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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書 -> 漢書 -> 傳 -> 東方朔傳 -> 13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初,帝姑館陶公主號竇太主,堂邑侯陳午尚之。午死,主寡居,年五十餘矣,近幸董偃。始偃與母以賣珠為事,偃年十三,隨母出入主家。左右言其姣好,主召見,曰:「吾為母養之。」因留第中,教書計相馬御射,頗讀傳記。至年十八而冠,出則執轡,入則侍內。為人溫柔愛人,以主故,諸公接之,名稱城中,號曰董君。主因推令散財交士,令中府曰:「董君所發,一日金滿百斤,錢滿百萬,帛滿千匹,乃白之。」安陵爰叔者,爰盎兄子也,與偃善,謂偃曰:「足下私侍漢主,挾不測之罪,將欲安處乎?」偃懼曰:「憂之久矣,不知所以。」爰叔曰:「
《漢書·東方朔傳》: 初,帝姑館陶公主號竇太主,堂邑侯陳午尚之。午死,主寡居,年五十餘矣,近幸董偃。始偃與母以賣珠為事,偃年十三,隨母出入主家。左右言其姣好,主召見,曰:「吾為母養之。」因留第中,教書計相馬御射,頗讀傳記。至年十八而冠,出則執轡,入則侍內。為人溫柔愛人,以主故,諸公接之,名稱城中,號曰董君。 《太平御覽·公主上》: 初,帝姑館陶公主號竇大主,堂邑侯陳午尚之。午死,主寡居,年五十餘矣。董偃始與母以賣珠為事,年十三,隨母出入主家。左右言其姣好,召見曰:「吾為母養之。」因留第中,教書計相馬御射,頗讀傳記。至年十八冠,出則執轡,入則侍內。為人溫柔愛人,以故諸公接之,名稱城中,號曰董君。 《漢書·東方朔傳》: 堂邑侯陳午尚之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二》: 堂邑侯陳午女也。 《太平御覽·公主上》: 堂邑侯陳午尚之。 《漢書·東方朔傳》: 近幸董偃。始偃與母以賣珠為事,偃年十三,隨母出入主家。左右言其姣好,主召見,曰:「吾為母養之。」因留第中,教書計相馬御射,頗讀傳記。至年十八而冠,出則執轡,入則侍內。為人溫柔愛人,以主故,諸公接之,名稱城中,號曰董君。 《太平御覽·公主上》: 董偃始與母以賣珠為事,年十三,隨母出入主家。左右言其姣好,召見曰:「吾為母養之。」因留第中,教書計相馬御射,頗讀傳記。至年十八冠,出則執轡,入則侍內。為人溫柔愛人,以故諸公接之,名稱城中,號曰董君。 《太平御覽·人事部二十》: 董偃始與母賣珠為事,年十三隨母至館陶公主家。左右言其姣好,主召見,曰:「吾為母養之。」因留第中,教書射御。年十八乃冠,出則執轡,入則侍內,甚溫軟。以主故,諸公接之,名稱城中,號曰董君。 《漢書·東方朔傳》: 始偃與母以賣珠為事,偃年十三,隨母出入主家。左右言其姣好,主召見,曰:「吾為母養之。」 《藝文類聚·珠》: 董偃與母賣珠為業,偃年十三,隨母入館陶公主家,左右言其夭,好。召見曰:吾為母養之,因得幸。 《太平御覽·公主上》: 董偃始與母以賣珠為事,年十三,隨母出入主家。左右言其姣好,召見曰:「吾為母養之。」 《太平御覽·人事部二十》: 董偃始與母賣珠為事,年十三隨母至館陶公主家。左右言其姣好,主召見,曰:「吾為母養之。」 《太平御覽·珠上》: 董偃與母賣珠為事。偃十三,隨母養館陶公主家。左右言其姣好,召見,曰:「吾為養之得幸。」 《漢書·東方朔傳》: 出則執轡,入則侍內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二》: 出則執轡。入則侍內。 《太平御覽·公主上》: 出則執轡,入則侍內。 《太平御覽·人事部二十》: 出則執轡,入則侍內, 《漢書·東方朔傳》: 出則執轡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二》: 出則執轡。 《後漢書·宗室四王三侯列傳》: 出則執轡。 《金樓子·說蕃》: 出則執轡。 《太平御覽·公主上》: 出則執轡, 《太平御覽·人事部二十》: 出則執轡, 《漢書·東方朔傳》: 主因推令散財交士,令中府曰:「董君所發,一日金滿百斤,錢滿百萬,帛滿千匹,乃白之。」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二》: 使散財交士。令府中曰。董君所散。一日金滿百斤。帛滿千匹。乃白之。 《漢書·東方朔傳》: 董君所發,一日金滿百斤,錢滿百萬,帛滿千匹,乃白之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二》: 董君所散。一日金滿百斤。帛滿千匹。乃白之。 《太平御覽·帛》: 董君所發,一日金滿百斤,錢滿百萬,帛滿千匹。乃白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