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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传 -> 谷永杜邺传 -> 25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《易》曰“在中馈,无攸遂”,言妇人不得与事也。《诗》曰:“懿厥悊妇,为枭为鸱;”“匪降自天,生自妇人。”建始、河平之际,许、班之贵,顷动前朝,熏灼四方,赏赐无量,空虚内臧,女宠至极,不可上矣;今之后起,天所不飨,什倍于前。废先帝法度,听用其言,官秩不当,纵释王诛,骄其亲属,假之威权,从横乱政,刺举之吏,莫敢奉宪。又以掖庭狱大为乱阱,榜棰钇于炮格,绝灭人命,主为赵、李报德复怨,反除白罪,建治正吏,多系无辜,掠立迫恐,至为人起责,分利受谢。生入死出者,不可胜数。是以日食再既,以昭其辜。
《列女传·邹孟轲母》: 在中馈,无攸遂。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“在中馈,无攸遂”,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无攸遂”,言妇人不得与事也。 《后汉书·杨震列传》: ‘无攸遂,在中馈。’言妇人不得与于政事也。 《太平御览·谏诤四》: ‘无攸遂,在中馈’,言妇人不得预于国政也。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懿厥悊妇,为枭为鸱;”“匪降自天,生自妇人。 《诗经·瞻卬》: 懿厥哲妇、为枭为鸱。妇有长舌、维厉之阶。乱匪降自天、生自妇人。 《群书治要·大雅》: 懿厥哲妇,为枭为鸱,妇有长舌,维厉之阶,乱匪降自天,生自妇人, 《列女传·夏桀末喜》: 懿厥哲妇,为枭为鸱。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懿厥悊妇,为枭为鸱; 《诗经·瞻卬》: 懿厥哲妇、为枭为鸱。 《群书治要·大雅》: 懿厥哲妇,为枭为鸱, 《列女传·鲁桓文姜》: 乱匪降自天,生自妇人。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匪降自天,生自妇人。 《诗经·瞻卬》: 乱匪降自天、生自妇人。 《群书治要·大雅》: 乱匪降自天,生自妇人,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建始、河平之际,许、班之贵,顷动前朝,熏灼四方,赏赐无量,空虚内臧,女宠至极,不可上矣;今之后起,天所不飨,什倍于前。 《汉书·叙传上》: 建始、河平之际,许、班之贵,倾动前朝,熏灼四方,赏赐无量,空虚内臧,女宠至极,不可尚矣;今之后起,天所不飨,什倍于前。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赏赐无量, 《汉书·元后传》: 赏赐无量。 《汉书·叙传上》: 赏赐无量, 《抱朴子·良规》: 赏赐无量,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什倍于前。 《汉书·叙传上》: 什倍于前。 《后汉书·郎顗襄楷列传下》: 十倍于前, 《后汉书·虞傅盖臧列传》: 十倍于前。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如此行逢赦者,不可胜数。 《论衡·率性》: 赴火死者,不可胜数。 《墨子·非攻中》: 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,不可胜数; 《墨子·非攻中》: 百姓死者,不可胜数也; 《墨子·节用上》: 冻饿死者不可胜数也。 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》: 道旁饿死者不可胜数也, 《淮南子·本经训》: 戴实而死者,不可胜数。 《史记·平津侯主父列传》: 死者不可胜数, 《史记·淮南衡山列传》: 死者不可胜数, 《汉书·蒯伍江息夫传》: 死者不可胜数, 《汉书·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上》: 死者不可胜数, 《汉书·谷永杜邺传》: 生入死出者,不可胜数。 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: 边民死者不可胜数, 《抱朴子·论仙》: 昭昭如此,不可胜数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死者不可胜数, 《群书治要·西羌》: 边民死者,不可胜数, 《艺文类聚·汉武帝》: 百姓之死亡,不可胜数, 《太平御览·机略八》: 溺水死者不可胜数。 《太平御览·草》: 衔华佩实而死者,不可胜数。 《太平广记·祁万寿》: 如此死者,不可胜数, 《太平广记·李及》: 杀百姓不可胜数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