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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年春正月。詔曰。書曰。文王作罰。刑茲無赦。今吏修身奉法。未能有稱。朕甚憫焉。其赦天下。厲精更治。二月乙丑。立皇后王氏。賜丞相已下至郎從官。錦帛各有差。王氏之先。有功於高祖。賜爵關內侯。至王皇后父奉光。上在民間時與相識。有女當適人。夫輒死。及上即位。乃納之後宮為婕妤。是時諸愛寵婕妤皆有子。上懲霍后之欲鴆太子也。以王婕妤無子有寵。乃立之。以母養太子。封父奉光為卬城候。夏五月。詔曰。吏用法式。或以心巧。析律二端。深淺不平。增辭飾非。以成其罪。奏不如實。上無由得知。或擅興徭役。飾廚傳。稱過客。越職逾法。以取名譽。二千石皆察官屬。勿用此人。今民頗被疾疫之災。其令郡國被災甚者。無出今年租。詔曰。聞古者天子之名。難知而易諱。而今百姓。多上書觸諱以犯罪。朕甚憐之。其改諱詢觸諱在令前。赦之。冬京兆尹趙廣漢有罪。腰斬。廣漢字子都。涿郡人也。坐殺人不辜。丞相按驗之。廣漢疑丞相夫人殺侍婢。以此脅丞相。丞相按之甚急。廣漢乃將吏突之丞相府。召其夫人跪堂下。收奴婢十餘人考問其事。丞相上書自陳曰妻實不殺婢。婢有過自殺耳。丞相司直劾奏廣漢。摧辱大臣。欲以劫持。奉公不道。上乃下廣漢廷尉獄。又坐殺人不辜治罪。吏民守闕號泣者數萬人。初。廣漢為京兆尹廉明。抑疆扶弱。小民得職。而吏士盡心。其盜賊姦邪。纖微皆知之。長安少年數人。會窮里空舍。謀欲劫人。語未及竟。廣漢知之。使吏捕治之。具伏。富人蘇回為郎。二人私劫質之。有頃。廣漢至。曉賊曰。釋質束手。善相遇。幸逢赦。賊驚愕即出叩頭。廣漢為跪謝曰。幸全活郎。甚厚。遂送獄。敕吏謹遇之。給酒肉。冬當斷。預為調棺斂具。皆曰死無所恨矣。廣漢嘗召湖都亭長。湖亭長西經界上。界上亭長戲曰。為我通問趙君。湖亭長至。廣漢曰。界上亭長謝我。何故不為致問。其摘姦發伏如神。皆此類也。廣漢奏令長安游徼獄秩百石。其後百石吏皆差自重。不敢枉法。京兆清正。長老稱之。以漢興京兆尹無及廣漢者。百姓追思而歌之。初為潁川太守。誅大姓首惡。郡中震慄。一切治理威名。流聞匈奴。及匈奴降言者。匈奴中皆聞廣漢。然好用新進少年。率多果敢之計。侵犯貴戚大臣。卒以此敗焉。車師王烏貴靡初和於匈奴。後降漢。又恐匈奴攻之。懼而奔烏孫。漢使者鄭吉田於渠黎。乃迎車師王妻子。傳送長安。賞賜甚厚。四夷朝會。常尊顯而示之。乃立車師太子軍宿為車師王。徙居渠黎。而吉等田車師故地。匈奴爭之。而攻漢屯田者。趙充國等議欲因匈奴衰弱。出兵擊之。丞相諫曰。臣聞救亂誅暴。謂之義兵。兵義者王。敵加於已。不得已而應之者。謂之應兵。兵應者勝。爭恨小故。不勝憤怒者。謂之忿兵。兵忿者敗。利人土地寶貨者。謂之貪兵。兵貪者破。恃國家之大。矜人民之眾。欲見威於敵者。謂之驕兵。兵驕者滅。此非但人事。乃天道也。自頃匈奴常有善意。所得漢民。輒奉歸之。未有犯於邊境。雖爭田。車師故地。不足以置意。中國今諸將軍。欲興兵入奪其地。臣愚不知此兵欲何名也。今邊境困乏。難以動兵。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。言民以愁苦之氣。傷陰陽之和也。兵出雖勝。必有後憂。今郡國守相。率多不精選。風俗尤薄。水旱不時。郡國盜賊繁多。今左右不憂。乃欲發兵報纖微之忿於遠夷。此乃所謂季孫之憂。不在顓臾。而在蕭牆之內也。上乃棄車師之地。丞相又奏言古有羲和之官。以承四時之節。以敬授民事。人君動靜。奉順陰陽。則和氣應而災害不生。自高皇帝時。有主四時之官。臣願陛下選用明經通知陰陽者四人。各主一事。明言所職。以順陰陽。上從之。丞相敕掾吏案事郡國。若休告還府。輒白四方得失異聞。盜賊災變。輒奏言之。以廣視聽。是歲烏孫昆彌上書。願以漢外孫楚公主子元貴靡為嗣。得復尚漢公主。上以楚公主弟子相夫妻之。送至燉煌。聞烏孫昆彌死。元貴靡不得立。乃還。答公主侍者馮嫽。常持節為漢公主使外國。外國敬信之。號曰馮夫人。上乃徵馮夫人問烏孫狀。而遣謁者送馮夫人軺車持節。詔昆彌烏孫就居。以為小昆彌。而立元貴靡為大昆彌。兩昆彌之號。自此始也。
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二年春正月,詔曰:「《書》云『文王作罰,刑茲無赦』,今吏修身奉法,未有能稱朕意,朕甚愍焉。其赦天下,與士大夫厲精更始。」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二年春正月。詔曰。書曰。文王作罰。刑茲無赦。今吏修身奉法。未能有稱。朕甚憫焉。其赦天下。厲精更治。 《潛夫論·述赦》: 文王作罰,刑茲無赦。 《風俗通義·三王》: 文王作罰,刑茲無赦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『文王作罰,刑茲無赦』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文王作罰。刑茲無赦。 《後漢書·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》: 文王作罰,刑茲無赦。 《尚書·康誥》: 乃其速由文王作罰,刑茲無赦。 《群書治要·尚書》: 乃其速由文王作罰,刑茲無赦, 《太平御覽·獄》: 文王作罰,刑茲無赦, 《太平御覽·赦》: 昔文王作罰,刑茲無赦。 《太平御覽·赦》: 文王作罰,刑茲無赦。 《潛夫論·述赦》: 刑茲無赦。 《風俗通義·三王》: 刑茲無赦。 《申鑒·政體》: 刑茲無赦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刑茲無赦』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刑茲無赦。 《後漢書·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》: 刑茲無赦。 《尚書·康誥》: 刑茲無赦。 《群書治要·尚書》: 刑茲無赦, 《群書治要·申鑒》: 刑茲無赦。 《太平御覽·獄》: 刑茲無赦, 《太平御覽·赦》: 刑茲無赦。 《太平御覽·赦》: 刑茲無赦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朕甚愍焉。其赦天下,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朕甚閔焉。其赦天下。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甚自傷焉。其赦天下。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朕甚痛之。其赦天下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朕甚憫焉。其赦天下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甚自傷焉。其赦天下。 《史記·歷書》: 朕甚閔焉。 《史記·五宗世家》: 朕甚閔焉。 《漢書·武帝紀》: 朕甚閔焉。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朕甚閔焉。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朕甚閔焉。 《漢書·成帝紀》: 朕甚閔焉。 《漢書·藝文志》: 朕甚閔焉! 《漢書·楚元王傳》: 朕甚閔焉。 《漢書·景十三王傳》: 朕甚閔焉。 《漢書·眭兩夏侯京翼李傳》: 朕甚閔焉。 《漢書·宣元六王傳》: 朕甚閔焉。 《漢書·匡張孔馬傳》: 朕甚閔焉。 《漢書·外戚傳上》: 朕甚閔焉。 《漢書·元后傳》: 朕甚閔焉。 《漢書·王莽傳上》: 朕甚閔焉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朕甚憫焉。 《太平御覽·禮賢》: 朕甚閔焉。 《太平御覽·敘圖書》: 朕甚閔焉! 《太平御覽·貢賦下》: 朕甚憫焉。 《太平御覽·貢舉上》: 朕甚憫焉。 《太平御覽·金中》: 朕甚憫焉!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二月乙丑,立皇后王氏。賜丞相以下至郎從官錢帛各有差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二月乙丑。立皇后王氏。賜丞相已下至郎從官。錦帛各有差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立皇后霍氏。賜丞相以下至郎吏從官金錢帛各有差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立皇后王氏。賜丞相以下至郎從官錢帛各有差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一》: 立皇后霍氏。光女也。賜丞相已下至郎吏。金帛各有差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立皇后王氏。賜丞相已下至郎從官。錦帛各有差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有功於高祖。 《水經注·濟水》: 平有功于高祖, 《漢書·成帝紀》: 臣之姑充後宮為婕妤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乃納之後宮為婕妤。 《太平御覽·孝成皇帝》: 臣之姑充後宮為婕妤, 《漢書·外戚傳上》: 封父奉光為邛成侯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封父奉光為卬城候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用法或持巧心,析律貳端,深淺不平,增辭飾非,以成其罪。奏不如實,上亦亡繇知。此朕之不明,吏之不稱,四方黎民將何仰哉!二千石各察官屬,勿用此人。吏務平法。或擅興繇役,飾廚傳,稱過使客,越職踰法,以取名譽,譬猶踐薄冰以待白日,豈不殆哉!今天下頗被疾疫之災,朕甚愍之。其令郡國被災甚者,毋出今年租賦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吏用法式。或以心巧。析律二端。深淺不平。增辭飾非。以成其罪。奏不如實。上無由得知。或擅興徭役。飾廚傳。稱過客。越職逾法。以取名譽。二千石皆察官屬。勿用此人。今民頗被疾疫之災。其令郡國被災甚者。無出今年租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郡國傷旱甚者,民毋出租賦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其令郡國被災甚者,毋出今年租賦。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其令郡國被災害甚者毋出租賦。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郡國被地動災甚者無出租賦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其令郡國被災甚者。無出今年租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上》: 詔國被災害甚者。無出今年租賦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上》: 詔郡國災甚者無出租賦。 《史記·孝武本紀》: 毋出今年租稅。 《史記·封禪書》: 無出今年租稅。 《漢書·武帝紀》: 所幸縣毋出今年租賦,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毋出今年租賦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毋出今年租。 《漢書·哀帝紀》: 皆無出今年租賦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無出今年租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四》: 無出今年租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上》: 無出今年租賦。 《三國志·武帝紀》: 其令無出今年租賦!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聞古天子之名,難知而易諱也。今百姓多上書觸諱以犯罪者,朕甚憐之。其更諱詢。諸觸諱在令前者,赦之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聞古者天子之名。難知而易諱。而今百姓。多上書觸諱以犯罪。朕甚憐之。其改諱詢觸諱在令前。赦之。 《史記·孝文本紀》: 朕甚憐之, 《史記·孝文本紀》: 朕甚憐之。 《列女傳·齊太倉女》: 朕甚憐之。 《漢書·文帝紀》: 朕甚憐之, 《漢書·景帝紀》: 朕甚憐之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朕甚憐之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朕甚憐之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朕甚憐之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朕甚憐之。 《漢書·刑法志》: 朕甚憐之。 《漢書·高五王傳》: 朕甚憐之。 《漢書·蕭何曹參傳》: 朕甚憐之。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朕甚憐之。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朕甚憐之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朕甚憐之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朕甚憐之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朕甚憐之, 《群書治要·志》: 朕甚憐之, 《太平御覽·笞》: 朕甚憐之,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冬,京兆尹趙廣漢有罪,要斬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冬京兆尹趙廣漢有罪。腰斬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冬,京兆尹趙廣漢有罪, 《漢書·成帝紀》: 冬,京兆尹王章有罪,下獄死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冬京兆尹趙廣漢有罪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二》: 冬。京兆尹王章下獄死。 《漢書·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上》: 吾丘壽王字子贛,趙人也。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趙廣漢字子都,涿郡蠡吾人也,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王尊字子贛,涿郡高陽人也。 《漢書·王商史丹傅喜傳》: 王商字子威,涿郡蠡吾人也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四》: 字子贛。涿郡人也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廣漢字子都。涿郡人也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一》: 尊字子貢。涿郡人也。 《三國志·盧毓傳》: 盧毓字子家,涿郡涿人也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吾丘壽王,字子戆,趙人也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盧毓,字子家,涿郡人也。 《太平御覽·丞相上》: 王商,字子威,涿郡人, 《太平御覽·太子中庶子》: 王商字子威,涿郡蠡吾人。 《太平御覽·尹》: 趙廣漢,字子都,涿郡人也, 《太平御覽·良太守上》: 字子貢,涿郡人也。 《太平御覽·五官掾》: 字子贛,涿郡人。 《太平御覽·州主簿》: 字子家,涿郡人也。 《太平御覽·從事》: 趙廣漢,涿郡人。 《太平御覽·友悌》: 王商,字子威,涿郡蠡吾人也。 《太平御覽·勇二》: 字子贛,涿郡人。 《太平御覽·伯叔》: 盧毓字子家,涿郡人也。 《太平御覽·兄弟上》: 王商字子威,涿郡蠡吾人。 《太平御覽·子》: 王遵字子貢,涿人。 《太平御覽·博》: 吾丘壽王,字子贛, 《太平御覽·牧》: 王尊,宇子貢,涿郡高陽人。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廣漢聞之,疑丞相夫人妒殺之府舍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廣漢疑丞相夫人殺侍婢。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廣漢知事迫切,遂自將吏卒突入丞相府,召其夫人跪庭下受辭,收奴婢十餘人去,責以殺婢事。丞相魏相上書自陳:「妻實不殺婢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廣漢乃將吏突之丞相府。召其夫人跪堂下。收奴婢十餘人考問其事。丞相上書自陳曰妻實不殺婢。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司直蕭望之劾奏:「廣漢摧辱大臣,欲以劫持奉公,逆節傷化,不道。」宣帝惡之,下廣漢廷尉獄,又坐賊殺不辜,鞠獄故不以實,擅斥除騎士乏軍興數罪。天子可其奏。吏民守闕號泣者數萬人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丞相司直劾奏廣漢。摧辱大臣。欲以劫持。奉公不道。上乃下廣漢廷尉獄。又坐殺人不辜治罪。吏民守闕號泣者數萬人。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廣漢雖坐法誅,為京兆尹廉明,威制豪彊,小民得職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廣漢為京兆尹廉明。抑疆扶弱。小民得職。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皆知之。長安少年數人會窮里空舍謀共劫人,坐語未訖,廣漢使吏捕治具服。富人蘇回為郎,二人劫之。有頃,廣漢將吏到家,自立庭下,使長安丞襲奢叩堂戶曉賊,曰:「京兆尹趙君謝兩卿,無得殺質,此宿衛臣也。釋質,束手,得善相遇,幸逢赦令,或時解脫。」二人驚愕,又素聞廣漢名,即開戶出,下堂叩頭,廣漢跪謝曰:「幸全活郎,甚厚!」送獄,敕吏謹遇,給酒肉。至冬當出死,豫為調棺,給斂葬具,告語之,皆曰:「死無所恨!」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纖微皆知之。長安少年數人。會窮里空舍。謀欲劫人。語未及竟。廣漢知之。使吏捕治之。具伏。富人蘇回為郎。二人私劫質之。有頃。廣漢至。曉賊曰。釋質束手。善相遇。幸逢赦。賊驚愕即出叩頭。廣漢為跪謝曰。幸全活郎。甚厚。遂送獄。敕吏謹遇之。給酒肉。冬當斷。預為調棺斂具。皆曰死無所恨矣。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皆知之。長安少年數人會窮里空舍謀共劫人,坐語未訖,廣漢使吏捕治具服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纖微皆知之。長安少年數人。會窮里空舍。謀欲劫人。語未及竟。廣漢知之。使吏捕治之。具伏。 《太平御覽·尹》: 皆知之。長安少年數人會窮里空會謀共劫人,坐語未訖,廣漢使捕治,具服。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廣漢嘗記召湖都亭長,湖都亭長西至界上,界上亭長戲曰:「至府,為我多謝問趙君。」亭長既至,廣漢與語,問事畢,謂曰:「界上亭長寄聲謝我,何以不為致問?」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廣漢嘗召湖都亭長。湖亭長西經界上。界上亭長戲曰。為我通問趙君。湖亭長至。廣漢曰。界上亭長謝我。何故不為致問。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廣漢奏請,令長安游徼獄吏秩百石,其後百石吏皆差自重,不敢枉法妄繫留人。京兆政清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廣漢奏令長安游徼獄秩百石。其後百石吏皆差自重。不敢枉法。京兆清正。 《韓非子·八說》: 官不敢枉法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不敢枉法。 《太平御覽·秤》: 官不敢枉法,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百姓追思,歌之至今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百姓追思而歌之。 《後漢書·第五鍾離宋寒列傳》: 百姓追思之。 《三國志·牽招》: 百姓追思之。 《太平御覽·尹》: 百姓追思,歌之至今。 《太平御覽·良刺史中》: 百姓追思之。 《太平御覽·良令長上》: 百姓追思之, 《史記·酷吏列傳》: 至則族瞯氏首惡,餘皆股栗。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誅原、褚首惡,郡中震栗。 《漢書·酷吏傳》: 至則誅瞷氏首惡,餘皆股栗。 《前漢紀·孝景皇帝紀》: 誅瞷氏首惡。郡中震慄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誅大姓首惡。郡中震慄。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郡中震栗。 《漢書·敘傳上》: 郡中震栗, 《前漢紀·孝景皇帝紀》: 郡中震慄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郡中震慄。 《東觀漢記·北海靖王興》: 郡中震慄。 《後漢書·袁張韓周列傳》: 郡中震慄, 《後漢書·宦者列傳》: 郡中震慄。 《三國志·公孫度傳》: 郡中震慄。 《三國志·孫堅傳》: 郡中震慄, 《太平御覽·吳孫堅》: 郡中震慄, 《太平御覽·斬》: 郡中震栗,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壹切治理,威名流聞,及匈奴降者言匈奴中皆聞廣漢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一切治理威名。流聞匈奴。及匈奴降言者。匈奴中皆聞廣漢。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率多果敢之計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率多果敢之計。 《漢書·趙尹韓張兩王傳》: 廣漢由是侵犯貴戚大臣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侵犯貴戚大臣。 《漢書·西域傳下》: 傳送車師王妻子詣長安,賞賜甚厚,每朝會四夷,常尊顯以示之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乃迎車師王妻子。傳送長安。賞賜甚厚。四夷朝會。常尊顯而示之。 《史記·呂不韋列傳》: 賞賜甚厚, 《漢書·匡張孔馬傳》: 賞賜甚厚。 《漢書·西域傳下》: 賞賜甚厚, 《漢書·敘傳上》: 賞賜甚厚, 《前漢紀·孝景皇帝紀》: 賞賜甚厚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賞賜甚厚。 《後漢書·劉玄劉盆子列傳》: 賞賜甚厚, 《後漢書·皇甫張段列傳》: 賞賜甚厚。 《太平御覽·宮》: 賞賜甚厚。 《太平御覽·笑》: 賞賜甚厚。 《太平御覽·勇三》: 賞賜甚厚, 《太平御覽·勿吉》: 賞賜甚厚。 《太平廣記·櫻桃青衣》: 賞賜甚厚。 《太平廣記·史崇玄》: 賞賜甚厚, 《太平廣記·胡超僧》: 賞賜甚厚。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上與後將軍趙充國等議,欲因匈奴衰弱,出兵擊其右地,使不敢復擾西域。相上書諫曰:「臣聞之,救亂誅暴,謂之義兵,兵義者王;敵加於己,不得已而起者,謂之應兵,兵應者勝;爭恨小故,不忍憤怒者,謂之忿兵,兵忿者敗;利人土地貨寶者,謂之貪兵,兵貪者破;恃國家之大,矜民人之眾,欲見威於敵者,謂之驕兵,兵驕者滅:此五者,非但人事,乃天道也。間者匈奴嘗有善意,所得漢民輒奉歸之,未有犯於邊境,雖爭屯田車師,不足致意中。今聞諸將軍欲興兵入其地,臣愚不知此兵何名者也。今邊郡困乏,父子共犬羊之裘,食草萊之實,常恐不能自存,難於動兵。『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,』言民以其愁苦之氣,傷陰陽之和也。出兵雖勝,猶有後憂,恐災害之變因此以生。今郡國守相多不實選,風俗尤薄,水旱不時。案今年計,子弟殺父兄、妻殺夫者,凡二百二十二人,臣愚以為此非小變也。今左右不憂此,乃欲發兵報纖介之忿於遠夷,殆孔子所謂『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』也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趙充國等議欲因匈奴衰弱。出兵擊之。丞相諫曰。臣聞救亂誅暴。謂之義兵。兵義者王。敵加於已。不得已而應之者。謂之應兵。兵應者勝。爭恨小故。不勝憤怒者。謂之忿兵。兵忿者敗。利人土地寶貨者。謂之貪兵。兵貪者破。恃國家之大。矜人民之眾。欲見威於敵者。謂之驕兵。兵驕者滅。此非但人事。乃天道也。自頃匈奴常有善意。所得漢民。輒奉歸之。未有犯於邊境。雖爭田。車師故地。不足以置意。中國今諸將軍。欲興兵入奪其地。臣愚不知此兵欲何名也。今邊境困乏。難以動兵。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。言民以愁苦之氣。傷陰陽之和也。兵出雖勝。必有後憂。今郡國守相。率多不精選。風俗尤薄。水旱不時。郡國盜賊繁多。今左右不憂。乃欲發兵報纖微之忿於遠夷。此乃所謂季孫之憂。不在顓臾。而在蕭牆之內也。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上與後將軍趙充國等議,欲因匈奴衰弱,出兵擊其右地,使不敢復擾西域。相上書諫曰:「臣聞之,救亂誅暴,謂之義兵,兵義者王;敵加於己,不得已而起者,謂之應兵,兵應者勝;爭恨小故,不忍憤怒者,謂之忿兵,兵忿者敗;利人土地貨寶者,謂之貪兵,兵貪者破;恃國家之大,矜民人之眾,欲見威於敵者,謂之驕兵,兵驕者滅:此五者,非但人事,乃天道也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趙充國等議欲因匈奴衰弱。出兵擊之。丞相諫曰。臣聞救亂誅暴。謂之義兵。兵義者王。敵加於已。不得已而應之者。謂之應兵。兵應者勝。爭恨小故。不勝憤怒者。謂之忿兵。兵忿者敗。利人土地寶貨者。謂之貪兵。兵貪者破。恃國家之大。矜人民之眾。欲見威於敵者。謂之驕兵。兵驕者滅。此非但人事。乃天道也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帝與後將軍趙充國等議,欲因匈奴衰弱,出兵擊其右地,使不敢復擾西域。相上書諫曰:臣聞救亂誅暴,謂之義兵,兵義者王,敵加於己,不得已而起者,謂之應兵,兵應者勝,争恨小故,不勝憤怒者,謂之忿兵,兵忿者敗,利人土地貨寶者,謂之貪兵,兵貪者破,恃國家之大,矜民人之衆,欲見威於敵者,謂之驕兵,兵驕者滅,此五者,非但人事,乃天道也。 《文子·道德》: 誅暴救弱謂之義,敵來加己不得已而用之謂之應,爭小故不勝其心謂之忿,利人土地,欲人財貨謂之貪,恃其國家之大,矜其人民之眾,欲見賢於敵國者謂之驕。義兵王,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救亂誅暴,謂之義兵,兵義者王;敵加於己,不得已而起者,謂之應兵,兵應者勝;爭恨小故,不忍憤怒者,謂之忿兵,兵忿者敗;利人土地貨寶者,謂之貪兵,兵貪者破;恃國家之大,矜民人之眾,欲見威於敵者,謂之驕兵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臣聞救亂誅暴。謂之義兵。兵義者王。敵加於已。不得已而應之者。謂之應兵。兵應者勝。爭恨小故。不勝憤怒者。謂之忿兵。兵忿者敗。利人土地寶貨者。謂之貪兵。兵貪者破。恃國家之大。矜人民之眾。欲見威於敵者。謂之驕兵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臣聞救亂誅暴,謂之義兵,兵義者王,敵加於己,不得已而起者,謂之應兵,兵應者勝,争恨小故,不勝憤怒者,謂之忿兵,兵忿者敗,利人土地貨寶者,謂之貪兵,兵貪者破,恃國家之大,矜民人之衆,欲見威於敵者,謂之驕兵, 《太平御覽·敘兵上》: 救亂誅暴謂之義兵;敵加於己,不得已而起,謂之應兵;爭忿小故不勝憤怒者謂之忿兵;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貪兵;恃國家之大、矜人民之眾,謂之驕兵。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救亂誅暴,謂之義兵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臣聞救亂誅暴。謂之義兵。 《後漢書·袁紹劉表列傳上》: 蓋救亂誅暴,謂之義兵;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臣聞救亂誅暴,謂之義兵, 《太平御覽·敘兵上》: 救亂誅暴謂之義兵;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不勝憤怒者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不勝憤怒者, 《太平御覽·仇讎下》: 不勝憤怒, 《太平廣記·呼延冀》: 不勝憤怒,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謂之驕兵,兵驕者滅: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謂之驕兵。兵驕者滅。 《後漢書·袁紹劉表列傳上》: 謂之驕兵。義者無敵,驕者先滅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謂之驕兵,兵驕者滅,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間者匈奴嘗有善意,所得漢民輒奉歸之,未有犯於邊境,雖爭屯田車師,不足致意中。今聞諸將軍欲興兵入其地,臣愚不知此兵何名者也。今邊郡困乏,父子共犬羊之裘,食草萊之實,常恐不能自存,難於動兵。『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,』言民以其愁苦之氣,傷陰陽之和也。出兵雖勝,猶有後憂,恐災害之變因此以生。今郡國守相多不實選,風俗尤薄,水旱不時。案今年計,子弟殺父兄、妻殺夫者,凡二百二十二人,臣愚以為此非小變也。今左右不憂此,乃欲發兵報纖介之忿於遠夷,殆孔子所謂『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』也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自頃匈奴常有善意。所得漢民。輒奉歸之。未有犯於邊境。雖爭田。車師故地。不足以置意。中國今諸將軍。欲興兵入奪其地。臣愚不知此兵欲何名也。今邊境困乏。難以動兵。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。言民以愁苦之氣。傷陰陽之和也。兵出雖勝。必有後憂。今郡國守相。率多不精選。風俗尤薄。水旱不時。郡國盜賊繁多。今左右不憂。乃欲發兵報纖微之忿於遠夷。此乃所謂季孫之憂。不在顓臾。而在蕭牆之內也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間者匈奴常有善意,所得漢民,輒奉歸之,未有犯於邊境,雖争屯田車師,不足致意中,今聞諸將軍欲興兵入其地,臣愚不知此兵何名者也。今邊郡困乏,父子共犬羊之裘,食草萊之實,常恐不能自存,難以動兵,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,言民以其愁苦之氣,傷陰陽之和也。出兵雖勝,猶有後憂,恐灾害之變,因此以生,今郡國守相,多不實選,風俗尤薄,水旱不時,案今年計,子弟殺父兄,妻殺夫者,凡二百二十二人,臣愚以為此非小變也。今左右不憂此,乃欲發兵報纖介之忿於遠夷,殆孔子所謂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,而在蕭墻之內者也。 《漢書·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上》: 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;言民之各以其愁苦之氣薄陰陽之和,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『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,』言民以其愁苦之氣,傷陰陽之和也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。言民以愁苦之氣。傷陰陽之和也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,言民以其愁苦之氣,傷陰陽之和也。 《道德經》: 大軍之後,必有凶年。 《文子·微明》: 帥旋之後,必有凶年, 《老子河上公章句·儉武》: 大軍之後,必有凶年。 《漢書·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上》: 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;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臣聞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,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軍旅之後,必有凶年, 《群書治要·道經》: 大軍之後,必有凶年, 《太平御覽·敘兵上》: 大軍之後,必有凶年。 《論衡·明雩》: 水旱不時,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水旱不時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水旱不時。 《三國志·鍾繇傳子名毓》: 水旱不時, 《三國志·陳思王植傳》: 水旱不時,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水旱不時, 《意林·傅子一百二十卷》: 水旱不時, 《太平御覽·田》: 水旱不時, 《論語·季氏》: 吾恐季孫之憂,不在顓臾,而在蕭牆之內也。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『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』也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此乃所謂季孫之憂。不在顓臾。而在蕭牆之內也。 《群書治要·季氏》: 吾恐季孫之憂,不在顓臾,而在蕭墻之內也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殆孔子所謂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,而在蕭墻之內者也。 《太平御覽·屏》: 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,而在蕭墻之內。 《太平御覽·征伐上》: 吾恐季孫之憂,不在顓臾,而在蕭墻之內也。 《論語·季氏》: 吾恐季孫之憂,不在顓臾,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殆孔子所謂『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』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此乃所謂季孫之憂。不在顓臾。 《後漢書·吳蓋陳臧列傳》: 孔子曰:『吾恐季孫之憂,不在顓臾。』 《群書治要·季氏》: 吾恐季孫之憂,不在顓臾,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殆孔子所謂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, 《群書治要·列傳》: 孔子曰:吾恐季孫之憂,不在顓臾, 《太平御覽·屏》: 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, 《太平御覽·征伐上》: 吾恐季孫之憂,不在顓臾, 《太平御覽·罷兵》: 孔子曰:吾恐季孫之憂,不在顓臾。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故立羲和之官以乘四時,節授民事。君動靜以道,奉順陰陽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丞相又奏言古有羲和之官。以承四時之節。以敬授民事。人君動靜。奉順陰陽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則和氣應而災害不生。 《群書治要·崔寔政論》: 則和氣應於外,是以灾害不生,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願陛下選明經通知陰陽者四人,各主一時,時至明言所職,以和陰陽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臣願陛下選用明經通知陰陽者四人。各主一事。明言所職。以順陰陽。 《太平御覽·春中》: 魏相奏請明經通知陰陽者四人,各主一時,時至明言所職以和陰陽,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相敕掾史案事郡國及休告從家還至府,輒白四方異聞,或有逆賊風雨災變,郡不上,相輒奏言之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丞相敕掾吏案事郡國。若休告還府。輒白四方得失異聞。盜賊災變。輒奏言之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以廣視聽。 《前漢紀·孝平皇帝紀》: 以廣視聽也。 《文心雕龍·諧讔》: 以廣視聽。 《太平御覽·雜號將軍上》: 以廣視聽, 《漢書·蕭望之傳》: 先是烏孫昆彌翁歸靡因長羅侯常惠上一書,願以漢外孫元貴靡為嗣,得復尚少主, 《漢書·西域傳下》: 烏孫昆彌因惠上書:「願以漢外孫元貴靡為嗣,得令復尚漢公主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是歲烏孫昆彌上書。願以漢外孫楚公主子元貴靡為嗣。得復尚漢公主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烏孫昆彌及公主因國使者上書, 《漢書·蕭望之傳》: 先是烏孫昆彌翁歸靡因長羅侯常惠上一書, 《漢書·匈奴傳上》: 烏孫昆彌復上書, 《漢書·西域傳下》: 烏孫昆彌因惠上書: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是歲烏孫昆彌上書。 《漢書·西域傳下》: 願得尚漢公主, 《漢書·西域傳下》: 得令復尚漢公主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得復尚漢公主。 《漢書·西域傳下》: 聞烏孫昆彌翁歸靡死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聞烏孫昆彌死。 《漢書·蕭望之傳》: 今少主以元貴靡不得立而還, 《漢書·西域傳下》: 今少主以元貴靡不立而還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元貴靡不得立。乃還。 《漢書·西域傳下》: 初,楚主侍者馮嫽能史書,習事,嘗持漢節為公主使,行賞賜於城郭諸國,敬信之,號曰馮夫人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答公主侍者馮嫽。常持節為漢公主使外國。外國敬信之。號曰馮夫人。 《太平御覽·節》: 初,公主侍者馮嫽能史書習事,常持節為公主使,行賞賜於城郭。諸國敬信之,號曰「馮大夫」。 《漢書·西域傳下》: 宣帝徵馮夫人,自問狀。遣謁者竺次、期門甘廷壽為副,送馮夫人。馮夫人錦車持節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上乃徵馮夫人問烏孫狀。而遣謁者送馮夫人軺車持節。 《漢書·西域傳下》: 烏就屠為小昆彌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詔昆彌烏孫就居。以為小昆彌。 《漢書·蕭望之傳》: 以元貴靡為大昆彌, 《漢書·西域傳下》: 惠馳至烏孫責讓不立元貴靡為昆彌, 《漢書·西域傳下》: 立元貴靡為大昆彌, 《漢書·西域傳下》: 元貴靡子星靡代為大昆彌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二》: 而立元貴靡為大昆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