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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传 -> 文三王传 -> 21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济东王彭离立二十九年。彭离骄悍,昏莫私与其奴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,杀人取财物以为好。所杀发觉者百馀人,国皆知之,莫敢夜行。所杀者子上书告言,有司请诛,武帝弗忍,废为庶人,徙上庸,国除,为大河郡。
《史记·梁孝王世家》: 以孝景中六年为济东王。二十九年,彭离骄悍,无人君礼,昏暮私与其奴、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杀人,取财物以为好。所杀发觉者百馀人,国皆知之,莫敢夜行。所杀者子上书言。汉有司请诛,上不忍,废以为庶人,迁上庸,地入于汉,为大河郡。 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 济东王彭离立二十九年。彭离骄悍,昏莫私与其奴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,杀人取财物以为好。所杀发觉者百馀人,国皆知之,莫敢夜行。所杀者子上书告言,有司请诛,武帝弗忍,废为庶人,徙上庸,国除,为大河郡。 《史记·梁孝王世家》: 以孝景中六年为济东王。二十九年,彭离骄悍,无人君礼,昏暮私与其奴、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杀人,取财物以为好。 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 济东王彭离立二十九年。彭离骄悍,昏莫私与其奴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,杀人取财物以为好。 《太平御览·嗜好》: 济东王彭离,昏暮私与其奴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,杀人取财物以为好。 《史记·梁孝王世家》: 汉有司请诛,天子弗忍诛,废明为庶人。迁房陵,地入于汉为郡。 《史记·梁孝王世家》: 汉有司请诛,上不忍,废以为庶人,迁上庸,地入于汉,为大河郡。 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 有司请诛,武帝弗忍,废为庶人,徙上庸,国除,为大河郡。 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 有司请诛,武帝弗忍,废为庶人,徙房陵,国除。 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 有司请诛,武帝弗忍,废为庶人,徙上庸,国除, 《史记·梁孝王世家》: 汉有司请诛,天子弗忍诛,废明为庶人。 《史记·梁孝王世家》: 汉有司请诛,上不忍,废以为庶人, 《史记·三王世家》: 有司请诛旦妻子。孝昭以骨肉之亲,不忍致法,宽赦旦妻子,免为庶人。 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 有司请诛,武帝弗忍,废为庶人, 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 有司请诛,武帝弗忍,废为庶人, 《汉书·宣元六王传》: 有司请诛王,有诏废徙房陵。 《汉书·外戚传下》: 有司请诛之,上不忍致法,废为庶人, 《史记·梁孝王世家》: 汉有司请诛,上不忍, 《史记·三王世家》: 公卿有司请行罚诛。天子以骨肉之故,不忍致法于胥, 《史记·三王世家》: 有司请诛旦妻子。孝昭以骨肉之亲,不忍致法, 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 有司请诛,武帝弗忍, 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 有司请诛,武帝弗忍, 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 有司请诛,上不忍, 《汉书·宣元六王传》: 有司奏请逮捕钦,上不忍致法, 《汉书·外戚传下》: 有司请诛之,上不忍致法, 《前汉纪·孝武皇帝纪五》: 有司请诛瑞。上不忍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一》: 有司请捕诛去。上不忍致法。 《史记·梁孝王世家》: 汉有司请诛, 《史记·梁孝王世家》: 汉有司请诛, 《汉书·淮南衡山济北王传》: 有司请诛。 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 有司请诛, 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 有司请诛, 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 有司请诛, 《汉书·宣元六王传》: 有司请诛王, 《汉书·外戚传下》: 有司请诛之, 《前汉纪·孝武皇帝纪五》: 有司请诛瑞。 《前汉纪·孝昭皇帝纪》: 有司请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