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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始中,修功臣後,下詔曰:「漢興以來,股肱在位,身行儉約,輕財重義,未有若公孫弘者也。位在宰相封侯,而為布被脫粟之飯,奉祿以給故人賓客,無有所餘,可謂減於制度,而率下篤俗者也,與內富厚而外為詭服以釣虛譽者殊科。夫表德章義,所以率世厲俗,聖王之制也。其賜弘後子孫之次見為適者,爵關內侯,食邑三百戶。」
《漢書·公孫弘卜式兒寬傳》: 元始中,修功臣後, 《漢書·趙充國辛慶忌傳》: 元始中,修功臣後, 《史記·平津侯主父列傳》: 維漢興以來,股肱宰臣身行儉約,輕財重義,較然著明,未有若故丞相平津侯公孫弘者也。位在丞相而為布被,脫粟之飯,不過一肉。故人所善賓客皆分奉祿以給之,無有所餘。誠內自克約而外從制。汲黯詰之,乃聞于朝,此可謂減於制度而可施行者也。德優則行,否則止,與內奢泰而外為詭服以釣虛譽者殊科。 《漢書·公孫弘卜式兒寬傳》: 漢興以來,股肱在位,身行儉約,輕財重義,未有若公孫弘者也。位在宰相封侯,而為布被脫粟之飯,奉祿以給故人賓客,無有所餘,可謂減於制度,而率下篤俗者也,與內富厚而外為詭服以釣虛譽者殊科。 《史記·平津侯主父列傳》: 輕財重義, 《漢書·公孫弘卜式兒寬傳》: 輕財重義, 《三國志·凌統傳》: 輕財重義, 《太平御覽·蒲萄》: 豈輕財重義, 《史記·平津侯主父列傳》: 位在丞相而為布被,脫粟之飯,不過一肉。 《漢書·公孫弘卜式兒寬傳》: 而為布被脫粟之飯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三》: 身為布被脫粟。飯一肉食。 《史記·平津侯主父列傳》: 夫表德章義,所以率俗厲化,聖王之制,不易之道也。其賜弘後子孫之次當為後者爵關內侯,食邑三百戶, 《漢書·公孫弘卜式兒寬傳》: 夫表德章義,所以率世厲俗,聖王之制也。其賜弘後子孫之次見為適者,爵關內侯,食邑三百戶。 《孔子家語·正論解》: 聖王之制也。 《漢書·公孫弘卜式兒寬傳》: 聖王之制也。 《太平御覽·敘刑下》: 聖王之制刑也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