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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初元年冬十月。行幸太山。十有一月甲子朔旦。冬至。祠上帝於明堂。乙酉。柏梁臺災。夏侯始昌先言其災日。始昌。魯人也。明於陰陽以術進。而為梁王太傅。上甚重之。以選昌為王太傅。十有二月。浈高里。祠后土。東臨渤海。望祀蓬萊。還受計於甘泉宮。春二月。起建章宮。夏五月。正律厤。以寅月為正首。色尚黃。數用五。定官名。正律厤。協音樂。昔夏以寅月為正。殷以丑月為正。周以子月為正。承三統。十一月。乾之初九。其位在子。天氣始起。生陰陽之化。故子為天統。六月坤之初六。其位在未。陰受陽任。成剛柔之刑。其衝在丑。故十二月為地統。正月乾之九三。萬物湊出於地。人奉之而承之。故寅為人統。自夏殷及周。三變而復故。漢用夏正。天統始施化於子半。日萌生而色赤。地統受之於丑始。化而色黃。半日色化而白。人統受之於寅始。孽成而黑。至寅半日生色青。故夏色尚黑。殷色尚白。周色尚赤。律厤。一曰備數。二曰和聲。三曰審度。四曰嘉量。五曰權衡。參伍以變。錯綜其數。校之氣物。和之心耳。以達自然之數。以順性命之理。數者。一十百千萬也。本起黃鍾之數。始於一。積之無窮。以周備事物之數。職在太史掌之。聲者。宮商角徵羽。所以諧八音。正情性。移風俗也。八音者。土曰缶。匏曰笙。皮曰鼓。竹曰管。絲曰絃。石曰磬。金曰鍾。木曰柷敔。角者。觸也。物出於地。載芒角也。徵者。祉也。物盛而繁祉也。宮者。中也。商者。量也。物盛而可量度也。羽者。宇也。物聚而覆宇之也。合之五行。則角為木。於五常為仁。於五事為貌。商為金為義為言。徵為火為禮為視。羽為水為智為聽。宮為土為信為思為心。宮為君。商為臣。角為民。徵為事。羽為物。六律。律法也。以統氣類物。子曰黃鍾。寅曰太族。辰曰姑洗。午曰蕤賓。申曰夷則。戊曰無射。六呂。呂。助也。以助陽宣氣。未曰林鍾。酉曰南呂。亥曰應鍾。丑曰大呂。卯曰夾鍾。巳曰中呂。黃鍾。黃中色也。鍾。種也。言以中色布種物也。大呂。呂。助陽也。
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太初元年冬十月。行幸太山。十有一月甲子朔旦。冬至。祠上帝於明堂。 《太平御覽·孝武皇帝》: 太初元年,行幸太山。十一月甲子朔旦,冬至,祀上帝于明堂。 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: 五年而當太初元年,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 《漢書·司馬遷傳》: 五年而當太初元年,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太初元年冬十月。行幸太山。十有一月甲子朔旦。冬至。 《太平御覽·孝武皇帝》: 太初元年,行幸太山。十一月甲子朔旦,冬至, 《漢書·武帝紀》: 太初元年冬十月,行幸泰山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太初元年冬十月。行幸太山。 《太平御覽·孝武皇帝》: 太初元年,行幸太山。 《漢書·郊祀志下》: 幸泰山,以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祀上帝於明堂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行幸太山。十有一月甲子朔旦。冬至。祠上帝於明堂。 《太平御覽·孝武皇帝》: 行幸太山。十一月甲子朔旦,冬至,祀上帝于明堂。 《史記·孝武本紀》: 以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祠上帝明堂, 《史記·孝武本紀》: 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 《史記·歷書》: 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, 《史記·歷書》: 日得甲子,夜半朔旦冬至。 《史記·歷書》: 日得甲子,夜半朔旦冬至。 《史記·封禪書》: 以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祠上帝明堂, 《史記·封禪書》: 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 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: 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 《漢書·武帝紀》: 十一月甲子朔旦,冬至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 《漢書·律曆志下》: 商十二月甲申朔旦冬至, 《漢書·律曆志下》: 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 《漢書·律曆志下》: 前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 《漢書·郊祀志下》: 以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祀上帝於明堂, 《漢書·司馬遷傳》: 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十有一月甲子朔旦。冬至。 《後漢書·律曆中》: 復十一月合朔旦冬至, 《後漢書·律曆下》: 冬十有一月甲子夜半朔旦冬至, 《太平御覽·太素》: 起十一月甲子朔旦,夜半冬至, 《太平御覽·冬至》: 謂太初上元甲子夜半朔朝冬至, 《太平御覽·冬至》: 其紀從上古天元來,訖十一月甲子夜半朔冬至, 《太平御覽·孝武皇帝》: 十一月甲子朔旦,冬至, 《史記·孝武本紀》: 十一月乙酉,柏梁災。 《史記·封禪書》: 十一月乙酉,柏梁災。 《漢書·武帝紀》: 乙酉,柏梁臺災。 《漢書·郊祀志下》: 乙酉,柏梁災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乙酉。柏梁臺災。 《漢書·五行志上》: 夏侯始昌先言其災日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夏侯始昌先言其災日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以為梁王太傅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而為梁王太傅。 《漢書·循吏傳》: 上甚重之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二》: 上甚重之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上甚重之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上甚重之。 《太平御覽·虎賁中郎將》: 上甚重之, 《漢書·武帝紀》: 十二月,禪高里,祠后土。東臨勃海,望祠蓬萊。春還,受計于甘泉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十有二月。浈高里。祠后土。東臨渤海。望祀蓬萊。還受計於甘泉宮。 《史記·孝武本紀》: 十二月甲午朔,上親禪高里,祠后土。臨渤海,將以望祠蓬萊之屬, 《史記·封禪書》: 十二月甲午朔,上親禪高里,祠后土。臨勃海,將以望祀蓬萊之屬, 《漢書·武帝紀》: 十二月,禪高里,祠后土。東臨勃海,望祠蓬萊。 《漢書·郊祀志下》: 十二月甲午朔,上親禪高里,祠后土。臨勃海,將以望祀蓬萊之屬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十有二月。浈高里。祠后土。東臨渤海。望祀蓬萊。 《史記·孝武本紀》: 臨渤海,將以望祠蓬萊之屬, 《史記·封禪書》: 臨勃海,將以望祀蓬萊之屬, 《漢書·武帝紀》: 東臨勃海,望祠蓬萊。 《漢書·郊祀志下》: 臨勃海,將以望祀蓬萊之屬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東臨渤海。望祀蓬萊。 《太平御覽·蓬萊山》: 東臨渤海,望祀蓬萊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望祀蓬萊。 《神仙傳·茅君》: 望祀蓬萊, 《太平御覽·蓬萊山》: 望祀蓬萊。 《漢書·武帝紀》: 二月,起建章宮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春二月。起建章宮。 《史記·孝武本紀》: 於是作建章宮, 《史記·封禪書》: 於是作建章宮, 《漢書·武帝紀》: 起建章宮。 《漢書·郊祀志下》: 於是作建章宮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起建章宮。 《藝文類聚·宮》: 於是起建章宮, 《太平御覽·宮》: 於是起建章宮, 《太平御覽·奢》: 又起建章宮, 《太平御覽·巫上》: 於是作建章宮, 《漢書·武帝紀》: 夏五月,正曆,以正月為歲首。色上黃,數用五,定官名,協音律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夏五月。正律厤。以寅月為正首。色尚黃。數用五。定官名。正律厤。協音樂。 《太平御覽·歷》: 夏五月正歷,以正月為歲首。色上黃,數用五。定官名,協音律。 《史記·屈原賈生列傳》: 色尚黃,數用五,為官名, 《漢書·武帝紀》: 色上黃,數用五,定官名, 《漢書·賈誼傳》: 色上黃,數用五,為官名悉更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色尚黃。數用五。定官名。 《太平御覽·歷》: 色上黃,數用五。定官名, 《史記·屈原賈生列傳》: 色尚黃,數用五, 《漢書·武帝紀》: 色上黃,數用五, 《漢書·賈誼傳》: 色上黃,數用五, 《漢書·賈誼傳》: 色上黃,數用五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色尚黃。數用五。 《太平御覽·歷》: 色上黃,數用五。 《太平御覽·太祖道武皇帝》: 服色尚黃,數用五, 《白虎通德論·三正》: 夏以孟春月為正,殷以季冬月為正,周以仲冬月為正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昔夏以寅月為正。殷以丑月為正。周以子月為正。 《太平御覽·元日》: 夏以孟春為正,殷以季冬為正,周以仲冬為正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六月,坤之初六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六月坤之初六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言陰受陽任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陰受陽任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正月,乾之九三,萬物棣通,族出於寅,人奉而成之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正月乾之九三。萬物湊出於地。人奉之而承之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自夏殷及周。 《藝文類聚·刑法》: 夏殷及周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天統之正,始施於子半,日萌色赤。地統受之於丑初,日肇化而黃,至丑半,日牙化而白。人統受之於寅初,日孽成而黑,至寅半,日生成而青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天統始施化於子半。日萌生而色赤。地統受之於丑始。化而色黃。半日色化而白。人統受之於寅始。孽成而黑。至寅半日生色青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一曰備數,二曰和聲,三曰審度,四曰嘉量,五曰權衡。參五以變,錯綜其數,稽之於古今,效之於氣物,和之於心耳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一曰備數。二曰和聲。三曰審度。四曰嘉量。五曰權衡。參伍以變。錯綜其數。校之氣物。和之心耳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參五以變,錯綜其數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參五以變,錯綜其數。 《前漢紀·高后紀》: 參伍以變。錯綜其紀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參伍以變。錯綜其數。 《後漢書·律曆下》: 參伍以變,錯綜其數, 《周易·繫辭上》: 參伍以變,錯綜其數, 《群書治要·周易》: 參伍以變,錯綜其數, 《藝文類聚·曆》: 參伍以變,錯綜其數, 《太平御覽·歷》: 參伍以變,錯綜其數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順性命之理也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以順性命之理。 《周易·說卦》: 將以順性命之理, 《京氏易傳·䷵歸妹》: 以順性命之理, 《群書治要·周易》: 將以順性命之理, 《太平御覽·敘聖》: 將以順性命之理。 《太平御覽·易》: 將以順性命之理也。 《太平御覽·數》: 慎性命之理也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數者,一、十、百、千、萬也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數者。一十百千萬也。 《太平御覽·數》: 數者,一十百千萬也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本起於黃鐘之數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本起黃鐘之長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本起於黃鐘之龠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本起於黃鐘之重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本起於黃鍾之長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本起黃鍾之數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本起黃鍾之重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本起黃鍾之籥。 《太平御覽·斛》: 本起於黃鍾之龠, 《太平御覽·尺寸》: 本起黃鍾之長, 《太平御覽·量》: 本起於黃鍾之龠, 《太平御覽·秤》: 本起於黃鍾之重。一龠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職在太史,羲和掌之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職在太史掌之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聲者,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也。所以作樂者,諧八音,蕩降人之邪意,全其正性,移風易俗也。八音:土曰塤,匏曰笙,皮曰鼓,竹曰管,絲曰絃,石曰磬,金曰鐘,木曰柷。五聲和,八音諧,而樂成。商之為言章也,物成孰可章度也。角,觸也,物觸地而出,戴芒角也。宮,中也,居中央,暢四方,唱始施生,為四聲綱也。徵,祉也,物盛大而茇祉也。羽,宇也,物聚臧宇覆之也。夫聲者,中於宮,觸於角,祉於徵,章於商,宇於羽,故四聲為宮紀也。協之五行,則角為木,五常為仁,五事為貌。商為金為義為言,徵為火為禮為視,羽為水為智為聽,宮為土為信為思。以君臣民事物言之,則宮為君,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羽為物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聲者。宮商角徵羽。所以諧八音。正情性。移風俗也。八音者。土曰缶。匏曰笙。皮曰鼓。竹曰管。絲曰絃。石曰磬。金曰鍾。木曰柷敔。角者。觸也。物出於地。載芒角也。徵者。祉也。物盛而繁祉也。宮者。中也。商者。量也。物盛而可量度也。羽者。宇也。物聚而覆宇之也。合之五行。則角為木。於五常為仁。於五事為貌。商為金為義為言。徵為火為禮為視。羽為水為智為聽。宮為土為信為思為心。宮為君。商為臣。角為民。徵為事。羽為物。 《白虎通德論·禮樂》: 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, 《白虎通德論·姓名》: 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, 《新書·六術》: 是故五聲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, 《風俗通義·聲音》: 聲者,宮、啇、角、徵、羽也。 《申鑒·雜言上》: 宮商角徵不同, 《管子·揆度》: 宮商角徵羽也。 《六韜·五音》: 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, 《淮南子·要略》: 夫五音之數不過宮商角徵羽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也。所以作樂者,諧八音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宮商角徵羽。所以諧八音。 《周禮·春官宗伯》: 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。皆播之以八音: 《焦氏易林·渙之》: 宮商角徵, 《說文解字·音部》: 宮商角徵羽, 《藝文類聚·琴》: 曰宮商角徵羽, 《太平御覽·律》: 宮商角徵羽, 《太平御覽·律》: 宮商角徵羽, 《太平御覽·周文王》: 以具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之音。 《太平御覽·姓》: 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, 《太平御覽·雅樂下》: 謂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也。 《太平御覽·律呂》: 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。皆播之以八音: 《太平御覽·琴下》: 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也; 《風俗通義·聲音》: 音者,土曰塤,匏曰笙,革曰鼓,竹曰管,絲曰絃,石曰磬,金曰鐘,木曰柷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八音:土曰塤,匏曰笙,皮曰鼓,竹曰管,絲曰絃,石曰磬,金曰鐘,木曰柷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八音者。土曰缶。匏曰笙。皮曰鼓。竹曰管。絲曰絃。石曰磬。金曰鍾。木曰柷敔。 《白虎通德論·禮樂》: 土曰塤,竹曰管,皮曰鼓,匏曰笙,絲曰絃,石曰磬,金曰鐘,木曰柷敔。 《風俗通義·聲音》: 土曰塤,匏曰笙,革曰鼓,竹曰管,絲曰絃,石曰磬,金曰鐘,木曰柷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土曰塤,匏曰笙,皮曰鼓,竹曰管,絲曰絃,石曰磬,金曰鐘,木曰柷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土曰缶。匏曰笙。皮曰鼓。竹曰管。絲曰絃。石曰磬。金曰鍾。木曰柷敔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商之為言章也,物成孰可章度也。角,觸也,物觸地而出,戴芒角也。宮,中也,居中央,暢四方,唱始施生,為四聲綱也。徵,祉也,物盛大而茇祉也。羽,宇也,物聚臧宇覆之也。夫聲者,中於宮,觸於角,祉於徵,章於商,宇於羽,故四聲為宮紀也。協之五行,則角為木,五常為仁,五事為貌。商為金為義為言,徵為火為禮為視,羽為水為智為聽,宮為土為信為思。以君臣民事物言之,則宮為君,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羽為物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角者。觸也。物出於地。載芒角也。徵者。祉也。物盛而繁祉也。宮者。中也。商者。量也。物盛而可量度也。羽者。宇也。物聚而覆宇之也。合之五行。則角為木。於五常為仁。於五事為貌。商為金為義為言。徵為火為禮為視。羽為水為智為聽。宮為土為信為思為心。宮為君。商為臣。角為民。徵為事。羽為物。 《太平御覽·雅樂中》: 商,章也,物成熟可章度也。角,觸也,物觸地而出戴芒角也。宮,中也,居中央暢四方,唱始施生,為四聲納也。徵,祉也,物盛大而蕃祉也。羽,宇也,物聚藏,宇覆之也。協之五行,則角為木,五常為仁,五事為貌。商為金、為義、為言,徵為火、為禮、為視,羽為水、為智、為聽,宮為土、為信、為思。以君臣民事物言之,則宮為君,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羽為物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角者。觸也。物出於地。載芒角也。徵者。祉也。物盛而繁祉也。宮者。中也。商者。量也。物盛而可量度也。羽者。宇也。物聚而覆宇之也。 《意林·風俗通三十一卷》: 角,觸也,物觸地載芒角而生也。宮者,中也。徴者,祉也,物盛大而繁祉。羽者,宇也,物聚藏,宇覆之。 《風俗通義·角》: 角者、觸也,物觸地而出,戴芒角也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角,觸也,物觸地而出,戴芒角也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角者。觸也。物出於地。載芒角也。 《意林·風俗通三十一卷》: 角,觸也,物觸地載芒角而生也。 《太平御覽·雅樂中》: 角,觸也,物觸地而出戴芒角也。 《風俗通義·徵》: 徵者、祉也,物盛大而繁祉也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徵,祉也,物盛大而茇祉也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徵者。祉也。物盛而繁祉也。 《意林·風俗通三十一卷》: 祉也,物盛大而繁祉。 《太平御覽·雅樂中》: 徵,祉也,物盛大而蕃祉也。 《風俗通義·徵》: 徵者、祉也,物盛大而繁祉也。五行為火,五常為禮,五事為視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徵,祉也,物盛大而茇祉也。羽,宇也,物聚臧宇覆之也。夫聲者,中於宮,觸於角,祉於徵,章於商,宇於羽,故四聲為宮紀也。協之五行,則角為木,五常為仁,五事為貌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量也。物盛而可量度也。羽者。宇也。物聚而覆宇之也。合之五行。則角為木。於五常為仁。於五事為貌。 《太平御覽·雅樂中》: 徵,祉也,物盛大而蕃祉也。羽,宇也,物聚藏,宇覆之也。協之五行,則角為木,五常為仁,五事為貌。 《風俗通義·羽》: 「羽者、宇也,物聚藏,宇覆之也。」五行為水,五常為智,五事為德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羽,宇也,物聚臧宇覆之也。夫聲者,中於宮,觸於角,祉於徵,章於商,宇於羽,故四聲為宮紀也。協之五行,則角為木,五常為仁,五事為貌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羽者。宇也。物聚而覆宇之也。合之五行。則角為木。於五常為仁。於五事為貌。 《太平御覽·雅樂中》: 羽,宇也,物聚藏,宇覆之也。協之五行,則角為木,五常為仁,五事為貌。 《風俗通義·商》: 五行為金,五常為義,五事為言, 《風俗通義·角》: 五行為木,五常為仁,五事為貌, 《風俗通義·宮》: 五行為土,五常為信,五事為思, 《風俗通義·徵》: 五行為火,五常為禮,五事為視, 《風俗通義·羽》: 五行為水,五常為智,五事為德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協之五行,則角為木,五常為仁,五事為貌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合之五行。則角為木。於五常為仁。於五事為貌。 《太平御覽·雅樂中》: 協之五行,則角為木,五常為仁,五事為貌。 《禮記·樂記》: 宮為君,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羽為物。 《說苑·脩文》: 宮為君,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羽為物; 《太玄經·太玄數》: 宮為君,徵為事,商為相,角為民,羽為物。 《史記·樂書》: 宮為君,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羽為物。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則宮為君,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羽為物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宮為君。商為臣。角為民。徵為事。羽為物。 《群書治要·樂記》: 宮為君,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羽為物, 《太平御覽·雅樂上》: 宮為君,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羽為物, 《太平御覽·雅樂中》: 則宮為君,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羽為物。 《太平御覽·琴上》: 宮為君,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羽為物。 《禮記·樂記》: 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 《說苑·脩文》: 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 《史記·樂書》: 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 《漢書·律曆志上》: 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商為臣。角為民。徵為事。 《後漢書·五行一》: 商為臣,徵為事, 《群書治要·樂記》: 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 《太平御覽·雅樂上》: 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 《太平御覽·雅樂中》: 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 《太平御覽·琴上》: 商為臣,角為民,徵為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