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荀悅曰。古者什一而稅。以為天下之中正也。今漢民或百一而稅。可謂鮮矣。然豪彊富人。占田逾侈。輸其賦太半。官收百一之稅。民收太半之賦。官家之惠。優於三代。豪彊之暴。酷於亡秦。是上惠不通。威福分於豪彊也。今不正其本。而務除租稅。適足以資富彊。夫土地者。天下之本也。春秋之義。諸侯不得專封。大夫不得專地。今豪民占田。或至數百千頃。富過王侯。是自專封也。買賣由己。是自專地也。孝武時。董仲舒嘗言宜限民占田。至哀帝時。乃限民占田。不得過三十頃。雖有其制。卒不得施行。然三十頃有不平矣。且夫井田之制。宜於民眾之時。地廣民稀。勿為可也。然欲廢之於寡。立之於眾。土地既富。列在豪彊。卒而規之。並有怨心。則生紛亂。制度難行。由是觀之。若高帝初定天下。及光武中興之後。民人稀少。立之易矣。就未悉備。井田之法。宜以口數占田。為立科限。民得耕種。不得買賣。以贍民弱。以防兼并。且為制度張本。不亦宜乎。雖古今異制。損益隨時。然紀綱大略。其致一也。本志曰。古者建步立畝。六尺為步。步百為畝。畝百為夫。夫三為屋。屋三為井。井方一里。是為九夫。八家共之。一夫一婦。受私田百畝。公田十畝。是為八百八十畝。餘二十畝。以為廬舍。出入相交。守望相接。疾病相救。民受田。上田夫百畝。中田夫二百畝。下田夫三百畝。歲更之。換易其處。其家眾男為餘夫。亦以口受田。如此。士工商家受田。五口乃當農夫一人。有賦有稅。稅謂公田什一。及工商衡虞之人也。賦謂供車馬兵士徒之役也。民年二十受田。六十歸田。種穀必雜五種。以備災害。田中不得有樹。以妨五穀。力耕數芸。收獲如寇盜之至。還廬種桑。菜茹有畦。瓜瓠果蓏。殖於疆畔。雞豚狗豕。無失其時。女修蠶織。五十則可以衣帛。七十可以食肉。五家為比。五比為閭。四閭為族。五族為黨。五黨為州。五州為鄉。萬二千五百戶。比長位下士。自此已上。稍登一級。至鄉為卿矣。於是閭有序而鄉有庠。序以明教。庠以行禮。而視化焉。春令民畢出於野。其詩云。同我婦子。饁彼南畝。田畯至喜。則冬畢入於邑。其詩云。嗟我父子。曰為改歲。入此室處。春則出。民閭首平旦坐於右壟。比長坐於左壟。畢出而後歸。夕亦如之。入者必持薪樵。輕重相分。斑白不提挈。冬則民既入。婦人同巷。夜績女工。一月得四十五功。必相從者。所以省費燭火。同巧拙而合習俗也。男女有不得其所者。因而相與歌詠。各言其情。是月餘子。以在序室。八歲入小學。學六家四方五行書計之事。十五入大學。學先王禮樂。而知君臣之禮。其秀異者移鄉學。學於庠序之異者移於國學。學乎小學。諸侯歲貢小學之異者。移於天子之學。學於太學。命曰造士。然後爵命焉。孟春之月。群后將散。行人振木鐸以徇於路。以採詩獻之太師。比其音律。以聞於天子。三年耕則餘一年之畜。故三年有成。成此功也。故王者三載考績。三考黜陟。九年耕。餘三年之食。進業日升。謂之升平。三升曰泰。二十七年。餘九年食。謂之太平。而王業大成。刑措不用。王道興矣。故語曰。如有王者。必世而後仁。書曰。天秩有禮。天罰有罪。故聖人因天秩而制五禮。因天罰而制五刑。建司馬之官。設六軍之眾。因井田而制軍賦。地方一里為井。井十為通。通十為成。成方十里。成十為眾。眾十為同。同方百里。同十為封。封十為畿。畿方千里。故四井為邑。邑四為丘。丘十六井。有戎馬一匹。牛三頭。四丘為甸。甸六十四井。有戎馬四匹。兵車一乘。牛十二頭。甲士三人。步卒七十二人。干戈備具。是謂司馬之法。一同百里。隄封萬井。除山川坑塹城池邑居園囿街路。三千六百井。定出賦六千四百井。戎馬四百匹。兵車百乘。此卿大夫菜地之大者。是謂百乘之家。一封三百六十六里。隄封十萬井。定出賦六萬四千井。戎馬四千匹。兵車千乘。此諸侯之大者。謂之千乘之國。天子畿方千里。隄封百萬井。定出賦六十四萬井。戎馬四萬匹。兵車萬乘。戎馬車徒干戈素具。春振旅以蒐。夏茇舍以苗。秋治兵以獮。冬大閱以狩。皆於農隙以講事焉。五國為屬。屬有長。十國為連。連有率。三十國為卒。卒有正。二百一十國為州。州有牧。牧有連。卒比年簡車徒。卒正三年簡輿徒。群牧五年大簡輿徒。此先王制土定業。班民設教。立武足兵之太法也。上過渭橋。有人在橋下。乘輿馬驚。捕之屬廷尉。釋之訊之。曰。遠縣人也。聞蹕匿橋下久。已為行過。即出。見車騎即走耳。釋之奏犯蹕罰金。上怒曰。此人親驚吾馬。馬賴和柔。即令他馬固不傷敗我乎。釋之奏曰。法者天子之所與。天下共之。今如重之。是法不信於民。廷尉天下之平。今一傾。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。民安措其足乎。上曰善。廷尉當如是也。其後有人盜高廟坐前玉環者。下廷尉。奏當棄市。上大怒曰。此人無道。乃盜先帝器。吾欲置之族矣。釋之曰。法如是足矣。而有萬一。愚人取長陵一坏土。陛下何以加其法。上乃許之。曰廷尉當如是也。釋之以議法公平。甚重於朝廷。嘗公卿大會。立庭中。有王生者年老矣。善為黃老言。以處士召見顧謂釋之曰。為我結陉。釋之跪而結之。既罷。或以責王生。王生曰。吾老矣。且賤。自度終無益於張廷尉。張廷尉方為名臣。故使結陉。欲以重之。
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古者什一而稅。以為天下之中正也。今漢民或百一而稅。可謂鮮矣。然豪彊富人。占田逾侈。輸其賦太半。官收百一之稅。民收太半之賦。官家之惠。優於三代。豪彊之暴。酷於亡秦。是上惠不通。威福分於豪彊也。今不正其本。而務除租稅。適足以資富彊。 《太平御覽·貢賦下》: 且古者什一而稅,以為天下之中正。今漢人田或百一而稅,可謂鮮矣。然豪富強人占田逾多,其賦太半,官收百一之稅,而人輸豪家太半之賦,官家之惠優于三代,豪強之暴酷於亡秦。是以惠不下通,而威福分於豪人也。今不正其本而務除租稅,適足以資富強也。 《鹽鐵論·力耕》: 古者,十一而稅, 《春秋穀梁傳·宣公十五年》: 古者什一,藉而不稅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古者什一而稅。 《太平御覽·貢賦下》: 且古者什一而稅, 《淮南子·兵略訓》: 收太半之賦, 《史記·淮南衡山列傳》: 收太半之賦, 《漢書·蒯伍江息夫傳》: 收太半之賦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民收太半之賦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三》: 收大半之賦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今不正其本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今不正其本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一》: 今不正其本。 《太平御覽·廷尉評》: 今不正其本, 《白虎通德論·嫁娶》: 諸侯不得專封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諸侯不得專封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乃限民占田。不得過三十頃。 《前漢紀·孝哀皇帝紀上》: 占田不得過三十頃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乃限民占田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四》: 限民占田。 《漢書·地理志下》: 地廣民稀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地廣民稀。 《論衡·宣漢》: 前漢已滅,光武中興, 《論衡·佚文》: 光武中興, 《孔叢子·敘世》: 光武中興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及光武中興之後。 《東觀漢記·地理志》: 光武中興, 《後漢書·皇后紀上》: 及光武中興, 《後漢書·班梁列傳》: 光武中興, 《後漢書·儒林列傳上》: 及光武中興, 《後漢書·儒林列傳下》: 光武中興, 《後漢書·南蠻西南夷列傳》: 光武中興, 《後漢書·南蠻西南夷列傳》: 光武中興, 《群書治要·皇后紀序》: 及光武中興, 《群書治要·儒林傳序》: 及光武中興, 《太平御覽·總序后妃》: 及光武明德中興, 《太平御覽·美人》: 光武中興, 《太平御覽·敘郡》: 光武中興, 《太平御覽·廩犧令》: 光武中興, 《太平御覽·雜號將軍下》: 光武中興中, 《太平御覽·封禪》: 漢光武中興, 《漢書·郊祀志下》: 古今異制,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古今異制, 《前漢紀·孝惠皇帝紀》: 然古今異制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雖古今異制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損益隨時。 《後漢書·鄭范陳賈張列傳》: 損益隨時, 《藝文類聚·籍田》: 蓋損益隨時,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故必建步立畝,正其經界。六尺為步,步百為畝,畝百為夫,夫三為屋,屋三為井,井方一里,是為九夫。八家共之,各受私田百畝,公田十畝,是為八百八十畝,餘二十畝以為廬舍。出入相友,守望相助,疾病則救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古者建步立畝。六尺為步。步百為畝。畝百為夫。夫三為屋。屋三為井。井方一里。是為九夫。八家共之。一夫一婦。受私田百畝。公田十畝。是為八百八十畝。餘二十畝。以為廬舍。出入相交。守望相接。疾病相救。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六尺為步,步百為畝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六尺為步。步百為畝。 《說文解字·田部》: 六尺為步,步百為畮。 《太平御覽·數》: 六尺為步,步百為畝, 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 六尺為步,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六尺為步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六尺為步。 《太平御覽·數》: 六尺為步, 《漢書·王莽傳中》: 設廬井八家,一夫一婦田百畝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八家共之。一夫一婦。受私田百畝。 《韓詩外傳·卷四》: 餘二十畝共為廬舍,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餘二十畝以為廬舍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餘二十畝。以為廬舍。 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 出入相友,守望相助,疾病相扶持,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出入相友,守望相助,疾病則救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出入相交。守望相接。疾病相救。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民受田,上田夫百畝,中田夫二百畝,下田夫三百畝。歲耕種者為不易上田;休一歲者為一易中田;休二歲者為再易下田,三歲更耕之,自爰其處。農民戶人己受田,其家眾男為餘夫,亦以口受田如比。士工商家受田,五口乃當農夫一人。此謂平土可以為法者也。若山林藪澤原陵淳鹵之地,各以肥磽多少為差。有賦有稅。稅謂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。賦共車馬甲兵士徒之役,充實府庫賜予之用。稅給郊社宗廟百神之祀,天子奉養百官祿食庶事之費。民年二十受田,六十歸田。七十以上,上所養也;十歲以下,上所長也;十一以上,上所強也。種穀必雜五種,以備災害。田中不得有樹,用妨五穀。力耕數耘,收穫如寇盜之至。還廬樹桑,菜茹有畦,瓜瓠果蓏殖於疆易。雞豚狗彘毋失其時,女修蠶織,則五十可以衣帛,七十可以食肉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民受田。上田夫百畝。中田夫二百畝。下田夫三百畝。歲更之。換易其處。其家眾男為餘夫。亦以口受田。如此。士工商家受田。五口乃當農夫一人。有賦有稅。稅謂公田什一。及工商衡虞之人也。賦謂供車馬兵士徒之役也。民年二十受田。六十歸田。種穀必雜五種。以備災害。田中不得有樹。以妨五穀。力耕數芸。收獲如寇盜之至。還廬種桑。菜茹有畦。瓜瓠果蓏。殖於疆畔。雞豚狗豕。無失其時。女修蠶織。五十則可以衣帛。七十可以食肉。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種穀必雜五種,以備災害。田中不得有樹,用妨五穀。力耕數耘,收穫如寇盜之至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種穀必雜五種。以備災害。田中不得有樹。以妨五穀。力耕數芸。收獲如寇盜之至。 《太平御覽·田》: 必雜五種以備災害,力耕數耘,收獲如寇盜之至。 《說苑·善說》: 以備災害, 《漢書·景帝紀》: 以備災害。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以備災害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以備災害。 《前漢紀·孝景皇帝紀》: 以備災害。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以備災害。 《群書治要·善說》: 以備灾害, 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 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; 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 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;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雞豚狗彘毋失其時,女修蠶織,則五十可以衣帛,七十可以食肉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雞豚狗豕。無失其時。女修蠶織。五十則可以衣帛。七十可以食肉。 《太平御覽·肉》: 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 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 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, 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 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, 《孟子·盡心上》: 五母雞,二母彘,無失其時,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雞豚狗彘毋失其時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雞豚狗豕。無失其時。 《太平御覽·肉》: 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,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五家為鄰,五鄰為里,四里為族,五族為黨,五黨為州,五州為鄉。鄉,萬二千五百戶也。鄰長位下士,自此以上,稍登一級,至鄉而為卿也。於里有序而鄉有庠。序以明教,庠則行禮而視化焉。春令民畢出在野,冬則畢入於邑。其詩曰:「四之日舉止,同我婦子,饁彼南具。」又曰:「十月蟋蟀,入我床下,嗟我婦子,聿為改歲,入此室處。」所以順陰陽,備寇賊,習禮文也。春,秋出民,里胥平旦坐於右塾,鄰長坐於右塾,畢出然後歸,夕亦如之。入者必持薪樵,輕重相分,班白不提挈。冬,民既入,婦人同巷,相從夜績,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。必相從者,所以省費燎火,同巧拙而合習俗也。男女有不得其所者,因相與歌詠,各言其傷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五家為比。五比為閭。四閭為族。五族為黨。五黨為州。五州為鄉。萬二千五百戶。比長位下士。自此已上。稍登一級。至鄉為卿矣。於是閭有序而鄉有庠。序以明教。庠以行禮。而視化焉。春令民畢出於野。其詩云。同我婦子。饁彼南畝。田畯至喜。則冬畢入於邑。其詩云。嗟我父子。曰為改歲。入此室處。春則出。民閭首平旦坐於右壟。比長坐於左壟。畢出而後歸。夕亦如之。入者必持薪樵。輕重相分。斑白不提挈。冬則民既入。婦人同巷。夜績女工。一月得四十五功。必相從者。所以省費燭火。同巧拙而合習俗也。男女有不得其所者。因而相與歌詠。各言其情。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五家為鄰,五鄰為里,四里為族,五族為黨,五黨為州,五州為鄉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五家為比。五比為閭。四閭為族。五族為黨。五黨為州。五州為鄉。 《周禮·地官司徒》: 五家為鄰,五鄰為里,四里為酂,五酂為鄙,五鄙為縣,五縣為遂, 《太平御覽·敘縣》: 五家為鄰,五鄰為里,四里為酂,五酂為鄙,五鄙為縣,五縣為遂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五家為比。五比為閭。四閭為族。 《說文解字·門部》: 「五家為比,五比為閭。」閭, 《中論·譴交》: 是故五家為比,使之相保。比有長。五比為閭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五家為比。五比為閭。 《周禮·地官司徒》: 令五家為比,使之相保;五比為閭, 《說文解字·門部》: 五家為比,五比為閭。 《太平御覽·閭》: 五家為比,使之相保;五比為閭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五比為閭。四閭為族。 《太平御覽·閭》: 五比為閭。閭, 《中論·譴交》: 四閭為族,使之相葬,族有師。五族為黨,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四里為族,五族為黨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四閭為族。五族為黨。 《周禮·地官司徒》: 四閭為族,使之相葬;五族為黨, 《太平御覽·黨》: 四閭為族,使之相葬;五族為黨, 《中論·譴交》: 五族為黨,使之相救,黨有正。五黨為州,使之相賙,州有長。五州為鄉,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五族為黨,五黨為州,五州為鄉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五族為黨。五黨為州。五州為鄉。 《周禮·地官司徒》: 五族為黨,使之相救;五黨為州,使之相赒;五州為鄉, 《中論·譴交》: 五黨為州,使之相賙,州有長。五州為鄉,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五黨為州,五州為鄉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五黨為州。五州為鄉。 《周禮·地官司徒》: 五黨為州,使之相赒;五州為鄉, 《藝文類聚·州部》: 五黨為州,州, 《太平御覽·敘州》: 五黨為州,使之相赒;五州為鄉, 《太平御覽·敘州》: 「五黨為州」。州,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五州為鄉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五州為鄉。 《太平御覽·鄉》: 五州為鄉,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其詩曰:「四之日舉止,同我婦子,饁彼南具。」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其詩云。同我婦子。饁彼南畝。田畯至喜。 《詩經·七月》: 同我婦子、饁彼南畝、田畯至喜。 《詩經·甫田》: 以其婦子、饁彼南畝、田畯至喜。 《詩經·大田》: 以其婦子。饁彼南畝、田畯至喜。 《太平御覽·耜》: 同我婦子,饁彼南畝,田畯至喜。 《潛夫論·班祿》: 「同我婦子,饁彼南畝」;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四之日舉止,同我婦子,饁彼南具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同我婦子。饁彼南畝。 《詩經·七月》: 四之日舉趾。同我婦子、饁彼南畝、 《詩經·甫田》: 以其婦子、饁彼南畝、 《詩經·大田》: 以其婦子。饁彼南畝、 《太平御覽·耜》: 四之日舉趾。同我婦子,饁彼南畝, 《潛夫論·班祿》: 饁彼南畝」;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饁彼南畝。 《詩經·七月》: 饁彼南畝、 《詩經·甫田》: 饁彼南畝、 《詩經·大田》: 饁彼南畝、 《說文解字·食部》: 饁彼南畝。 《太平御覽·耜》: 饁彼南畝,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十月蟋蟀,入我床下,嗟我婦子,聿為改歲,入此室處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嗟我父子。曰為改歲。入此室處。 《詩經·七月》: 十月蟋蟀、入我牀下。穹窒熏鼠。塞向墐戶。嗟我婦子、曰為改歲、入此室處。 《禮記·王制》: 輕任并,重任分,斑白者不提挈。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輕重相分,班白不提挈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輕重相分。斑白不提挈。 《禮記·王制》: 斑白者不提挈。 《孔子家語·好生》: 斑白不提挈; 《史記·循吏列傳》: 斑白不提挈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斑白不提挈。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冬,民既入,婦人同巷,相從夜績,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。必相從者,所以省費燎火,同巧拙而合習俗也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冬則民既入。婦人同巷。夜績女工。一月得四十五功。必相從者。所以省費燭火。同巧拙而合習俗也。 《藝文類聚·冬》: 冬,民既入,婦人同巷相從夜績,一月得四十五日,必相從者,所以省費燎火,同巧拙而合習俗也。 《太平御覽·冬上》: 冬,民既入,婦人同巷相從夜績。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從者,所以省費燎火,同巧拙而合習俗也。 《太平御覽·紡績》: 冬,民既入,婦人同巷相從夜織。婦女一月得四十五日。必相從者,所以省費燎火,同巧拙,而合習俗也。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是月,餘子亦在于序室。八歲入小學,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,始知室家長幼之節。十五入大學,學先聖禮樂,而知朝廷君臣之禮。其有秀異者,移鄉學于庠序;庠序之異者,移國學于少學。諸侯歲貢少學之異者於天子,學于大學,命曰造士。行同能偶,則別之以射,然後爵命焉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是月餘子。以在序室。八歲入小學。學六家四方五行書計之事。十五入大學。學先王禮樂。而知君臣之禮。其秀異者移鄉學。學於庠序之異者移於國學。學乎小學。諸侯歲貢小學之異者。移於天子之學。學於太學。命曰造士。然後爵命焉。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八歲入小學,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,始知室家長幼之節。十五入大學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八歲入小學。學六家四方五行書計之事。十五入大學。 《太平御覽·教學》: 古者八歲入小學,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;十五入大學,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八歲入小學, 《漢書·藝文志》: 古者八歲入小學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八歲入小學。 《說文解字·序》: 八歲入小學, 《太平御覽·教學》: 古者八歲入小學,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孟春之月,群居者將散,行人振木鐸徇于路,以采詩,獻之大師,比其音律,以聞於天子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孟春之月。群后將散。行人振木鐸以徇於路。以採詩獻之太師。比其音律。以聞於天子。 《藝文類聚·春》: 孟春之月,群居者將散,行人振木鐸徇於路,以采詩,獻之太師,比其音律,以聞於天子。 《太平御覽·春中》: 孟春之月,群居者將散,行人振木鐸徇于路,以采詩獻之。太師比其音聲以聞於天子。 《禮記·月令》: 孟春之月, 《淮南子·時則訓》: 孟春之月, 《呂氏春秋·正月紀》: 孟春之月: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孟春之月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孟春之月。 《群書治要·月令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律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律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春中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春中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立春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隰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御女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祭禮上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籍田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獄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器皿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玉上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玉上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馬一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獺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鴻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雁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蟲》: 孟春之月, 《太平御覽·木上》: 孟春之月, 《春秋左傳·襄公十四年》: 遒人以木鐸徇于路,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行人振木鐸徇于路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行人振木鐸以徇於路。 《尚書·胤征》: 遒人以木鐸徇于路, 《藝文類聚·春》: 行人振木鐸徇於路, 《太平御覽·春上》: 遒人以木鐸徇于路。 《太平御覽·春中》: 行人振木鐸徇于路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三年耕則餘一年之畜。 《群書治要·志》: 民三年耕則餘一年之畜, 《白虎通德論·考黜》: 三載考績,三考黜陟。 《白虎通德論·考黜》: 三載考績,三考黜陟。 《潛夫論·考績》: 三載考績,黜陟幽明。 《漢書·眭兩夏侯京翼李傳》: 三載考績,三考黜陟。 《漢書·谷永杜鄴傳》: 三載考績,三考黜陟幽明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故王者三載考績。三考黜陟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一》: 三載考績。三考黜涉幽明。 《尚書·舜典》: 三載考績,三考,黜陟幽明, 《群書治要·尚書》: 三載考績,三考,黜陟幽明, 《群書治要·百官志》: 三考黜陟幽明, 《群書治要·崔寔政論》: 三載考績,三考絀陟, 《藝文類聚·帝舜有虞氏》: 三載一考績,三載黜陟幽明, 《藝文類聚·投壺》: 三載考績,幽明始分也。 《太平御覽·帝舜有虞氏》: 三載一考績,黜陟幽明。 《白虎通德論·考黜》: 三載考績, 《白虎通德論·考黜》: 三載考績, 《潛夫論·考績》: 三載考績,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故三載考績。 《漢書·眭兩夏侯京翼李傳》: 三載考績, 《漢書·谷永杜鄴傳》: 三載考績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故王者三載考績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一》: 三載考績。 《後漢書·楊震列傳》: 三載考績, 《尚書·舜典》: 三載考績, 《群書治要·尚書》: 三載考績, 《群書治要·崔寔政論》: 三載考績, 《藝文類聚·投壺》: 三載考績, 《白虎通德論·考黜》: 三考黜陟。 《白虎通德論·考黜》: 三考黜陟。 《白虎通德論·考黜》: 三考黜陟。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三考黜陟, 《漢書·眭兩夏侯京翼李傳》: 三考黜陟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三考黜陟。 《三國志·杜畿傳》: 三考黜陟」, 《群書治要·后妃傳》: 三考黜陟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九年耕。餘三年之食。 《太平御覽·耕》: 九年耕,而餘三年之食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刑措不用。 《太平御覽·封禪》: 刑措不用。 《論語·子路》: 子曰:「如有王者,必世而後仁。」 《論衡·宣漢》: 孔子曰:「如有王者,必世然後仁。」 《論衡·宣漢》: 應孔子之言「必世然後仁」 《史記·孝文本紀》: 孔子言「必世然後仁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孔子曰:「如有王者,必世而後仁;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「如有王者,必世而後仁」, 《漢書·董仲舒傳》: 故孔子曰「如有王者,必世而後仁」, 《漢書·雋疏于薛平彭傳》: 臣聞孔子曰:『如有王者,必世而後仁。』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如有王者。必世而後仁。 《群書治要·子路》: 子曰:如有王者,必世而後仁。 《藝文類聚·漢文帝》: 孔子言必世而後仁, 《太平御覽·漢孝文皇帝》: 孔子言「必世然後仁。 《太平御覽·仁德》: 如有王者,必世而後仁。 《論語·子路》: 必世而後仁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必世而後仁; 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 必世而後仁」, 《漢書·董仲舒傳》: 必世而後仁」, 《漢書·雋疏于薛平彭傳》: 必世而後仁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必世而後仁。 《後漢書·銚期王霸祭遵列傳》: 「必世而後仁」, 《群書治要·子路》: 必世而後仁。 《太平御覽·敘皇王下》: 必世而後仁, 《太平御覽·仁德》: 必世而後仁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「天秩有禮」,「天討有罪」。故聖人因天秩而制五禮,因天討而作五刑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書曰。天秩有禮。天罰有罪。故聖人因天秩而制五禮。因天罰而制五刑。 《群書治要·志》: 故因天秩而制五禮,因天討而作五刑,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「天秩有禮」,「天討有罪」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天秩有禮。天罰有罪。 《後漢書·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》: 天秩有禮,五服五章哉。天討有罪,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「天秩有禮」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天秩有禮。 《後漢書·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》: 天秩有禮, 《尚書·皋陶謨》: 天秩有禮, 《潛夫論·述赦》: 天罰有罪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天罰有罪。 《後漢書·第五鍾離宋寒列傳》: 天罰有罪,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而猶立司馬之官,設六軍之眾,因井田而制軍賦。地方一里為井,井十為通,通十為成,成方十里;成十為終,終十為同,同方百里;同十為封,封十為畿,畿方千里。有稅有租。稅以足食,賦以足兵。故四井為邑,四邑為丘。丘,十六井也,有戎馬一匹,牛三頭。四丘為甸。甸,六十四井也,有戎馬四匹,兵車一乘,牛十二頭,甲士三人,卒七十二人,干戈備具,是謂乘馬之法。一同百里,提封萬井,除山川沈斥,城池邑居,園囿術路,三千六百井,定出賦六千四百井,戎馬四百匹,兵車百乘,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,是謂百乘之家。一封三百一十六里,提封十萬井,定出賦六萬四千井,戎馬四千匹,兵車千乘,此諸侯之大者也,是謂千乘之國。天子畿方千里,提封百萬井,定出賦六十四萬井,戎馬四萬匹,兵車萬乘,故稱萬乘之主。戎馬車徒干戈素具,春振旅以搜,夏拔舍以苗,秋治兵以獮,冬大閱以狩,皆於農隙以講事焉。五國為屬,屬有長;十國為連,連有帥;三十國為卒,卒有正;二百一十國為州,州有牧。連帥比年簡車,卒正三年簡徒,群牧五載大簡車徒,此先王為國立武足兵之大略也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建司馬之官。設六軍之眾。因井田而制軍賦。地方一里為井。井十為通。通十為成。成方十里。成十為眾。眾十為同。同方百里。同十為封。封十為畿。畿方千里。故四井為邑。邑四為丘。丘十六井。有戎馬一匹。牛三頭。四丘為甸。甸六十四井。有戎馬四匹。兵車一乘。牛十二頭。甲士三人。步卒七十二人。干戈備具。是謂司馬之法。一同百里。隄封萬井。除山川坑塹城池邑居園囿街路。三千六百井。定出賦六千四百井。戎馬四百匹。兵車百乘。此卿大夫菜地之大者。是謂百乘之家。一封三百六十六里。隄封十萬井。定出賦六萬四千井。戎馬四千匹。兵車千乘。此諸侯之大者。謂之千乘之國。天子畿方千里。隄封百萬井。定出賦六十四萬井。戎馬四萬匹。兵車萬乘。戎馬車徒干戈素具。春振旅以蒐。夏茇舍以苗。秋治兵以獮。冬大閱以狩。皆於農隙以講事焉。五國為屬。屬有長。十國為連。連有率。三十國為卒。卒有正。二百一十國為州。州有牧。牧有連。卒比年簡車徒。卒正三年簡輿徒。群牧五年大簡輿徒。此先王制土定業。班民設教。立武足兵之太法也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而猶立司馬之官,設六軍之眾,因井田而制軍賦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建司馬之官。設六軍之眾。因井田而制軍賦。 《太平御覽·敘兵上》: 而猶立司馬之官,設六軍之眾,因井田而制軍賦焉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畿方千里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畿方千里。 《周禮·秋官司寇》: 邦畿方千里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故四井為邑,四邑為丘。丘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故四井為邑。邑四為丘。 《周禮·地官司徒》: 四井為邑,四邑為丘, 《說文解字·丘部》: 四井為邑,四邑為丘。 《太平御覽·田》: 四井為邑,四邑為丘,四丘為甸,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兵車百乘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兵車百乘。 《太平御覽·敘車上》: 兵車百乘, 《晏子春秋·景公問欲善齊國之政以干霸王晏子對以官未具》: 兵車千乘,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兵車千乘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兵車千乘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天子畿方千里,提封百萬井,定出賦六十四萬井,戎馬四萬匹,兵車萬乘,故稱萬乘之主。戎馬車徒干戈素具,春振旅以搜,夏拔舍以苗,秋治兵以獮,冬大閱以狩,皆於農隙以講事焉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天子畿方千里。隄封百萬井。定出賦六十四萬井。戎馬四萬匹。兵車萬乘。戎馬車徒干戈素具。春振旅以蒐。夏茇舍以苗。秋治兵以獮。冬大閱以狩。皆於農隙以講事焉。 《太平御覽·敘兵上》: 天子畿方千里,提封百萬井,出軍賦六十四萬井,戎馬四萬匹,兵車萬乘,故稱萬乘之主。戎馬車徒干戈素具,春振旅以蒐,夏拔舍以苗,秋治兵以狝,冬大閱以狩,皆以農隙以講武事焉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天子畿方千里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天子畿方千里。 《太平御覽·敘京都上》: 天子畿方千里, 《太平御覽·敘兵上》: 天子畿方千里, 《春秋左傳·隱公五年》: 故春蒐,夏苗,秋獮,冬狩,皆於農隙以講事也,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春振旅以搜,夏拔舍以苗,秋治兵以獮,冬大閱以狩,皆於農隙以講事焉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春振旅以蒐。夏茇舍以苗。秋治兵以獮。冬大閱以狩。皆於農隙以講事焉。 《藝文類聚·諫》: 故春蒐夏苗,狄獮冬狩,皆於農隙以講事也。 《太平御覽·春上》: 春蒐、夏苗、秋狝、冬狩,皆于農隙,以講武事也。 《太平御覽·敘兵上》: 春振旅以蒐,夏拔舍以苗,秋治兵以狝,冬大閱以狩,皆以農隙以講武事焉。 《太平御覽·訓兵》: 春蒐夏苗,秋狝冬狩,於農隙以講武事。 《禮記·王制》: 五國以為屬,屬有長。十國以為連,連有帥。三十國以為卒,卒有正。二百一十國以為州,州有伯。 《白虎通德論·封公侯》: 五國以為屬,屬有長;十國以為連,連有率;三十國以為卒,卒有正;二百一十國以為州,州有伯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五國為屬,屬有長;十國為連,連有帥;三十國為卒,卒有正;二百一十國為州,州有牧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五國為屬。屬有長。十國為連。連有率。三十國為卒。卒有正。二百一十國為州。州有牧。 《太平御覽·總敘官》: 五國以為屬,屬有長;十國以為連,連有帥;三十國以為卒,卒有正;二百一十國以為州,州有伯。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頃之,上行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出,乘輿馬驚。於是使騎捕,屬之廷尉。釋之治問。曰:「縣人來,聞蹕,匿橋下。久之,以為行已過,即出,見乘輿車騎,即走耳。」廷尉秦當,一人犯蹕,當罰金。文帝怒曰:「此人親驚吾馬,吾馬賴柔和,令他馬,固不敗傷我乎?而廷尉乃當之罰金!」釋之曰:「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。今法如此而更重之,是法不信於民也。且方其時,上使立誅之則已。今既下廷尉,廷尉,天下之平也,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輕重,民安所措其手足?唯陛下察之。」良久,上曰:「廷尉當是也。」 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: 頃之,上行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輿馬驚。於是使騎捕之,屬廷尉。釋之治問。曰:「縣人來,聞蹕,匿橋下。久,以為行過,既出,見車騎,即走耳。」釋之奏當:「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」上怒曰:「此人親驚吾馬,馬賴和柔,令它馬,固不敗傷我乎?而廷尉乃當之罰金!」釋之曰:「法者天子所與天子公共也。今法如是,更重之,是法不信於民也。且方其時,上使使誅之則已。今已下廷尉,廷尉,天下之平也,壹傾,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,民安所錯其手足?唯陛下察之。」上良久曰:「廷尉當是也。」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上過渭橋。有人在橋下。乘輿馬驚。捕之屬廷尉。釋之訊之。曰。遠縣人也。聞蹕匿橋下久。已為行過。即出。見車騎即走耳。釋之奏犯蹕罰金。上怒曰。此人親驚吾馬。馬賴和柔。即令他馬固不傷敗我乎。釋之奏曰。法者天子之所與。天下共之。今如重之。是法不信於民。廷尉天下之平。今一傾。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。民安措其足乎。上曰善。廷尉當如是也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頃之,上行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輿馬驚,於是使騎捕屬廷尉,釋之奏當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上怒曰:此人親驚吾馬,馬賴和柔,令他馬,固不敗傷我乎。而廷尉迺當之罰金。釋之曰:法者,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。今法如是,更重之,是法不信於民也。且方其時,上使使誅之則已,今已下廷尉,廷尉,天下之平也。壹傾,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,民安所措其手足,唯陛下察之,良久。曰:廷尉當是也。 《太平御覽·決獄》: 頃之,上行,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與馬驚,於是使騎捕之,屬廷尉。釋之治問,曰:「縣人來,聞蹕,匿橋下。久,以為行過。既出,見車騎,即走耳。」釋之奏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上怒曰:「此人親驚吾馬。賴和柔,令他馬,固不敗傷我乎?」而廷尉云罰金!「釋之曰:」法者,天子所與,天下公共也。今法如是,更重之,是法不信於民也。且方其時,上使誅之則己。今己下廷尉,廷尉,天下平也。一傾,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,民安所措其手足?惟陛下察之。「帝良久曰:」廷尉是也。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上行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出,乘輿馬驚。於是使騎捕,屬之廷尉。釋之治問。曰:「縣人來,聞蹕,匿橋下。久之,以為行已過,即出,見乘輿車騎,即走耳。」廷尉秦當,一人犯蹕,當罰金。文帝怒曰:「此人親驚吾馬,吾馬賴柔和,令他馬,固不敗傷我乎?而廷尉乃當之罰金!」 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: 上行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輿馬驚。於是使騎捕之,屬廷尉。釋之治問。曰:「縣人來,聞蹕,匿橋下。久,以為行過,既出,見車騎,即走耳。」釋之奏當:「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」上怒曰:「此人親驚吾馬,馬賴和柔,令它馬,固不敗傷我乎?而廷尉乃當之罰金!」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上過渭橋。有人在橋下。乘輿馬驚。捕之屬廷尉。釋之訊之。曰。遠縣人也。聞蹕匿橋下久。已為行過。即出。見車騎即走耳。釋之奏犯蹕罰金。上怒曰。此人親驚吾馬。馬賴和柔。即令他馬固不傷敗我乎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上行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輿馬驚,於是使騎捕屬廷尉,釋之奏當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上怒曰:此人親驚吾馬,馬賴和柔,令他馬,固不敗傷我乎。而廷尉迺當之罰金。 《太平御覽·決獄》: 上行,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與馬驚,於是使騎捕之,屬廷尉。釋之治問,曰:「縣人來,聞蹕,匿橋下。久,以為行過。既出,見車騎,即走耳。」釋之奏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上怒曰:「此人親驚吾馬。賴和柔,令他馬,固不敗傷我乎?」而廷尉云罰金! 《太平御覽·收贖》: 文帝常行中渭橋,有一人聞蹕,匿橋下。久,以為蹕過,走出,乘與馬驚。廷尉張釋之奏犯蹕,當罰金。帝怒曰:「賴吾馬和柔,他馬己傷敗我,廷尉乃罰金耶?」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上行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出,乘輿馬驚。 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: 上行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輿馬驚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上過渭橋。有人在橋下。乘輿馬驚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上行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輿馬驚, 《藝文類聚·橋》: 有一人從橋下走出,乘轝馬驚, 《藝文類聚·廷尉》: 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輿馬驚, 《太平御覽·橋》: 文帝行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輿馬驚,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有人從渭橋下出,乘輿馬驚。 《太平御覽·決獄》: 上行,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與馬驚, 《太平御覽·收贖》: 文帝常行中渭橋,有一人聞蹕,匿橋下。久,以為蹕過,走出,乘與馬驚。 《太平御覽·警蹕》: 文帝過渭橋,有一人橋下走出,乘與馬驚,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有一人從橋下走出,乘輿馬驚。於是使騎捕,屬之廷尉。釋之治問。曰:「縣人來,聞蹕,匿橋下。久之,以為行已過,即出,見乘輿車騎,即走耳。」廷尉秦當,一人犯蹕,當罰金。文帝怒曰:「此人親驚吾馬,吾馬賴柔和,令他馬,固不敗傷我乎?而廷尉乃當之罰金!」釋之曰:「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。今法如此而更重之,是法不信於民也。且方其時,上使立誅之則已。今既下廷尉,廷尉,天下之平也,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輕重,民安所措其手足? 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: 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輿馬驚。於是使騎捕之,屬廷尉。釋之治問。曰:「縣人來,聞蹕,匿橋下。久,以為行過,既出,見車騎,即走耳。」釋之奏當:「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」上怒曰:「此人親驚吾馬,馬賴和柔,令它馬,固不敗傷我乎?而廷尉乃當之罰金!」釋之曰:「法者天子所與天子公共也。今法如是,更重之,是法不信於民也。且方其時,上使使誅之則已。今已下廷尉,廷尉,天下之平也,壹傾,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,民安所錯其手足?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有人在橋下。乘輿馬驚。捕之屬廷尉。釋之訊之。曰。遠縣人也。聞蹕匿橋下久。已為行過。即出。見車騎即走耳。釋之奏犯蹕罰金。上怒曰。此人親驚吾馬。馬賴和柔。即令他馬固不傷敗我乎。釋之奏曰。法者天子之所與。天下共之。今如重之。是法不信於民。廷尉天下之平。今一傾。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。民安措其足乎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輿馬驚,於是使騎捕屬廷尉,釋之奏當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上怒曰:此人親驚吾馬,馬賴和柔,令他馬,固不敗傷我乎。而廷尉迺當之罰金。釋之曰:法者,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。今法如是,更重之,是法不信於民也。且方其時,上使使誅之則已,今已下廷尉,廷尉,天下之平也。壹傾,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,民安所措其手足, 《藝文類聚·廷尉》: 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輿馬驚,於是使騎捕之,屬廷尉,釋之奏,此人犯蹕,當罰金,上怒。釋之曰:廷尉天下之平也。一傾,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,民安得錯其手足。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有人從渭橋下出,乘輿馬驚。捕之,屬廷尉。釋之奏其犯蹕,當罰金。上怒。釋之曰:「法者,所與天下公共也。方以其時誅之則已,今已下廷尉;廷尉,天下之平也,一傾,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,人安所措其手足乎?」 《太平御覽·決獄》: 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與馬驚,於是使騎捕之,屬廷尉。釋之治問,曰:「縣人來,聞蹕,匿橋下。久,以為行過。既出,見車騎,即走耳。」釋之奏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上怒曰:「此人親驚吾馬。賴和柔,令他馬,固不敗傷我乎?」而廷尉云罰金!「釋之曰:」法者,天子所與,天下公共也。今法如是,更重之,是法不信於民也。且方其時,上使誅之則己。今己下廷尉,廷尉,天下平也。一傾,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,民安所措其手足?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上行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出,乘輿馬驚。於是使騎捕,屬之廷尉。釋之治問。曰:「縣人來,聞蹕,匿橋下。久之,以為行已過,即出,見乘輿車騎,即走耳。」廷尉秦當,一人犯蹕,當罰金。 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: 上行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輿馬驚。於是使騎捕之,屬廷尉。釋之治問。曰:「縣人來,聞蹕,匿橋下。久,以為行過,既出,見車騎,即走耳。」釋之奏當:「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」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有人在橋下。乘輿馬驚。捕之屬廷尉。釋之訊之。曰。遠縣人也。聞蹕匿橋下久。已為行過。即出。見車騎即走耳。釋之奏犯蹕罰金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上行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輿馬驚,於是使騎捕屬廷尉,釋之奏當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 《藝文類聚·橋》: 文帝行出中渭,有一人從橋下走出,乘轝馬驚,使騎捕之,屬廷尉,廷尉張釋之治問。曰:縣人來,聞蹕,匿橋下,見車騎即走耳,張廷尉奏,一人犯蹕,當罰金。 《藝文類聚·廷尉》: 上行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輿馬驚,於是使騎捕之,屬廷尉,釋之奏,此人犯蹕,當罰金, 《太平御覽·橋》: 文帝行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輿馬驚,使騎捕,屬之廷尉。張釋之治問。曰:「縣人來,聞蹕,匿橋下。久以為行過,既出,見車騎,即走耳。」廷尉奏:犯蹕,當罰金。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有人從渭橋下出,乘輿馬驚。捕之,屬廷尉。釋之奏其犯蹕,當罰金。 《太平御覽·決獄》: 上行,出中渭橋,有一人從橋下走,乘與馬驚,於是使騎捕之,屬廷尉。釋之治問,曰:「縣人來,聞蹕,匿橋下。久,以為行過。既出,見車騎,即走耳。」釋之奏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 《太平御覽·收贖》: 文帝常行中渭橋,有一人聞蹕,匿橋下。久,以為蹕過,走出,乘與馬驚。廷尉張釋之奏犯蹕,當罰金。 《太平御覽·警蹕》: 有一人橋下走出,乘與馬驚,捕,屬之廷尉,曰:「縣人來,聞蹕聲,匿橋下。久之,出,見車騎,即走爾。」廷尉張釋之奏:「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」 《論衡·難歲》: 疾走而出,驚乘輿馬。文帝怒,以屬廷尉張釋之。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乘輿馬驚。於是使騎捕,屬之廷尉。釋之治問。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廷尉秦當,一人犯蹕,當罰金。 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: 釋之奏當:「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」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釋之奏犯蹕罰金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乘輿馬驚。捕之屬廷尉。釋之訊之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釋之奏當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 《藝文類聚·橋》: 張廷尉奏,一人犯蹕,當罰金。 《藝文類聚·廷尉》: 屬廷尉,釋之奏,此人犯蹕,當罰金, 《太平御覽·橋》: 廷尉奏:犯蹕,當罰金。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乘輿馬驚。捕之,屬廷尉。釋之奏其犯蹕,當罰金。 《太平御覽·決獄》: 釋之奏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 《太平御覽·收贖》: 乘與馬驚。廷尉張釋之奏犯蹕,當罰金。 《太平御覽·警蹕》: 廷尉張釋之奏:「此人犯蹕,當罰金。」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乘輿馬驚。 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: 乘輿馬驚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乘輿馬驚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乘輿馬驚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乘輿馬驚, 《藝文類聚·廷尉》: 乘輿馬驚, 《太平御覽·橋》: 乘輿馬驚,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乘輿馬驚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廷尉天下之平。今一傾。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。民安措其足乎。上曰善。廷尉當如是也。其後有人盜高廟坐前玉環者。下廷尉。奏當棄市。上大怒曰。此人無道。乃盜先帝器。吾欲置之族矣。釋之曰。法如是足矣。而有萬一。愚人取長陵一坏土。陛下何以加其法。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廷尉,天下之平也,一傾,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,人安所措其手足乎?」后有盜高廟座前玉環者,文帝令族之。釋之奏當棄市,上大怒。釋之曰:「法如是也。今盜宗廟器而族之,如令愚人取長陵一抔土,陛下何以加其法乎?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廷尉,天下之平也,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輕重,民安所措其手足?唯陛下察之。」良久,上曰:「廷尉當是也。 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: 廷尉,天下之平也,壹傾,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,民安所錯其手足?唯陛下察之。」上良久曰:「廷尉當是也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廷尉天下之平。今一傾。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。民安措其足乎。上曰善。廷尉當如是也。 《藝文類聚·廷尉》: 廷尉天下之平也。一傾,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,民安得錯其手足。上良久曰:廷尉當是也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廷尉天下之平。今一傾。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。民安措其足乎。 《三國志·王朗傳子名肅》: 廷尉,天下之平也,一傾之,天下用法皆為輕重,民安所措其手足? 《群書治要·后妃傳》: 廷尉天下之平也。一傾之,天下用法皆為輕重,民安所措手足哉。 《藝文類聚·廷尉》: 廷尉天下之平也。一傾,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,民安得錯其手足。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廷尉,天下之平也, 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: 廷尉,天下之平也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廷尉天下之平。 《三國志·王朗傳子名肅》: 廷尉,天下之平也, 《三國志·高柔傳》: 廷尉,天下之平也,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廷尉,天下之平也。 《群書治要·后妃傳》: 廷尉天下之平也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廷尉,天下之平也。 《藝文類聚·廷尉》: 廷尉天下之平也。 《藝文類聚·廷尉》: 廷尉天下平也。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廷尉,天下之平也,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廷尉,天下之平也, 《太平御覽·決獄》: 廷尉,天下平也。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其後有人盜高廟坐前玉環,捕得,文帝怒,下廷尉治。釋之案律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,奏當棄市。上大怒曰:「人之無道,乃盜先帝廟器,吾屬廷尉者,欲致之族,而君以法奏之,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。」釋之免冠頓首謝曰:「法如是足也。且罪等,然以逆順為差。今盜宗廟器而族之,有如萬分之一,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,陛下何以加其法乎?」久之,文帝與太后言之,乃許廷尉當。 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: 其後人有盜高廟座前玉環,得,文帝怒,下廷尉治。案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,當棄市。上大怒曰:「人亡道,乃盜先帝器!吾屬廷尉者,欲致之族,而君以法奏之,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。」釋之免冠頓首謝曰:「法如是足也。且罪等,然以逆順為基。今盜宗廟器而族之,有如萬分一,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,陛下且何以加其法虖?」文帝與太后言之,乃許廷尉當。是時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其後有人盜高廟坐前玉環者。下廷尉。奏當棄市。上大怒曰。此人無道。乃盜先帝器。吾欲置之族矣。釋之曰。法如是足矣。而有萬一。愚人取長陵一坏土。陛下何以加其法。上乃許之。曰廷尉當如是也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其後人有盗高廟坐前玉環,得,文帝怒,下廷尉治,奏當弃市。上大怒曰:人無道,迺盗先帝器,吾屬廷尉者,欲致之族,而君以法奏之,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。釋之曰:法如是足矣。且罪等,然以逆順為基,今盗宗廟器而族之,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,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。乃許廷尉當。 《藝文類聚·杯》: 有盜高廟座前玉環,得盜,文帝怒,下廷尉治,按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,當棄市。上大怒曰:吾屬廷尉者,欲致族之,而君以法奏之,非所以奉宗廟意也。釋之免冠頓首謝曰:法如是足矣。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杯土。陛下何以加其法乎。文帝與太后言之,乃許之。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其後有人盜高廟坐前玉環,捕得,文帝怒,下廷尉治。釋之案律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,奏當棄市。上大怒曰:「人之無道,乃盜先帝廟器,吾屬廷尉者,欲致之族,而君以法奏之,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。」釋之免冠頓首謝曰:「法如是足也。且罪等,然以逆順為差。今盜宗廟器而族之,有如萬分之一,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,陛下何以加其法乎?」 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: 其後人有盜高廟座前玉環,得,文帝怒,下廷尉治。案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,當棄市。上大怒曰:「人亡道,乃盜先帝器!吾屬廷尉者,欲致之族,而君以法奏之,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。」釋之免冠頓首謝曰:「法如是足也。且罪等,然以逆順為基。今盜宗廟器而族之,有如萬分一,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,陛下且何以加其法虖?」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其後有人盜高廟坐前玉環者。下廷尉。奏當棄市。上大怒曰。此人無道。乃盜先帝器。吾欲置之族矣。釋之曰。法如是足矣。而有萬一。愚人取長陵一坏土。陛下何以加其法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其後人有盗高廟坐前玉環,得,文帝怒,下廷尉治,奏當弃市。上大怒曰:人無道,迺盗先帝器,吾屬廷尉者,欲致之族,而君以法奏之,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。釋之曰:法如是足矣。且罪等,然以逆順為基,今盗宗廟器而族之,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,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。 《藝文類聚·杯》: 有盜高廟座前玉環,得盜,文帝怒,下廷尉治,按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,當棄市。上大怒曰:吾屬廷尉者,欲致族之,而君以法奏之,非所以奉宗廟意也。釋之免冠頓首謝曰:法如是足矣。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杯土。陛下何以加其法乎。 《太平御覽·土》: 人有盜高廟坐前玉環,文帝怒,下廷尉治,奏當棄市。上大怒,釋之頓首謝曰:」假令愚民盜長陵一抷土,陛下復何以加其法乎?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后有盜高廟座前玉環者,文帝令族之。釋之奏當棄市,上大怒。釋之曰:「法如是也。今盜宗廟器而族之,如令愚人取長陵一抔土,陛下何以加其法乎?」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其後有人盜高廟坐前玉環,捕得,文帝怒,下廷尉治。釋之案律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,奏當棄市。 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: 其後人有盜高廟座前玉環,得,文帝怒,下廷尉治。案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,當棄市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其後有人盜高廟坐前玉環者。下廷尉。奏當棄市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其後人有盗高廟坐前玉環,得,文帝怒,下廷尉治,奏當弃市。 《藝文類聚·杯》: 有盜高廟座前玉環,得盜,文帝怒,下廷尉治,按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,當棄市。 《太平御覽·土》: 人有盜高廟坐前玉環,文帝怒,下廷尉治,奏當棄市。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后有盜高廟座前玉環者,文帝令族之。釋之奏當棄市, 《太平御覽·盜竊》: 有盜高廟座前玉環,捕得,文帝怒下廷尉治之。張釋之案律盜宗廟服御物者,奏當棄市耳。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今盜宗廟器而族之,有如萬分之一,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,陛下何以加其法乎? 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: 今盜宗廟器而族之,有如萬分一,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,陛下且何以加其法虖?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愚人取長陵一坏土。陛下何以加其法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今盗宗廟器而族之,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,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。 《藝文類聚·杯》: 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杯土。陛下何以加其法乎。 《太平御覽·土》: 假令愚民盜長陵一抷土,陛下復何以加其法乎?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今盜宗廟器而族之,如令愚人取長陵一抔土,陛下何以加其法乎? 《太平御覽·柏》: 若人假使盜長陵一抔土,陛下何以加之? 《漢書·魏豹田儋韓王信傳》: 重於朝廷。 《漢書·雋疏于薛平彭傳》: 繇是名聲重於朝廷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甚重於朝廷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四》: 甚重於朝廷。 《後漢書·鄧寇列傳》: 名重朝廷。 《後漢書·鄧寇列傳》: 名重朝廷, 《後漢書·袁張韓周列傳》: 名重朝廷。 《後漢書·左周黃列傳》: 名重朝廷,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由是名聲重於朝廷, 《太平御覽·尹》: 由是名聲重於朝廷。 《太平御覽·尹》: 名重於朝廷。 《太平御覽·施恩上》: 名重朝廷,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王生者,善為黃老言,處士也。嘗召居廷中,三公九卿盡會立,王生老人,曰「吾韤解」,顧謂張廷尉:「為我結韤!」釋之跪而結之。既已,人或謂王生曰:「獨柰何廷辱張廷尉,使跪結韤?」王生曰:「吾老且賤,自度終無益於張廷尉。張廷尉方今天下名臣,吾故聊辱廷尉,使跪結韤,欲以重之。」 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: 王生者,善為黃老言,處士。嘗召居廷中,公卿盡會立,王生老人,曰「吾狲解」,顧謂釋之:「為我結狲!」釋之跪而結之。既已,人或讓王生:「獨柰何廷辱張廷尉如此?」王生曰:「吾老且賤,自度終亡益於張廷尉。廷尉方天下名臣,吾故聊使結狲,欲以重之。」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有王生者年老矣。善為黃老言。以處士召見顧謂釋之曰。為我結陉。釋之跪而結之。既罷。或以責王生。王生曰。吾老矣。且賤。自度終無益於張廷尉。張廷尉方為名臣。故使結陉。欲以重之。 《高士傳·王生》: 王生嘗與釋之及公卿,召會庭中立,王生韤解,顧謂釋之:「為我結韤。」釋之前跪而繫之。既退,或讓生曰:「獨柰何廷辱張廷尉,使跪繫韤乎?」王生曰:「吾老且賤,自度終無益於張廷尉。張廷尉,方今天下名臣,吾故聊辱廷尉,使跪繫韤,欲以重之。」 《藝文類聚·襪》: 王生嘗召居庭中,公卿盡會,張釋之為廷尉。王生顧曰:吾襪解,為我結襪,釋之跪而結之,既已,人或讓之,王生獨奈何庭辱張廷尉如此。王生曰:吾老且賤,自度終無益於張廷尉,廷尉方天下名臣,吾故使跪結襪,欲以重之,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王生者,善黃老言,處士也。張釋之召居廷中,王生年老,與釋之及公卿會,廷中立,王生襪解,顧謂釋之:「為我系襪!」釋之前跪而系之。既退,或讓王生曰:「何辱張廷尉乎?」王生曰:「廷尉方為天下名臣,吾聊使系襪,欲重之。」 《太平御覽·逸民七》: 王生平常與釋之及公卿會庭中立,生襪解,顧謂釋之,前跪而系之。既退,或讓生曰:「獨奈何辱張廷尉,使跪系襪乎?」生曰:「吾年老,老且賤矣。自度終無益張廷尉。廷尉方為天下名臣,吾豈敢恥廷尉使系襪乎?欲重之。」 《太平御覽·襪》: 王生者善為黃老言。嘗召居廷中,公卿盡會。張釋之為廷尉,王生顧曰:「吾襪解,為我結襪。」釋之跪而結之。人或讓王生:「獨柰何辱張廷尉如此?」王生曰:「吾老且賤,自度終亡益於張廷尉。方今天下名臣,吾故聊使廷尉跪結襪,欲以重之。」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善為黃老言, 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: 善為黃老言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善為黃老言。 《高士傳·王生》: 善為黃老, 《太平御覽·逸民七》: 善為黃老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