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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傳 -> 爰盎晁錯傳 -> 29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陛下幸憂邊境,遣將吏發卒以治塞,甚大惠也。然令遠方之卒守塞,一歲而更,不知胡人之能,不如選常居者,家室田作,且以備之。以便為之高城深塹,具藺石,布渠答,復為一城其內,城間百五十步。要害之處,通川之道,調立城邑,毋下千家,為中周虎落。先為室屋,具田器,乃募罪人及免徒復作令居之;不足,募以丁奴婢贖罪及輸奴婢欲以拜爵者;不足,乃募民之欲往者。皆賜高爵,復其家。予冬夏衣,廩食,能自給而止。郡縣之民得買其爵,以自增至卿。其亡夫若妻者,縣官買予之。人情非有匹敵,不能久安其處。塞下之民,祿利不厚,不可使久居危難之地。胡人入驅而能止其所驅者,以其半予之,縣官為贖其民。如是,則邑里相救助,赴胡不避死。非以德上也,欲全親戚而利其財也。此與東方之戎卒不習地勢而心畏胡者,功相萬也。以陛下之時,徙民實邊,使遠方無屯戍之事,塞下之民父子相保,亡係虜之患,利施後世,名稱聖明,其與秦之行怨民,相去遠矣。
《漢書·爰盎晁錯傳》: 陛下幸憂邊境,遣將吏發卒以治塞,甚大惠也。然令遠方之卒守塞,一歲而更,不知胡人之能,不如選常居者,家室田作,且以備之。以便為之高城深塹,具藺石,布渠答,復為一城其內,城間百五十步。要害之處,通川之道,調立城邑,毋下千家,為中周虎落。先為室屋,具田器,乃募罪人及免徒復作令居之;不足,募以丁奴婢贖罪及輸奴婢欲以拜爵者;不足,乃募民之欲往者。皆賜高爵,復其家。予冬夏衣,廩食,能自給而止。郡縣之民得買其爵,以自增至卿。其亡夫若妻者,縣官買予之。人情非有匹敵,不能久安其處。塞下之民,祿利不厚,不可使久居危難之地。胡人入驅而能止其所驅者,以其半予之,縣官為贖其民。如是,則邑里相救助,赴胡不避死。非以德上也,欲全親戚而利其財也。此與東方之戎卒不習地勢而心畏胡者,功相萬也。以陛下之時,徙民實邊,使遠方無屯戍之事,塞下之民父子相保,亡係虜之患,利施後世,名稱聖明,其與秦之行怨民,相去遠矣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陛下幸憂邊境,遣將吏發卒以治塞,甚大惠也。然令遠方之卒守塞,一歲而更,不知胡人之能,不如選常居者,家室田作,且以備之,以便為之高城深塹,先為室屋,具田器,迺募罪人令居之,不足,募以丁奴婢贖罪,及輸奴婢欲以拜爵者,不足,迺募民之欲往者,皆賜高爵,復其家,與冬夏衣,禀食,能自給而止,其無夫若妻者縣官買與之,人情非有匹敵不能久安其處,塞下之民,禄利不厚,不可使久居危難之地,胡人入驅而能止其所驅者,以其半與之,縣官為贖,其民如是,則邑里相救助,赴胡不避死,非以德上也。欲全親戚而利其財也。此與東方之戍卒,不習地勢而心畏胡者,功相萬也。以陛下之時,徙民實邊,使遠方無屯戍之事,塞下之民,父子相保,無繫虜之患,利施後世,名稱聖明,其與秦之行怨民,相去遠矣。 《太平御覽·備邊》: 陛下幸憂邊境,遣將吏發卒以治塞,甚大惠也。然令遠方之卒,守塞一歲而更,不知胡人之態。不如選常居者,家室田作,且以備之。其要害之處,通川之道,調立城邑,無下千家為居中周虎落。先為室屋、具田器,乃募罪人及免徒復作令居之,不足,募以丁奴婢贖罪及輸奴婢欲以拜爵者,不足,乃募民之欲往者。皆賜高爵復其家,與冬夏衣,廩食能自給而止。其亡夫苦妻者,縣官買與之。人情非有匹敵不能久安,其處塞下之民,祿利不厚不可使久居。危難之地,胡人入驅而能止,其所驅者,以其半與之,縣官為贖其民。如是則邑里相救,赴胡不避死,非以德上也,欲全親戚而利其財也。此與東方之戍卒不習地勢而心畏胡者,功相萬也。以陛下之時徙民實邊,使遠方亡屯戍之憂。塞下之民,父子相保,亡系虜之患。利施后世,名稱聖明,其與秦之行怨民,相去遠矣。 《漢書·爰盎晁錯傳》: 然令遠方之卒守塞,一歲而更,不知胡人之能,不如選常居者,家室田作,且以備之。以便為之高城深塹,具藺石,布渠答,復為一城其內,城間百五十步。要害之處,通川之道,調立城邑,毋下千家,為中周虎落。先為室屋,具田器,乃募罪人及免徒復作令居之;不足,募以丁奴婢贖罪及輸奴婢欲以拜爵者;不足,乃募民之欲往者。皆賜高爵,復其家。予冬夏衣,廩食,能自給而止。郡縣之民得買其爵,以自增至卿。其亡夫若妻者,縣官買予之。人情非有匹敵,不能久安其處。塞下之民,祿利不厚,不可使久居危難之地。胡人入驅而能止其所驅者,以其半予之,縣官為贖其民。如是,則邑里相救助,赴胡不避死。非以德上也,欲全親戚而利其財也。此與東方之戎卒不習地勢而心畏胡者,功相萬也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遠方之士。守塞一歲而更。不知胡人之能。不如選常居之者。令室家田作。具以備之。以便為之高城深塹。其外復為一城。其內城間百五十步。要害之處。通山川之道。調立城邑。毋下千家。為中國造籬落。先為屋室。次具田器。及募罪人及免徒復作令居之。不足募以一奴婢贖罪。及輸奴婢欲以拜爵者。不足。乃募民之欲往者。皆賜高爵。復其家。予冬夏衣裳廩食。能自給而止。郡縣之民。得買其爵以自增。其無夫若無妻者。縣官買與之。人情非有匹敵。不能久安其居。塞下之人。祿利不厚。不可使久居危難之地。胡人入驅。而能止其所驅者。以其半與之。縣官為贖其民。如是則邑里相救助。赴胡不避死亡。非以德上也。欲全親戚而利其財。此與東方之戎卒。不習地勢而心畏胡者。功相萬也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然令遠方之卒守塞,一歲而更,不知胡人之能,不如選常居者,家室田作,且以備之,以便為之高城深塹,先為室屋,具田器,迺募罪人令居之,不足,募以丁奴婢贖罪,及輸奴婢欲以拜爵者,不足,迺募民之欲往者,皆賜高爵,復其家,與冬夏衣,禀食,能自給而止,其無夫若妻者縣官買與之,人情非有匹敵不能久安其處,塞下之民,禄利不厚,不可使久居危難之地,胡人入驅而能止其所驅者,以其半與之,縣官為贖,其民如是,則邑里相救助,赴胡不避死,非以德上也。欲全親戚而利其財也。此與東方之戍卒,不習地勢而心畏胡者,功相萬也。 《太平御覽·備邊》: 然令遠方之卒,守塞一歲而更,不知胡人之態。不如選常居者,家室田作,且以備之。其要害之處,通川之道,調立城邑,無下千家為居中周虎落。先為室屋、具田器,乃募罪人及免徒復作令居之,不足,募以丁奴婢贖罪及輸奴婢欲以拜爵者,不足,乃募民之欲往者。皆賜高爵復其家,與冬夏衣,廩食能自給而止。其亡夫苦妻者,縣官買與之。人情非有匹敵不能久安,其處塞下之民,祿利不厚不可使久居。危難之地,胡人入驅而能止,其所驅者,以其半與之,縣官為贖其民。如是則邑里相救,赴胡不避死,非以德上也,欲全親戚而利其財也。此與東方之戍卒不習地勢而心畏胡者,功相萬也。 《漢書·爰盎晁錯傳》: 然令遠方之卒守塞,一歲而更,不知胡人之能,不如選常居者,家室田作,且以備之。以便為之高城深塹,具藺石,布渠答,復為一城其內,城間百五十步。要害之處,通川之道,調立城邑,毋下千家,為中周虎落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遠方之士。守塞一歲而更。不知胡人之能。不如選常居之者。令室家田作。具以備之。以便為之高城深塹。其外復為一城。其內城間百五十步。要害之處。通山川之道。調立城邑。毋下千家。為中國造籬落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然令遠方之卒守塞,一歲而更,不知胡人之能,不如選常居者,家室田作,且以備之,以便為之高城深塹,先為室屋, 《太平御覽·備邊》: 然令遠方之卒,守塞一歲而更,不知胡人之態。不如選常居者,家室田作,且以備之。其要害之處,通川之道,調立城邑,無下千家為居中周虎落。 《太平御覽·戍役》: 然令卒守塞一歲而更,不知胡人之能,不如選常居者家室田作以為備,使為之高城深塹,具藺石,布渠答,調立城邑毋下千家,為中周虎落。 《新書·過秦上》: 良將勁弩,守要害之處;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良將勁弩守要害之處, 《史記·陳涉世家》: 良將勁弩,守要害之處, 《漢書·陳勝項籍傳》: 良將勁弩,守要害之處, 《漢書·爰盎晁錯傳》: 要害之處, 《前漢紀·高祖皇帝紀二》: 良將勁弩。守要害之地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要害之處。 《三國志·陸遜傳》: 又已守要害之處, 《群書治要·本紀》: 良將勁弩守要害之處, 《藝文類聚·總載帝王》: 良將勁弩,守要害之處, 《太平御覽·秦王子嬰》: 良將勁弩守要害之處, 《太平御覽·拒守下》: 良將勁弩守要害之處, 《太平御覽·備邊》: 其要害之處, 《太平御覽·弩》: 良將勁弩,守要害之處。 《韓非子·姦劫弒臣》: 父子相保,而無死亡係虜之患, 《漢書·爰盎晁錯傳》: 塞下之民父子相保,亡係虜之患,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父子相保,無繫虜之患, 《太平御覽·備邊》: 父子相保,亡系虜之患。 《呂氏春秋·高義》: 其與秦之野人相去亦遠矣。 《漢書·爰盎晁錯傳》: 其與秦之行怨民,相去遠矣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其與秦之行怨民,相去遠矣。 《太平御覽·備邊》: 其與秦之行怨民,相去遠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