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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传 -> 谷永杜邺传 -> 24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汉家行夏正,夏正色黑,黑龙,同姓之象也。龙阳德,由小之大,故为王者瑞应。未知同姓有见本朝无继嗣之庆,多危殆之隙,欲因扰乱举兵而起者邪?将动心冀为后者,残贼不仁,若广陵、昌邑之类?臣愚不能处也。元年九月黑龙见,其晦,日有食之。今年二月己未夜星陨,乙酉,日有食之。六月之间,大异四发,二而同月,三代之末,春秋之乱,未尝有也。臣闻三代所以陨社稷丧宗庙者,皆由妇人与群恶沈湎于酒。书曰:“乃用妇人之言,自绝于天;”“四方之述逃多罪。是宗是长,是信是使。”《诗》云:“燎之方阳,宁或灭之?赫赫宗周,褒姒灭之!”《易》曰:“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”秦所以二世十六年而亡者,养生泰奢,奉终泰厚也。二者陛下兼而有之,臣请略陈其效。
《汉书·王商史丹傅喜传》: 性残贼不仁,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残贼不仁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臣闻三代所以丧亡者,皆繇妇人群小,湛湎于酒。《书》云:‘乃用其妇人之言,四方之逋逃多罪,是信是使。’《诗》曰:‘赫赫宗周、褒姒醤之。’‘颠覆厥德,荒沈于酒。’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,养生大奢,奉终大厚。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臣闻三代所以陨社稷丧宗庙者,皆由妇人与群恶沈湎于酒。书曰:“乃用妇人之言,自绝于天;”“四方之述逃多罪。是宗是长,是信是使。”《诗》云:“燎之方阳,宁或灭之?赫赫宗周,褒姒灭之!”《易》曰:“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”秦所以二世十六年而亡者,养生泰奢,奉终泰厚也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臣闻三代所以丧亡者,皆繇妇人群小,湛湎于酒。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臣闻三代所以陨社稷丧宗庙者,皆由妇人与群恶沈湎于酒。 《太平御览·谏诤一》: 臣闻三代之所以陨社稷,皆由妇人与群恶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‘乃用其妇人之言,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书曰:“乃用妇人之言, 《汉书·叙传上》: ‘乃用妇人之言’,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二》: 书云。乃用其妇人之言。 《太平御览·屏风》: 《书》云:‘乃用妇女之言。’ 《史记·周本纪》: 今殷王纣乃用其妇人之言,自绝于天,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乃用妇人之言,自绝于天; 《史记·周本纪》: 乃维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,是信是使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四方之逋逃多罪,是信是使。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四方之述逃多罪。是宗是长,是信是使。 《尚书·牧誓》: 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,是崇是长,是信是使, 《群书治要·尚书》: 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,是崇是长,是信是使, 《春秋左传·昭公元年》: 赫赫宗周,褒姒灭之, 《列女传·周幽袖姒》: 赫赫宗周,袖姒灭之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上》: 赫赫宗周,褒姒醤之。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赫赫宗周、褒姒醤之。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燎之方阳,宁或灭之?赫赫宗周,褒姒灭之! 《诗经·正月》: 燎之方扬、宁或灭之。赫赫宗周、褒姒灭之。 《说文解字·火部》: 赫赫宗周,褒似𤇳之。 《群书治要·小雅》: 燎之方扬,宁或烕之,赫赫宗周,褒姒烕之。 《太平御览·幽王褒后》: 燎之方阳,宁或灭之;赫赫宗周,褒姒灭之。 《春秋左传·昭公元年》: 赫赫宗周, 《列女传·周幽袖姒》: 赫赫宗周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上》: 赫赫宗周, 《汉书·五行志下之下》: 赫赫宗周、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赫赫宗周, 《诗经·正月》: 赫赫宗周、 《焦氏易林·大畜之》: 赫赫宗周, 《说文解字·火部》: 赫赫宗周, 《金楼子·著书》: 赫赫宗周, 《群书治要·小雅》: 赫赫宗周, 《艺文类聚·谏》: 赫赫宗周, 《艺文类聚·善政》: 赫赫宗周, 《太平御览·幽王褒后》: 赫赫宗周,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 《周易·䷿未济》: 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 《太平御览·头上》: 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 《太平御览·酣醉》: 濡其首,有孚,失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