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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传 -> 循吏传 -> 12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时上垂意于治,数下恩泽诏书,吏不奉宣。太守霸为选择良吏,分部宣布诏令,令民咸知上意。使邮亭乡官皆畜鸡豚,以赡鳏寡贫穷者,然后为条教,置父老师帅伍长,班行之于民间,劝以为善防奸之意,及务耕桑,节用殖财,种树畜养,去食谷马。米盐靡密,初若烦碎,然霸精力能推行之。吏民见者,语次寻绎,问它阴伏,以相参考。尝欲有所司察,择长年廉吏遣行,属令周密。吏出,不敢舍邮亭,食于道旁,乌攫其肉。民有欲诣府口言事者适见之,霸与语道此。后日吏还谒霸,霸见迎劳之,曰:“甚苦!食于道旁乃为乌所盗肉。”吏大惊,以霸具知其起居,所问豪氂不敢有所隐。鳏寡孤独有死无以葬者,乡部书言,霸具为区处,某所大木可以为棺,某亭猪子可以祭,吏往皆如言。其识事聪明如此,吏民不知所出,咸称神明。奸人去入它郡,盗贼日少。
《汉书·循吏传》: 及务耕桑,节用殖财,种树畜养,去食谷马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三》: 务农桑。节用殖财。去食谷马。 《汉书·贾邹枚路传》: 种树畜养, 《汉书·循吏传》: 种树畜养, 《汉书·货殖传》: 教民种树畜养;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种树畜养, 《艺文类聚·谏》: 种树畜养, 《汉书·循吏传》: 吏出,不敢舍邮亭,食于道旁,乌攫其肉。民有欲诣府口言事者适见之,霸与语道此。后日吏还谒霸,霸见迎劳之,曰:“甚苦!食于道旁乃为乌所盗肉。”吏大惊,以霸具知其起居,所问豪氂不敢有所隐。 《太平御览·乌》: 吏出,不敢舍邮亭,食于道旁,乌攫其肉。民有欲诣府言事,适见之,霸与语道此。后日,吏还见,霸迎劳之曰:“甚苦!食于道旁,乃为乌所盗其肉。”吏大惊,以霸具知其起居,所问毫厘不敢有所隐。 《汉书·循吏传》: 吏出,不敢舍邮亭,食于道旁,乌攫其肉。民有欲诣府口言事者适见之,霸与语道此。后日吏还谒霸,霸见迎劳之,曰:“甚苦!食于道旁乃为乌所盗肉。”吏大惊, 《太平御览·肉》: 使吏出,不敢舍邮亭,食于道旁,乌攫其肉。民有欲诣府口言事者,适见霸,与语道此。后日,吏谒见,霸迎劳之,曰:“甚苦,食于道旁,乃为乌所盗肉。”吏大惊。 《太平御览·乌》: 吏出,不敢舍邮亭,食于道旁,乌攫其肉。民有欲诣府言事,适见之,霸与语道此。后日,吏还见,霸迎劳之曰:“甚苦!食于道旁,乃为乌所盗其肉。”吏大惊, 《汉书·循吏传》: 后日吏还谒霸,霸见迎劳之,曰:“甚苦!食于道旁乃为乌所盗肉。”吏大惊,以霸具知其起居,所问豪氂不敢有所隐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三》: 吏还。霸劳曰。甚苦。食于道旁。乃为鸟所盗肉。吏大惊以为神。以霸且知其委曲。毫厘不敢有隐。 《太平御览·乌》: 吏还见,霸迎劳之曰:“甚苦!食于道旁,乃为乌所盗其肉。”吏大惊,以霸具知其起居,所问毫厘不敢有所隐。 《汉书·循吏传》: 霸见迎劳之,曰:“甚苦!食于道旁乃为乌所盗肉。”吏大惊,以霸具知其起居,所问豪氂不敢有所隐。鳏寡孤独有死无以葬者,乡部书言,霸具为区处,某所大木可以为棺,某亭猪子可以祭,吏往皆如言。其识事聪明如此,吏民不知所出,咸称神明。奸人去入它郡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三》: 霸劳曰。甚苦。食于道旁。乃为鸟所盗肉。吏大惊以为神。以霸且知其委曲。毫厘不敢有隐。民有鳏寡孤独死者。霸告吏曰。某处大木可为棺。某亭猪子可为祭。吏往皆如其言。吏民不知所出。皆称神明。奸人去入他境。 《汉书·循吏传》: 霸见迎劳之,曰:“甚苦!食于道旁乃为乌所盗肉。”吏大惊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三》: 霸劳曰。甚苦。食于道旁。乃为鸟所盗肉。吏大惊以为神。 《太平御览·肉》: 霸迎劳之,曰:“甚苦,食于道旁,乃为乌所盗肉。”吏大惊。 《太平御览·乌》: 霸迎劳之曰:“甚苦!食于道旁,乃为乌所盗其肉。”吏大惊, 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 豪毛不敢有所近, 《汉书·循吏传》: 所问豪氂不敢有所隐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三》: 毫厘不敢有隐。 《太平御览·乌》: 所问毫厘不敢有所隐。 《汉书·循吏传》: 咸称神明。奸人去入它郡,盗贼日少。 《太平御览·良太守上》: 咸称神明,奸人去入他郡,盗贼日少。 《汉书·循吏传》: 咸称神明。奸人去入它郡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三》: 皆称神明。奸人去入他境。 《太平御览·良太守上》: 咸称神明,奸人去入他郡, 《汉书·循吏传》: 咸称神明。 《汉书·叙传上》: 咸称神明。 《东观汉记·和熹邓皇后》: 咸称神明。 《后汉书·虞傅盖臧列传》: 咸称神明。 《太平御览·孝和邓皇后》: 咸称神明。 《太平御览·仓》: 咸称神明。 《太平御览·良太守上》: 咸称神明, 《太平御览·良太守上》: 咸称神明。 《太平御览·权谋中》: 咸称神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