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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書 -> 漢書 -> 傳 -> 公孫弘卜式兒寬傳 -> 23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卜式,河南人也。以田畜為事。有少弟,弟壯,式脫身出,獨取畜羊百餘,田宅財物盡與弟。式入山牧,十餘年,羊致千餘頭,買田宅。而弟盡破其產,式輒復分與弟者數矣。
《史記·平準書》: 卜式者,河南人也,以田畜為事。親死,式有少弟,弟壯,式脫身出分,獨取畜羊百餘,田宅財物盡予弟。式入山牧十餘歲,羊致千餘頭,買田宅。而其弟盡破其業,式輒復分予弟者數矣。 《漢書·公孫弘卜式兒寬傳》: 卜式,河南人也。以田畜為事。有少弟,弟壯,式脫身出,獨取畜羊百餘,田宅財物盡與弟。式入山牧,十餘年,羊致千餘頭,買田宅。而弟盡破其產,式輒復分與弟者數矣。 《藝文類聚·友悌》: 卜式以田蓄為事,有少弟,弟壯,式脫身出,獨取畜羊百餘,田宅財物盡與弟,式牧十餘年,羊致千餘頭,買田宅,而弟盡破其產,又分財與弟者數矣。 《太平御覽·友悌》: 卜式,河南人也。以田畜為事。有少弟,式脫身出,獨取羊百餘口,田宅財物盡與弟。式入山牧,十餘年,羊致千餘頭,買田宅。而弟盡破其產,式輒復分與之。 《太平御覽·義上》: 卜式,河南人,初以田畜為事。弟奇,忽請於式,欲分財異居。式便脫身出,惟取羊百頭,遂入山放牧。經十餘年,十倍於初,卻買田宅居焉。弟奇悉破其產矣,式輒復分與之。 《太平御覽·兄弟上》: 卜式者,河南人也。以田畜為事。親死,式有少弟。弟壯,式脫身出,獨取畜羊百餘,田宅財物盡與弟。式入山牧十餘歲,羊致千餘,頭買田宅。而弟盡破其產。式輒復鳳耠弟者數矣。 《史記·平準書》: 卜式者,河南人也,以田畜為事。親死,式有少弟,弟壯,式脫身出分,獨取畜羊百餘,田宅財物盡予弟。式入山牧十餘歲,羊致千餘頭, 《漢書·公孫弘卜式兒寬傳》: 卜式,河南人也。以田畜為事。有少弟,弟壯,式脫身出,獨取畜羊百餘,田宅財物盡與弟。式入山牧,十餘年,羊致千餘頭, 《藝文類聚·友悌》: 卜式以田蓄為事,有少弟,弟壯,式脫身出,獨取畜羊百餘,田宅財物盡與弟,式牧十餘年,羊致千餘頭, 《藝文類聚·羊》: 卜式者,河西人,式有少弟,式脫身出分,獨取畜羊百餘,田宅財物盡與弟,式入山牧十餘歲,羊致千餘。 《太平御覽·友悌》: 卜式,河南人也。以田畜為事。有少弟,式脫身出,獨取羊百餘口,田宅財物盡與弟。式入山牧,十餘年,羊致千餘頭, 《太平御覽·義上》: 卜式,河南人,初以田畜為事。弟奇,忽請於式,欲分財異居。式便脫身出,惟取羊百頭,遂入山放牧。經十餘年, 《太平御覽·兄弟上》: 卜式者,河南人也。以田畜為事。親死,式有少弟。弟壯,式脫身出,獨取畜羊百餘,田宅財物盡與弟。式入山牧十餘歲,羊致千餘,頭買田宅。 《太平御覽·牧》: 卜式,河南人。少與弟別居,脫身出分,獨取畜羊百餘,田宅財物盡與弟。式入山牧羊,十餘歲羊致千餘。 《史記·平準書》: 卜式者,河南人也,以田畜為事。 《漢書·公孫弘卜式兒寬傳》: 卜式,河南人也。以田畜為事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卜式,河南人也。以田畜為事, 《太平御覽·友悌》: 卜式,河南人也。以田畜為事。 《太平御覽·義上》: 卜式,河南人,初以田畜為事。 《太平御覽·兄弟上》: 卜式者,河南人也。以田畜為事。 《史記·平準書》: 卜式者,河南人也, 《漢書·公孫弘卜式兒寬傳》: 卜式,河南人也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卜式,河南人也。 《太平御覽·友悌》: 卜式,河南人也。 《太平御覽·義上》: 卜式,河南人, 《太平御覽·兄弟上》: 卜式者,河南人也。 《太平御覽·牧》: 卜式,河南人。 《太平御覽·羊》: 卜式者,河南人。 《史記·平準書》: 以田畜為事。 《漢書·公孫弘卜式兒寬傳》: 以田畜為事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四》: 式以田畜為事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以田畜為事, 《太平御覽·友悌》: 以田畜為事。 《太平御覽·義上》: 初以田畜為事。 《太平御覽·兄弟上》: 以田畜為事。 《史記·平準書》: 式入山牧十餘歲,羊致千餘頭, 《漢書·公孫弘卜式兒寬傳》: 式入山牧,十餘年,羊致千餘頭, 《藝文類聚·友悌》: 式牧十餘年,羊致千餘頭, 《藝文類聚·羊》: 式入山牧十餘歲,羊致千餘。 《太平御覽·友悌》: 式入山牧,十餘年,羊致千餘頭, 《太平御覽·兄弟上》: 式入山牧十餘歲,羊致千餘, 《太平御覽·牧》: 式入山牧羊,十餘歲羊致千餘。 《太平御覽·羊》: 式入牧百餘羊十餘歲,羊致千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