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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傳 -> 蕭望之傳 -> 9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望之、彊復對曰:「先帝聖德,賢良在位,作憲垂法,為無窮之規,永惟邊竟之不贍,故金布令甲曰『邊郡數被兵,離飢寒,夭絕天年,父子相失,令天下共給其費』,固為軍旅卒暴之事也。聞天漢四年,常使死罪人入五十萬錢減死罪一等,豪彊吏民請奪假貣,至為盜賊以贖罪。其後姦邪橫暴,群盜並起,至攻城邑,殺郡守,充滿山谷,吏不能禁,明詔遣繡衣使者以興兵擊之,誅者過半,然後衰止。愚以為此使死罪贖之敗也,故曰不便。」時丞相魏相、御史大夫丙吉亦以為羌虜且破,轉輸略足相給,遂不施敞議。望之為左馮翊三年,京師稱之,遷大鴻臚。
《漢書·蕭望之傳》: 望之、彊復對曰:「先帝聖德,賢良在位,作憲垂法,為無窮之規,永惟邊竟之不贍,故金布令甲曰『邊郡數被兵,離飢寒,夭絕天年,父子相失,令天下共給其費』,固為軍旅卒暴之事也。聞天漢四年,常使死罪人入五十萬錢減死罪一等,豪彊吏民請奪假貣,至為盜賊以贖罪。其後姦邪橫暴,群盜並起,至攻城邑,殺郡守,充滿山谷,吏不能禁,明詔遣繡衣使者以興兵擊之,誅者過半,然後衰止。愚以為此使死罪贖之敗也,故曰不便。」時丞相魏相、御史大夫丙吉亦以為羌虜且破,轉輸略足相給,遂不施敞議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望之復對曰。先帝聖明。賢良在位。立憲垂法。為無窮之基。故今布令曰。邊郡數被兵難饑寒。夭絕天年。父母相失。天下共給其費。故為軍旅卒暴之事。臣聞天漢四年。常使罪人贖罪。出錢五十萬。減死一等。豪彊吏民。請奪假借。至為盜賊以贖罪。姦邪並起。臣以為使死罪贖之敗也。故曰不便。時丞相御史大夫以為羌虜且破。轉輸略足相給。遂不施行敞議。 《漢書·禮樂志》: 賴先帝聖德, 《漢書·蕭望之傳》: 先帝聖德, 《後漢書·孝順孝沖孝質帝紀》: 先帝聖德, 《三國志·鍾繇傳子名毓》: 先帝聖德,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先帝聖德, 《太平御覽·論肉刑》: 先帝聖德, 《漢書·武帝紀》: 令死罪人贖錢五十萬減死一等。 《漢書·武帝紀》: 募死罪人贖錢五十萬減死一等。 《漢書·蕭望之傳》: 常使死罪人入五十萬錢減死罪一等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令死罪人贖錢五十萬。減死一等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六》: 九月募死罪入贖錢五十萬。減死罪一等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常使罪人贖罪。出錢五十萬。減死一等。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關東群盜并起,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群盜并起, 《漢書·董仲舒傳》: 群盜並起。 《漢書·蕭望之傳》: 群盜並起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六》: 群盜並起。 《太平御覽·總序西戎》: 群盜并起, 《論衡·自然》: 吏不能禁。 《漢書·蒯伍江息夫傳》: 吏不能禁。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吏不能禁, 《漢書·蕭望之傳》: 吏不能禁, 《太平御覽·良太守下》: 吏不能禁。 《太平御覽·斗爭》: 吏不能禁。 《太平御覽·市》: 吏不能禁。 《太平御覽·錢下》: 吏不能禁。 《漢書·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》: 京師稱之。 《漢書·王貢兩龔鮑傳》: 京師稱之。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京師稱之。 《漢書·蓋諸葛劉鄭孫毌將何傳》: 京師稱之。 《漢書·蕭望之傳》: 京師稱之, 《後漢書·儒林列傳下》: 京師稱之。 《太平御覽·戶》: 京師稱之。 《漢書·蕭望之傳》: 遷大鴻臚。 《漢書·馮奉世傳》: 遷為大鴻臚。 《東觀漢記·郭況》: 郭況遷大鴻臚, 《後漢書·皇后紀上》: 況遷大鴻臚。 《後漢書·郭陳列傳》: 遷大鴻臚。 《後漢書·楊震列傳》: 遷大鴻臚。 《後漢書·陳王列傳》: 遷大鴻臚。 《後漢書·儒林列傳下》: 遷大鴻臚。 《後漢書·儒林列傳下》: 遷大鴻臚。 《太平御覽·穴》: 況遷大鴻臚, 《太平御覽·鴻臚卿》: 遷大鴻臚。 《太平御覽·富上》: 郭況遷大鴻臚, 《太平御覽·禮賢》: 遷大鴻臚。 《太平御覽·金中》: 郭況遷為大鴻臚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