’其异终也如是。”公曰:“何谓六物?”对曰: 《春秋左传·昭公七年》: 或燕燕居息,或憔悴事国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或宴宴居息,或尽悴事国。 《诗经·北山》: 或燕燕居息、或尽瘁事国。 《群书治要·小雅》: 或燕燕以居息,或尽瘁以事国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