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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傳 -> 魏相丙吉傳 -> 3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行治,方且大用矣。願少慎事自重,臧器于身。」相心善其言,為霽威嚴。居部二歲,徵為諫大夫,復為河南太守。
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居部二歲,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尊居部二歲,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一》: 居部二歲。 《漢書·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》: 徵為諫大夫。 《漢書·王貢兩龔鮑傳》: 徵禹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王貢兩龔鮑傳》: 徵為諫大夫。 《漢書·王貢兩龔鮑傳》: 徵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王貢兩龔鮑傳》: 復徵為諫大夫。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徵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徵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徵章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蓋諸葛劉鄭孫毌將何傳》: 徵寶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馮奉世傳》: 復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何武王嘉師丹傳》: 徵為諫大夫。 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復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復徵為諫大夫,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徵為諫大夫,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復為河南太守。 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復察廉為河南太守丞。 《漢書·游俠傳》: 遵為河南太守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為河南太守。 《太平御覽·父母》: 為河南太守, 《太平御覽·冢墓一》: 為河南太守, 《太平御覽·書記》: 為河南太守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