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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an Shu -> 傳 -> 循吏傳 -> 28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信臣為人勤力有方略,好為民興利,務在富之。躬勸耕農,出入阡陌,止舍離鄉亭,稀有安居時。行視郡中水泉,開通溝瀆,起水門提閼凡數十處,以廣溉灌,歲歲增加,多至三萬頃。民得其利,畜積有餘。信臣為民作均水約束,刻石立於田畔,以防分爭。禁止嫁娶送終奢靡,務出於儉約。府縣吏家子弟好游敖,不以田作為事,輒斥罷之,甚者案其不法,以視好惡。其化大行,郡中莫不耕稼力田,百姓歸之,戶口增倍,盜賊獄訟衰止。吏民親愛信臣,號之曰召父。荊州刺史奏信臣為百姓興利,郡以殷富,賜黃金四十斤。遷河南太守,治行常為第一,復數增秩賜金。
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躬勸耕農, 《太平御覽·良太守上》: 躬勸耕農, 《漢書·成帝紀》: 出入阡陌, 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出入阡陌, 《漢書·東方朔傳》: 畜積有餘, 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畜積有餘。 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禁止嫁娶送終奢靡,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一》: 禁止嫁娶送終奢靡。 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戶口增倍, 《後漢書·郭杜孔張廉王蘇羊賈陸列傳》: 戶口增倍。 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吏民親愛信臣,號之曰召父。荊州刺史奏信臣為百姓興利,郡以殷富,賜黃金四十斤。遷河南太守,治行常為第一,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一》: 吏民親愛之曰邵父。上賜信臣黃金四十斤。遷河南太守。治化當為第一。 《太平御覽·良太守上》: 吏民親愛之,號曰邵父。荊州刺史奏信臣為百姓興利,郡以殷富,賜黃金四十斤。遷河南太守,治行常為第一。 《漢書·地理志下》: 郡以殷富。 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郡以殷富, 《太平御覽·良太守上》: 郡以殷富, 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賜黃金四十斤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二》: 賜黃金四十斤。 《太平御覽·良太守上》: 賜黃金四十斤。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後遷河南太守, 《漢書·翟方進傳》: 遷河南太守, 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遷河南太守, 《漢書·酷吏傳》: 遷河南太守,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一》: 遷河南太守。 《太平御覽·良太守上》: 遷河南太守, 《漢書·蕭望之傳》: 數增秩賜金。 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增秩賜金, 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復數增秩賜金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一》: 增秩賜金。 《後漢書·左周黃列傳》: 增秩賜金,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增秩賜金, 《群書治要·崔寔政論》: 但就增秩賜金, 《太平御覽·決獄》: 則增秩賜金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