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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書 -> 漢書 -> 傳 -> 匈奴傳 -> 匈奴傳下 -> 7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元帝初即位,呼韓邪單于復上書,言民眾困乏。漢詔雲中、五原郡轉穀二萬斛以給焉。邪支單于自以道遠,又怨漢擁護呼韓邪,遣使上書求侍子。漢遣谷吉送之,郅支殺吉。漢不知吉音問,而匈奴降者言聞甌脫皆殺之。呼韓邪單于使來,漢輒簿責之甚急。明年,漢遣車騎都尉韓昌、光祿大夫張猛送呼韓邪單于侍子,求問吉等,因赦其罪,勿令自疑。昌、猛見單于民眾益盛,塞下禽獸盡,單于足以自衛,不畏郅支。聞其大臣多勸單于北歸者,恐北去後難約束,昌、猛即與為盟約曰:「自今以來,漢與匈奴合為一家,世世毋得相詐相攻。有竊盜者,相報,行其誅,償其物;有寇,發兵相助。漢與匈奴敢先背約者,受天不祥。令其世世子孫盡如盟。」昌、猛與單于及大臣俱登匈奴諾水東山,刑白馬,單于以徑路刀金留犁撓酒,以老上單于所破月氏王頭為飲器者共飲血盟。昌、猛還奏事,公卿議者以為「單于保塞為藩,雖欲北去,猶不能為危害。昌、猛擅以漢國世世子孫與夷狄詛盟,令單于得以惡言上告于天,羞國家,傷威重,不可得行。宜遣使往告祠天,與解盟。昌、猛奉使無狀,罪至不道。」上薄其過,有詔昌、猛以贖論,勿解盟。其後呼韓邪竟北歸庭,人眾稍稍歸之,國中遂定。
《漢書·匈奴傳下》: 呼韓邪單于復上書,言民眾困乏。漢詔雲中、五原郡轉穀二萬斛以給焉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上》: 匈奴呼韓邪單于上書。言民眾困乏。詔雲中五原郡。轉二萬斛穀以給之。 《漢書·匈奴傳下》: 邪支單于自以道遠,又怨漢擁護呼韓邪,遣使上書求侍子。漢遣谷吉送之,郅支殺吉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上》: 郅支單于怨漢擁護呼韓邪單于。乃求其侍子。漢遣衛司馬谷吉送之。郅支單于乃殺吉。 《漢書·傅常鄭甘陳段傳》: 怨漢擁護呼韓邪而不助己, 《漢書·匈奴傳下》: 又怨漢擁護呼韓邪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上》: 郅支單于怨漢擁護呼韓邪單于。 《漢書·傅常鄭甘陳段傳》: 遣使奉獻,因求侍子,願為內附。漢議遣衛司馬谷吉送之。 《漢書·匈奴傳下》: 遣使上書求侍子。漢遣谷吉送之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上》: 乃求其侍子。漢遣衛司馬谷吉送之。 《漢書·傅常鄭甘陳段傳》: 漢議遣衛司馬谷吉送之。 《漢書·匈奴傳下》: 漢遣谷吉送之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上》: 漢遣衛司馬谷吉送之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一》: 衛司馬谷吉之子。 《漢書·匈奴傳下》: 漢遣車騎都尉韓昌、光祿大夫張猛送呼韓邪單于侍子,求問吉等,因赦其罪,勿令自疑。昌、猛見單于民眾益盛,塞下禽獸盡,單于足以自衛,不畏郅支。聞其大臣多勸單于北歸者,恐北去後難約束,昌、猛即與為盟約曰:「自今以來,漢與匈奴合為一家,世世毋得相詐相攻。有竊盜者,相報,行其誅,償其物;有寇,發兵相助。漢與匈奴敢先背約者,受天不祥。令其世世子孫盡如盟。」昌、猛與單于及大臣俱登匈奴諾水東山,刑白馬,單于以徑路刀金留犁撓酒,以老上單于所破月氏王頭為飲器者共飲血盟。昌、猛還奏事,公卿議者以為「單于保塞為藩,雖欲北去,猶不能為危害。昌、猛擅以漢國世世子孫與夷狄詛盟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上》: 車騎將軍韓昌。光祿大夫張猛。送呼韓邪侍子以歸。昌猛見單于益盛。又聞大臣多勸單于北歸者。恐既北則難約束。因與單于盟約曰。漢與匈奴合為一家。世世子孫。無得相詐相殺。有盜竊相報。行其誅賞。其有寇。發兵相救。敢有背約。受天不祥。令子孫世世盡無違盟。昌猛與單于登弱水東山。刑白馬。以月支王頭。斫為飲器。飲血盟而旋。公卿議者。以為單于雖北。猶不能為害。昌猛擅以國家世世子孫詛盟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車騎都尉昌、 《漢書·匈奴傳下》: 車騎都尉韓昌將騎萬六千, 《漢書·匈奴傳下》: 漢遣車騎都尉韓昌迎, 《漢書·匈奴傳下》: 漢遣車騎都尉韓昌、 《後漢書·耿弇列傳》: 轉車騎都尉。 《水經注·河水》: 車騎都尉韓昌等, 《太平御覽·駙馬》: 車騎都尉, 《太平御覽·駙馬》: 車騎三都尉, 《戰國策·芒卯謂秦王》: 王因赦其罪, 《漢書·趙充國辛慶忌傳》: 因赦其罪, 《漢書·匈奴傳下》: 因赦其罪, 《漢書·匈奴傳下》: 國中遂定。 《太平御覽·倭》: 國中遂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