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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書 -> 漢書 -> 傳 -> 杜周傳 -> 8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延年本大將軍霍光吏,首發大姦,有忠節,由是擢為太僕右曹給事中。光持刑罰嚴,延年輔之以寬。治燕王獄時,御史大夫桑弘羊子遷亡,過父故吏侯史吳。後遷捕得,伏法。會赦,侯史吳自出繫獄,廷尉王平與少府徐仁雜治反事,皆以為桑遷坐父謀反而侯史吳臧之,非匿反者,乃匿為隨者也。即以赦令除吳罪。後侍御史治實,以桑遷通經術,知父謀反而不諫爭,與反者身無異;侯史吳故三百石吏,首匿遷,不與庶人匿隨從者等,吳不得赦。奏請覆治,劾廷尉、少府縱反者。少府徐仁即丞相車千秋女婿也,故千秋數為侯史吳言。恐光不聽,千秋即召中二千石、博士會公車門,議問吳法。議者知大將軍指,皆執吳為不道。明日,千秋封上眾議,光於是以千秋擅召中二千石以下,外內異言,遂下廷尉平、少府仁獄。朝廷皆恐丞相坐之。延年乃奏記光爭,以為「吏縱罪人,有常法,今更詆吳為不道,恐於法深。又丞相素無所守持,而為好言於下,盡其素行也。至擅召中二千石,甚無狀。延年愚,以為丞相久故,及先帝用事,非有大故,不可棄也。間者民頗言獄深,吏為峻詆,今丞相所議,又獄事也,如是以及丞相,恐不合眾心。群下讙譁,庶人私議,流言四布,延年竊重將軍失此名於天下也!」光以廷尉、少府弄法輕重,皆論棄市,而不以及丞相,終與相竟。延年論議持平,合和朝廷,皆此類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