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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书 -> 汉书 -> 传 -> 韦贤传 -> 37 - 相似段落[详细说明]
又告谢毁庙曰:“往者大臣以为在昔帝王承祖宗之休典,取象于天地,天序五行,人亲五属,天子奉天,故率其意而尊其制。是以禘尝之序,靡有过五。受命之君躬接于天,万世不堕。继烈以下,五庙而迁,上陈太祖,间岁而祫,其道应天,故福禄永终。太上皇非受命而属尽,义则当迁。又以为孝莫大于严父,故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,父之所异子不敢同。礼,公子不得为母信,为后则于子祭,于孙止,尊祖严父之义也。寝日四上食,园庙间祠,皆可亡修。皇帝思慕悼惧,未敢尽从。惟念高皇帝圣德茂盛,受命溥将,钦若稽古,承顺天心,子孙本支,陈锡亡疆。诚以为迁庙合祭,久长之策,高皇帝之意,乃敢不听?即以令日迁太上、孝惠庙,孝文太后、孝昭太后寝,将以昭祖宗之德,顺天人之序,定无穷之业。今皇帝未受兹福,乃有不能共职之疾。皇帝愿复修承祀,臣衡等咸以为礼不得。如不合高皇帝、孝惠皇帝、孝文皇帝、孝武皇帝、孝昭皇帝、孝宣皇帝、太上皇、孝文太后、孝昭太后之意,罪尽在臣衡等,当受其咎。今皇帝尚未平,诏中朝臣具复毁庙之文。臣衡中朝臣咸复以为天子之祀义有所断,礼有所承,违统背制,不可以奉先祖,皇天不佑,鬼神不飨。六艺所载,皆言不当,无所依缘,以作其文。事如失指,罪乃在臣衡,当深受其殃。皇帝宜厚蒙祉福,嘉气日兴,疾病平复,永保宗庙,与天亡极,群生百神,有所归息。”诸庙皆同文。
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故福禄永终。 《抱朴子·道意》: 而福禄永终; 《孝经·圣治》: 孝莫大于严父。 《汉书·郊祀志下》: 孝莫大于严父,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孝莫大于严父,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又以为孝莫大于严父, 《前汉纪·高祖皇帝纪三》: 孝莫大于严父。 《后汉书·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》: 夫孝莫大于严父, 《群书治要·孝经》: 孝莫大于严父, 《春秋谷梁传·隐公五年》: 于子祭,于孙止。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为后则于子祭,于孙止,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寝,日四上食;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寝日四上食,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高皇帝圣德受命,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惟念高皇帝圣德茂盛,受命溥将, 《汉书·薛宣朱博传》: 高皇帝以圣德受命,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受命溥将, 《诗经·烈祖》: 我受命溥将。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承顺天心, 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 承顺天心, 《汉书·元帝纪》: 罢孝文太后、孝昭太后寝园。 《汉书·元帝纪》: 孝文太后、孝昭太后寝园。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孝文太后、孝昭太后寝,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中》: 罢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寝园。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定无穷之业。 《三国志·孙登传》: 以定无穷之业,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孝武皇帝、孝昭皇帝、孝宣皇帝、 《太平御览·冢墓四》: 孝武皇帝葬茂陵,孝昭皇帝葬平陵,孝宣皇帝葬杜陵, 《汉书·元帝纪》: 毁太上皇、孝惠、孝景皇帝庙。罢孝文、孝昭太后、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太上皇、孝文太后、孝昭太后之意,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及太上皇、孝文、孝昭太后、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咎尽在臣衡,当受其殃,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罪尽在臣衡等,当受其咎。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罪乃在臣衡,当深受其殃。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下》: 咎在臣。衡当受其咎。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皇天不佑, 《后汉书·左周黄列传》: 皇天不佑,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鬼神不飨。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鬼神不飨也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下》: 鬼神不飨也。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罪乃在臣衡,当深受其殃。皇帝宜厚蒙祉福,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下》: 咎在臣。衡当受其咎。皇帝宜蒙福佑。 《论衡·幸偶》: 宜蒙福佑。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皇帝宜厚蒙祉福,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下》: 皇帝宜蒙福佑。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永保宗庙,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永保宗庙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