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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传 -> 东方朔传 -> 17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不可。夫宣室者,先帝之正处也,非法度之政不得入焉。故淫乱之渐,其变为篡,是以竖貂为淫而易牙作患,庆父死而鲁国全,管蔡诛而周室安。”上曰:“善。”有诏止,更置酒北宫,引董君从东司马门。东司马门更名东交门。赐朔黄金三十斤。董君之宠由是日衰,至年三十而终。后数岁,窦太主卒,与董君会葬于霸陵。是后,公主贵人多逾礼制,自董偃始。
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 不可。夫宣室者,先帝之正处也,非法度之政不得入焉。故淫乱之渐,其变为篡,是以竖貂为淫而易牙作患,庆父死而鲁国全,管蔡诛而周室安。”上曰:“善。”有诏止,更置酒北宫,引董君从东司马门。东司马门更名东交门。赐朔黄金三十斤。董君之宠由是日衰, 《前汉纪·孝武皇帝纪二》: 不可。夫宣室。先帝之正处也。非法度之正不得入也。故淫乱之渐。其变为篡。竖貂为淫。而易牙作患。庆父诛而鲁国全。管蔡戮而周室安。上曰善。更置酒北宫。引纳董君。赐朔金三十斤。 《太平御览·室》: “不可。夫宣室者,先帝之正处也,非法度之政不得入焉。故淫乱之渐,其变为篡,是以竖貂为淫而易牙作患,庆父死而鲁国全,管、蔡诛而周室安。”上曰:“善。”有诏止,更置酒北宫,引董君从东司马门入。更名东交门。赐朔黄金三十斤。董君之宠由是日衰。 《说苑·谈丛》: 淫乱之渐,其变为兴, 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 故淫乱之渐,其变为篡, 《前汉纪·孝武皇帝纪二》: 故淫乱之渐。其变为篡。 《太平御览·室》: 故淫乱之渐,其变为篡, 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 赐朔黄金三十斤。 《汉书·赵尹韩张两王传》: 赐黄金三十斤。 《汉书·盖诸葛刘郑孙毌将何传》: 赐黄金三十斤。 《前汉纪·孝武皇帝纪二》: 赐朔金三十斤。 《后汉书·朱景王杜马刘傅坚马列传》: 赐佑黄金三十斤。 《太平御览·室》: 赐朔黄金三十斤。 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 公主贵人多逾礼制,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公主贵人多逾礼制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