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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春。起樂遊苑。二月丙辰。丞相魏相薨。四月戊辰。御史大夫邴吉為丞相。吉起刑法小吏。及為丞相。以禮讓臨下。掾吏嘗有罪。輒與長休假。無案驗。吉曰。丞相府有案吏之名。竊陋焉。公府不案吏。自吉始也。馭吏嗜酒。醉歐吐吉車茵。西曹白命斥之。吉曰。以醉之失去士。此人將安所容乎。西曹忍之。此不過汙丞相車茵耳。後邊虜入塞。發奔命卒。至此馭吏習邊事。見驛騎持赤白囊。知虜入塞。遽白吉。因曰。恐虜復入。長吏皆老。不任兵馬。宜可預視。吉即案省。未畢。有召問至。吉具對。御史大夫不能詳知所以。得譴讓。而吉見謂憂邊思職。吉歎曰。士無不可容。向不聞馭吏之言。何見勞勉之有。吉嘗逢見郡鬥。死傷橫道邊。不問。前行見人逐牛。牛吐舌喘息。吉使騎問逐牛行幾里已喘。掾吏獨謂丞相前後失問。以譏吉。吉曰。人鬥相殺。長安令京兆尹之職。歲盡。丞相課其殿最。奏行賞罰而已。丞相不親小事。非所以道路問也。方春少陽用事。未可以暑。恐牛近行用暑喘。此時氣失節。恐有所傷害。三公典調陰陽。職所當憂。是以問之。吉子顯為議曹掾。從祝高祖廟。至夕牲日。乃使出取齋衣。吉怒曰。宗廟至重。而顯不敬。亡吾爵者必顯也。秋七月甲子。大鴻臚蕭望之為御史大夫。八月詔曰。吏不廉平。則治道衰。今小吏皆勤事。而俸祿薄。欲無侵渙難矣。其益吏百石已下。俸五十斛。是歲光祿大夫梁丘賀為少府。賀字長翁。琅邪人。初以能心計為武騎。後為郎。上祠孝昭廟。先驅。旄頭大劍。挺墜於地。首陷泥中。刃向上。乘輿馬驚。於是上召賀筮之。曰有兵不吉。上還。乃使有司代祠。是時霍氏外孫任宣為代郡太守。坐謀反誅。宣子章為公車丞。夜亡。乃玄祛服。入廟。執戟郎間。欲為逆。發覺伏誅。其後明而入廟。自此始也。賀以筮有應。由是近幸。為大夫至少府。為人小心周密。上信重之。賀明易。賀子臨亦精於易。為黃門侍郎。講論於石渠。
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三年春,起樂游苑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三年春。起樂遊苑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起樂游苑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起樂遊苑。 《太平御覽·苑囿》: 起樂游苑。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吉本起獄法小吏,後學詩、禮,皆通大義。及居相位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吉起刑法小吏。及為丞相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吉本起獄法小吏,及居相位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竊陋焉。公府不案吏。自吉始也。馭吏嗜酒。醉歐吐吉車茵。西曹白命斥之。吉曰。以醉之失去士。此人將安所容乎。西曹忍之。此不過汙丞相車茵耳。 《太平御覽·丞相上》: 吾竊陋焉。」后人代吉,公府不案吏,自吉始也。吉馭吏嗜酒,數逋蕩,嘗從吉出,醉嘔丞相車茵上,西曹主吏白欲斥之,吉曰:「以醉飽之失去士,使此人將復何所容?西曹忍之。此不過污丞相茵耳。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醉歐丞相車上。西曹主吏白欲斥之,吉曰:「以醉飽之失去士,使此人將復何所容?西曹地忍之,此不過汙丞相車茵耳。」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醉歐吐吉車茵。西曹白命斥之。吉曰。以醉之失去士。此人將安所容乎。西曹忍之。此不過汙丞相車茵耳。 《太平御覽·丞相上》: 醉嘔丞相車茵上,西曹主吏白欲斥之,吉曰:「以醉飽之失去士,使此人將復何所容?西曹忍之。此不過污丞相茵耳。」 《太平御覽·酣醉》: 醉嘔丞相車下茵。西曹主吏白欲斥之,吉曰:「以醉飽之失去士,使此人將復何所容?西曹忍之,此不過污丞相車茵耳。」 《太平御覽·茵》: 醉嘔丞相車茵上。西曹主吏白欲斥之,吉曰:「以醉飽之失去士,使此人復何所容?西曹但忍之,此不過污丞相車茵爾。」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西曹主吏白欲斥之,吉曰:「以醉飽之失去士,使此人將復何所容?西曹地忍之,此不過汙丞相車茵耳。」遂不去也。此馭吏邊郡人,習知邊塞發奔命警備事,嘗出,適見驛騎持赤白囊,邊郡發奔命書馳來至。馭吏因隨驛騎至公車刺取,知虜入雲中、代郡,遽歸府見吉白狀,因曰:「恐虜所入邊郡,二千石長吏有老病不任兵馬者,宜可豫視。」吉善其言,召東曹案邊長吏,瑣科條其人。未已,詔召丞相、御史,問以虜所入郡吏,吉具對。御史大夫卒遽不能詳知,以得譴讓。而吉見謂憂邊思職,馭吏力也。吉乃歎曰:「士亡不可容,能各有所長。嚮使丞相不先聞馭吏言,何見勞勉之有?」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西曹白命斥之。吉曰。以醉之失去士。此人將安所容乎。西曹忍之。此不過汙丞相車茵耳。後邊虜入塞。發奔命卒。至此馭吏習邊事。見驛騎持赤白囊。知虜入塞。遽白吉。因曰。恐虜復入。長吏皆老。不任兵馬。宜可預視。吉即案省。未畢。有召問至。吉具對。御史大夫不能詳知所以。得譴讓。而吉見謂憂邊思職。吉歎曰。士無不可容。向不聞馭吏之言。何見勞勉之有。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適見驛騎持赤白囊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見驛騎持赤白囊。 《太平御覽·囊》: 適見驛持赤白囊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不任兵馬。 《東觀漢記·張況》: 不任兵馬,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吉又嘗出,逢清道群鬥者,死傷橫道,吉過之不問,掾史獨怪之。吉前行,逢人逐牛,牛喘吐舌。吉止駐,使騎吏問:「逐牛行幾里矣?」掾史獨謂丞相前後失問,或以譏吉,吉曰:「民鬥相殺傷,長安令、京兆尹職所當禁備逐捕,歲竟丞相課其殿最,奏行賞罰而已。宰相不親小事,非所當於道路問也。方春少陽用事,未可大熱,恐牛近行用暑故喘,此時氣失節,恐有所傷害也。三公典調和陰陽,職所當憂,是以問之。」掾史乃服,以吉知大體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吉嘗逢見郡鬥。死傷橫道邊。不問。前行見人逐牛。牛吐舌喘息。吉使騎問逐牛行幾里已喘。掾吏獨謂丞相前後失問。以譏吉。吉曰。人鬥相殺。長安令京兆尹之職。歲盡。丞相課其殿最。奏行賞罰而已。丞相不親小事。非所以道路問也。方春少陽用事。未可以暑。恐牛近行用暑喘。此時氣失節。恐有所傷害。三公典調陰陽。職所當憂。是以問之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嘗出,逢清道羣鬥者,死傷横道,吉過之不問,掾史獨怪之,吉前行,逢人逐牛,牛喘,吉止駐,使騎吏問,逐牛行幾里矣。掾史謂丞相前後失問,或以譏吉。吉曰:民鬥相殺傷,長安令京兆尹,職所當禁備逐捕,歲竟丞相課其殿最,奏行賞罰而已,宰相不親小事,非所當於道路問也。方春少陽用事,未可以熱,恐牛近行用暑故喘,此時氣失節,恐有所傷害也。三公典調和陰陽,職所當憂,是以問之,掾史乃服,以吉知大體。 《太平御覽·丞相上》: 死傷橫道,吉不問。又逢人逐牛,牛喘息吐舌。吉止駐,使騎吏問:「逐牛行幾里?」吏怪之。吉曰:「人斗殺傷,長安令、京兆尹所當禁,吾備宰相,不親小事。方春少陽用事,未可大熱,恐牛近行。此時氣失節,三公典調陰陽,職所憂也。」 《太平御覽·牛上》: 逢群斗者,死傷橫道,吉過之不問。前行,逢人逐牛,牛喘吐舌。止,使騎吏問牛行幾里。或譏吉,吉曰:「民斗殺傷,長安令、京兆尹職所當禁備逐捕,丞相課其殿最,不親小事也。方春少陽用事,未可以熱,恐牛近行因暑故喘,此時氣失節,恐有所傷害者。三掛簰調和陰陽,職所當憂也。」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死傷橫道,吉過之不問,掾史獨怪之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死傷橫道邊。不問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死傷横道,吉過之不問,掾史獨怪之, 《太平御覽·丞相上》: 死傷橫道,吉不問。 《太平御覽·斗爭》: 死傷橫道。吉過之不問,掾史獨怪之。 《太平御覽·牛上》: 死傷橫道,吉過之不問。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吉曰:「民鬥相殺傷,長安令、京兆尹職所當禁備逐捕,歲竟丞相課其殿最,奏行賞罰而已。宰相不親小事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吉曰。人鬥相殺。長安令京兆尹之職。歲盡。丞相課其殿最。奏行賞罰而已。丞相不親小事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吉曰:民鬥相殺傷,長安令京兆尹,職所當禁備逐捕,歲竟丞相課其殿最,奏行賞罰而已,宰相不親小事, 《太平御覽·丞相上》: 吏怪之。吉曰:「人斗殺傷,長安令、京兆尹所當禁,吾備宰相,不親小事。 《太平御覽·斗爭》: 掾史獨怪之。吉曰:「民斗相殺傷,長安令京兆尹職所當禁也。宰相不親小事。」 《太平御覽·牛上》: 吉曰:「民斗殺傷,長安令、京兆尹職所當禁備逐捕,丞相課其殿最,不親小事也。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嘗從祠高廟,至夕牲日,乃使出取齋衣。丞相吉大怒,謂其夫人曰:「宗廟至重,而顯不敬慎,亡吾爵者必顯也。」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從祝高祖廟。至夕牲日。乃使出取齋衣。吉怒曰。宗廟至重。而顯不敬。亡吾爵者必顯也。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宗廟至重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宗廟至重。 《東觀漢記·郊祀志》: 宗廟至重, 《東觀漢記·杜林》: 宗廟至重, 《春秋左傳·僖公十六年》: 秋,七月,甲子, 《春秋左傳·宣公八年》: 秋,七月,甲子, 《春秋左傳·襄公二十四年》: 秋,七月,甲子,朔, 《春秋穀梁傳·僖公十六年》: 秋,七月甲子, 《春秋穀梁傳·宣公八年》: 秋,七月甲子, 《春秋穀梁傳·襄公二十四年》: 秋,七月甲子朔, 《春秋公羊傳·僖公十六年》: 秋,七月甲子, 《春秋公羊傳·宣公八年》: 秋,七月甲子, 《春秋公羊傳·襄公二十四年》: 秋,七月甲子朔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秋七月甲子。 《後漢書·孝順孝沖孝質帝紀》: 秋七月甲戌朔, 《後漢書·孝獻帝紀》: 秋七月甲子, 《後漢書·孝獻帝紀》: 秋七月甲子, 《太平御覽·煬皇帝》: 秋七月甲子, 《太平御覽·唐高祖神堯皇帝》: 秋七月甲子, 《太平御覽·唐太宗文皇帝》: 秋七月甲戌, 《漢書·雋疏于薛平彭傳》: 蕭望之為御史大夫, 《漢書·西域傳下》: 大鴻臚蕭望之以為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大鴻臚蕭望之為御史大夫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秋八月,詔曰:「吏不廉平則治道衰。今小吏皆勤事,而奉祿薄,欲其毋侵漁百姓,難矣。其益吏百石以下奉十五。」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八月詔曰。吏不廉平。則治道衰。今小吏皆勤事。而俸祿薄。欲無侵渙難矣。其益吏百石已下。俸五十斛。 《群書治要·崔寔政論》: 乃詔曰:吏不平則治道衰,今小吏皆勤事,奉之薄,欲其不侵漁百姓,難矣。其益吏奉百石以下什五,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其益吏百石以下奉十五。 《漢書·哀帝紀》: 益吏三百石以下奉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其益吏百石已下。俸五十斛。 《前漢紀·孝哀皇帝紀上》: 益吏三百石以下俸。 《群書治要·崔寔政論》: 其益吏奉百石以下什五, 《漢書·儒林傳》: 及梁丘賀為少府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是歲光祿大夫梁丘賀為少府。 《漢書·儒林傳》: 行祠孝昭廟,先敺旄頭劍挺墮墬,首垂泥中,刃鄉乘輿車,馬驚。於是召賀筮之,有兵謀,不吉。上還,使有司侍祠。是時霍氏外孫代郡太守任宣坐謀反誅,宣子章為公車丞,亡在渭城界中,夜玄服入廟,居郎間,執戟立廟門,待上至,欲為逆。發覺,伏誅。故事,上常夜入廟,其後待明而入,自此始也。賀以筮有應,繇是近幸,為太中大夫,給事中,至少府。為人小心周密,上信重之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上祠孝昭廟。先驅。旄頭大劍。挺墜於地。首陷泥中。刃向上。乘輿馬驚。於是上召賀筮之。曰有兵不吉。上還。乃使有司代祠。是時霍氏外孫任宣為代郡太守。坐謀反誅。宣子章為公車丞。夜亡。乃玄祛服。入廟。執戟郎間。欲為逆。發覺伏誅。其後明而入廟。自此始也。賀以筮有應。由是近幸。為大夫至少府。為人小心周密。上信重之。 《漢書·儒林傳》: 會八月飲酎,行祠孝昭廟,先敺旄頭劍挺墮墬,首垂泥中,刃鄉乘輿車,馬驚。於是召賀筮之,有兵謀,不吉。上還,使有司侍祠。是時霍氏外孫代郡太守任宣坐謀反誅,宣子章為公車丞,亡在渭城界中,夜玄服入廟,居郎間,執戟立廟門,待上至,欲為逆。發覺,伏誅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上祠孝昭廟。先驅。旄頭大劍。挺墜於地。首陷泥中。刃向上。乘輿馬驚。於是上召賀筮之。曰有兵不吉。上還。乃使有司代祠。是時霍氏外孫任宣為代郡太守。坐謀反誅。宣子章為公車丞。夜亡。乃玄祛服。入廟。執戟郎間。欲為逆。發覺伏誅。 《太平御覽·祭禮中》: 宣帝八月飲酎行祠孝昭廟,先驅旄頭劍挺,墮墜,首插泥中,刃向乘輿,車馬驚。公孫賀筮之,有兵謀,不吉,卜還,使有司侍祠。是時,霍氏外孫代郡太守任宣坐謀反誅。宣子章為公車丞,亡在渭城界。中夜入廟,居郎間,執戟立廟門,待上至,欲為逆,發覺,伏誅。 《太平御覽·旄頭》: 宣帝祠孝昭廟,先驅旄頭劍挺墮,首垂插泥中,刃向乘與,車馬驚。於是召賀筮之,有兵謀,不吉。上還,使有司侍祠。是時,霍氏外孫任宣坐逆謀反,宣子章夜玄服入廟,執戟,欲為逆。發覺伏誅。 《太平御覽·筮上》: 宣帝八月飲酎行祠孝昭廟。先驅旄頭劍挺墮首拂泥中,刃向乘與車,馬驚。於是召梁丘賀筮之,有兵謀,不吉。上還,使有司行祠。是時霍氏外孫代郡太守任宣坐謀反誅,宣子章為公車丞,亡在渭城。中夜玄服入廟,居郎間,執戟立廟門,待上至,欲為逆,事發,伏誅。 《漢書·儒林傳》: 會八月飲酎,行祠孝昭廟,先敺旄頭劍挺墮墬,首垂泥中,刃鄉乘輿車,馬驚。於是召賀筮之,有兵謀,不吉。上還,使有司侍祠。是時霍氏外孫代郡太守任宣坐謀反誅,宣子章為公車丞,亡在渭城界中,夜玄服入廟,居郎間,執戟立廟門,待上至,欲為逆。發覺,伏誅。故事,上常夜入廟,其後待明而入,自此始也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先驅。旄頭大劍。挺墜於地。首陷泥中。刃向上。乘輿馬驚。於是上召賀筮之。曰有兵不吉。上還。乃使有司代祠。是時霍氏外孫任宣為代郡太守。坐謀反誅。宣子章為公車丞。夜亡。乃玄祛服。入廟。執戟郎間。欲為逆。發覺伏誅。其後明而入廟。自此始也。 《太平御覽·祭禮中》: 宣帝八月飲酎行祠孝昭廟,先驅旄頭劍挺,墮墜,首插泥中,刃向乘輿,車馬驚。公孫賀筮之,有兵謀,不吉,卜還,使有司侍祠。是時,霍氏外孫代郡太守任宣坐謀反誅。宣子章為公車丞,亡在渭城界。中夜入廟,居郎間,執戟立廟門,待上至,欲為逆,發覺,伏誅。故事帝夜入廟,其後待明而入,自此始也。 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: 乘輿馬驚。 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: 乘輿馬驚。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下》: 乘輿馬驚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乘輿馬驚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乘輿馬驚, 《藝文類聚·廷尉》: 乘輿馬驚, 《太平御覽·橋》: 乘輿馬驚, 《太平御覽·大理卿》: 乘輿馬驚。 《漢書·儒林傳》: 是時霍氏外孫代郡太守任宣坐謀反誅,宣子章為公車丞,亡在渭城界中,夜玄服入廟,居郎間,執戟立廟門,待上至,欲為逆。發覺,伏誅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是時霍氏外孫任宣為代郡太守。坐謀反誅。宣子章為公車丞。夜亡。乃玄祛服。入廟。執戟郎間。欲為逆。發覺伏誅。 《太平御覽·戟上》: 是時,霍氏外孫代郡太守任宣坐謀反誅。宣子章為公車丞,亡在渭城界中,夜,袨服入廟,執戟立廟門,待上至,欲為逆,發覺,伏誅。 《太平御覽·祭禮中》: 是時,霍氏外孫代郡太守任宣坐謀反誅。宣子章為公車丞,亡在渭城界。中夜入廟,居郎間,執戟立廟門,待上至,欲為逆,發覺,伏誅。 《太平御覽·旄頭》: 是時,霍氏外孫任宣坐逆謀反,宣子章夜玄服入廟,執戟,欲為逆。發覺伏誅。 《太平御覽·筮上》: 是時霍氏外孫代郡太守任宣坐謀反誅,宣子章為公車丞,亡在渭城。中夜玄服入廟,居郎間,執戟立廟門,待上至,欲為逆,事發,伏誅。 《漢書·魏相丙吉傳》: 事發覺,伏誅。 《漢書·儒林傳》: 發覺,伏誅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發覺伏誅。 《太平御覽·戟上》: 發覺,伏誅。 《太平御覽·祭禮中》: 發覺,伏誅。 《太平御覽·旄頭》: 發覺伏誅。 《漢書·儒林傳》: 為人小心周密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為人小心周密。 《後漢書·馬援列傳》: 光為人小心周密, 《漢書·儒林傳》: 上信重之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上信重之。 《太平御覽·府參軍》: 上信重之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為黃門侍郎。講論於石渠。 《太平御覽·仙經上》: 詔為黃門侍郎,講五經於石渠。 《漢書·儒林傳》: 論於石渠,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講論於石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