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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传 -> 爰盎晁错传 -> 2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绛侯为丞相,朝罢趋出,意得甚。上礼之恭,常目送之。盎进曰:“丞相何如人也?”上曰:“社稷臣。”盎曰:“绛侯所谓功臣,非社稷臣。社稷臣主在与在,主亡与亡。方吕后时,诸吕用事,擅相王,刘氏不绝如带。是时绛侯为太尉,本兵柄,弗能正。吕后崩,大臣相与共诛诸吕,太尉主兵,适会其成功,所谓功臣,非社稷臣。丞相如有骄主色,陛下谦让,臣主失礼,窃为陛下弗取也。”后朝,上益庄,丞相益畏。已而绛侯望盎曰:“吾与汝兄善,今儿乃毁我!”盎遂不谢。
《史记·袁盎鼂错列传》: 绛侯为丞相,朝罢趋出,意得甚。上礼之恭,常自送之。袁盎进曰:“陛下以丞相何如人?”上曰:“社稷臣。”盎曰:“绛侯所谓功臣,非社稷臣,社稷臣主在与在,主亡与亡。方吕后时,诸吕用事,擅相王,刘氏不绝如带。是时绛侯为太尉,主兵柄,弗能正。吕后崩,大臣相与共畔诸吕,太尉主兵,适会其成功,所谓功臣,非社稷臣。丞相如有骄主色。陛下谦让,臣主失礼,窃为陛下不取也。”后朝,上益庄,丞相益畏。已而绛侯望袁盎曰:“吾与而兄善,今儿廷毁我!”盎遂不谢。 《汉书·爰盎晁错传》: 绛侯为丞相,朝罢趋出,意得甚。上礼之恭,常目送之。盎进曰:“丞相何如人也?”上曰:“社稷臣。”盎曰:“绛侯所谓功臣,非社稷臣。社稷臣主在与在,主亡与亡。方吕后时,诸吕用事,擅相王,刘氏不绝如带。是时绛侯为太尉,本兵柄,弗能正。吕后崩,大臣相与共诛诸吕,太尉主兵,适会其成功,所谓功臣,非社稷臣。丞相如有骄主色,陛下谦让,臣主失礼,窃为陛下弗取也。”后朝,上益庄,丞相益畏。已而绛侯望盎曰:“吾与汝兄善,今儿乃毁我!”盎遂不谢。 《史记·袁盎鼂错列传》: 绛侯为丞相,朝罢趋出,意得甚。上礼之恭,常自送之。袁盎进曰:“陛下以丞相何如人?”上曰:“社稷臣。”盎曰:“绛侯所谓功臣,非社稷臣,社稷臣主在与在,主亡与亡。 《汉书·爰盎晁错传》: 绛侯为丞相,朝罢趋出,意得甚。上礼之恭,常目送之。盎进曰:“丞相何如人也?”上曰:“社稷臣。”盎曰:“绛侯所谓功臣,非社稷臣。社稷臣主在与在,主亡与亡。 《太平御览·臣》: 绛侯周勃为丞相,罢,趋出,意甚得。上礼之恭,常目送之。袁盎进曰:“丞相何如人也。”上曰:“社稷臣。”盎曰:“绛侯所谓功臣,非社稷臣。社稷臣者,主存与存,主亡与亡。” 《史记·袁盎鼂错列传》: 主亡与亡。 《汉书·爰盎晁错传》: 主亡与亡。 《艺文类聚·忠》: 主亡与亡, 《太平御览·臣》: 主亡与亡。 《史记·袁盎鼂错列传》: 刘氏不绝如带。 《汉书·爰盎晁错传》: 刘氏不绝如带。 《汉书·武五子传》: 刘氏不绝若发, 《史记·楚元王世家》: 一岁而高后崩。大臣诛诸吕吕禄等, 《史记·张耳陈馀列传》: 高后崩,诸吕无道,大臣诛之, 《史记·樊郦滕灌列传》: 高后崩。大臣诛诸吕、吕须婘属, 《史记·樊郦滕灌列传》: 及高后崩,大臣欲诛诸吕,吕禄为将军, 《史记·张丞相列传》: 高后崩,(不)与大臣共诛吕禄等。 《史记·郦生陆贾列传》: 吕太后崩,大臣诛诸吕, 《史记·袁盎鼂错列传》: 吕后崩,大臣相与共畔诸吕, 《史记·田叔列传》: 会高后崩,诸吕作乱,大臣诛之, 《汉书·五行志中之下》: 吕太后崩,大臣共诛灭诸吕, 《汉书·张耳陈馀传》: 高后崩,大臣诛诸吕, 《汉书·樊郦滕灌傅靳周传》: 高后崩,大臣诛吕须等, 《汉书·樊郦滕灌傅靳周传》: 及高后崩,大臣欲诛诸吕,吕禄为将军, 《汉书·张周赵任申屠传》: 高后崩,与大臣共诛诸吕。 《汉书·郦陆朱刘叔孙传》: 吕太后崩,大臣诛诸吕, 《汉书·爰盎晁错传》: 吕后崩,大臣相与共诛诸吕, 《汉书·武五子传》: 吕太后崩,大臣诛诸吕, 《汉书·外戚传上》: 吕太后崩,大臣正之,卒灭吕氏。 《太平御览·后少帝》: 太后崩。大臣谋诛诸吕, 《太平御览·孝惠张皇后》: 吕后崩,大臣正之, 《太平御览·雨血》: 后崩,大臣共诛灭诸吕。 《新书·威不信》: 窃为陛下不足。 《史记·范睢蔡泽列传》: 窃为君不取也。 《史记·袁盎鼂错列传》: 窃为陛下不取也。 《史记·袁盎鼂错列传》: 臣窃为陛下不取也。 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: 窃为足下不取也。 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: 臣窃为陛下不取也。 《史记·汲郑列传》: 臣窃为陛下不取也。 《战国策·司寇布为周最谓周君》: 臣为君不取也。 《战国策·说张相国》: 臣窃为君不取也。 《战国策·希写见建信君》: 臣窃为君不取也。 《战国策·奉阳君李兑甚不取于苏秦》: 臣窃为君不取也。 《汉书·爰盎晁错传》: 窃为陛下弗取也。 《汉书·爰盎晁错传》: 臣窃为陛下不取也。 《汉书·张冯汲郑传》: 臣窃为陛下弗取也。 《汉书·司马相如传上》: 窃为足下不取也。 《汉书·司马相如传下》: 臣窃为陛下不取。 《前汉纪·孝文皇帝纪上》: 臣窃为陛下不取又今卖童仆者。 《前汉纪·孝景皇帝纪》: 臣窃为陛下不取也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臣窃为陛下不取也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臣窃为陛下不取, 《艺文类聚·谏》: 窃为陛下不取也。 《艺文类聚·谏》: 臣窃为陛下不取也。 《太平广记·唐绍》: 窃为君不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