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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書 -> 漢書 -> 傳 -> 魏相丙吉傳 -> 18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食皇孫亡詔令。』時吉得食米肉,月月以給皇孫。吉即時病,輒使臣尊朝夕請問皇孫,視省席蓐燥濕。候伺組、徵卿,不得令晨夜去皇孫敖盪,數奏甘毳食物。所以擁全神靈,成育聖躬,功德已亡量矣。時豈豫知天下之福,而徼其報哉!誠其仁恩內結於心也。雖介之推割肌以存君,不足比也。孝宣皇帝時,臣上書言狀,幸得下吉,吉謙讓不敢自伐,刪去臣辭,專歸美於組、徵卿。組、徵卿皆以受田宅賜錢,吉封為博陽侯。臣尊不得比組、徵卿。臣年老居貧,死在旦暮,欲終不言,恐使有功不著。吉子顯坐微文奪爵為關內侯,臣愚以為宜復其爵邑,以報先人功德。」先是顯為太僕十餘年,與官屬大為姦利,臧千餘萬,司隸校尉昌案劾,罪至不道,奏請逮捕。上曰:「故丞相吉有舊恩,朕不忍絕。」免顯官,奪邑四百戶。後復以為城門校尉。顯卒,子昌嗣爵關內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