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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书 -> 汉书 -> 传 ->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 ->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下 -> 36 - 相似段落[详细说明]
捐之数召见,言多纳用。时中书令石显用事,捐之数短显,以故不得官,后稀复见。而长安令杨兴新以材能得幸,与捐之相善。捐之欲得召见,谓兴曰:“京兆尹缺,使我得见,言君兰,京兆尹可立得。”兴曰:“县官尝言兴愈薛大夫,我易助也。君房下笔,言语妙天下,使君房为尚书令,胜五鹿充宗远甚。”捐之曰:“令我得代充宗,君兰为京兆,京兆郡国首,尚书百官本,天下真大治,士则不隔矣。捐之前言平恩侯可为将军,期思侯并可为诸曹,皆如言;又荐谒者满宣,立为冀州刺史;言中谒者不宜受事,宦者不宜入宗庙,立止。相荐之信,不当如是乎!”兴曰:“我复见,言君房也。”捐之复短石显。兴曰:“显鼎贵,上信用之。今欲进,弟从我计,且与合意,即得入矣。”
《汉书·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下》: 捐之数召见,言多纳用。时中书令石显用事,捐之数短显,以故不得官,后稀复见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捐之数召见,言多纳用,时中书令石显用事,捐之数短显,以故不得官,后稀复见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中之下》: 是时中书令石显用事专权, 《汉书·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下》: 时中书令石显用事, 《汉书·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》: 是时中书令石显用事颛权, 《汉书·杨胡朱梅云传》: 时中书令石显用事, 《汉书·眭两夏侯京翼李传》: 是时中书令石显颛权, 《汉书·眭两夏侯京翼李传》: 中书令石显、 《汉书·赵尹韩张两王传》: 共毁中书令石显, 《汉书·匡张孔马传》: 元帝时,中书令石显用事, 《汉书·游侠传》: 与中书令石显相善,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时中书令石显用事,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是时中书令石显专权, 《汉书·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下》: 后稀复见。而长安令杨兴新以材能得幸,与捐之相善。捐之欲得召见,谓兴曰:“京兆尹缺,使我得见,言君兰,京兆尹可立得。”兴曰:“县官尝言兴愈薛大夫,我易助也。君房下笔,言语妙天下,使君房为尚书令,胜五鹿充宗远甚。”捐之曰:“令我得代充宗,君兰为京兆,京兆郡国首,尚书百官本,天下真大治,士则不隔矣。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上》: 稀复得见。其后长安令杨兴以才能幸于上。捐之欲因求见。谓兴曰。令我得见上言。君兰京兆尹立可得。我前后所荐。皆如其言。兴曰。县官尝言兴逾滕薛大夫。我易助也。使君房为尚书令。胜五鹿充宗甚远。捐之曰。令我得代充宗。君兰为京兆尹。京兆尹郡国之首。尚书百官本也。天下宜大治。士则不隔矣。 《汉书·楚元王传》: 时长安令杨兴以材能幸, 《汉书·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下》: 而长安令杨兴新以材能得幸,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上》: 其后长安令杨兴以才能幸于上。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中》: 时长安令杨兴。 《后汉书·虞傅盖臧列传》: 时长安令杨党,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时长安令扬党父为中常侍, 《汉书·艺文志》: 尚书令五鹿充宗、 《汉书·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下》: 使君房为尚书令,胜五鹿充宗远甚。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上》: 使君房为尚书令。胜五鹿充宗甚远。 《汉书·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下》: 尚书百官本, 《汉书·佞幸传》: 尚书百官之本,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上》: 尚书百官本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