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荀悦曰。春秋之义。王者无外。欲一于天下也。书曰。西戎即序。言皆顺从其序也。道理辽远。人物介绝。人事所不至。血气所不沾。不告谕以文辞。故正朔不及。礼义不加。非导之也。其势然也。王者必则天地。天无不覆。地无不载。故盛德之主则亦如之。九州之外。谓之藩国。蛮夷之君。列于五服。诗云。自彼氐羌。莫敢不来王。故要荒之地。必奉王贡。若不供职。则有辞让。号令加焉。非敌国之谓也。故远不间亲。狄不乱华。轻重有序。赏罚有章。此先王之大礼。故舞四夷之乐于四门之外。不备其礼。故不见于先祖。献其志意音声而已。望之欲待以不臣之礼。加之以王公之上。僭度失序。以乱天常。非礼也。若以权时之宜。则异论矣。二月。单于罢归。遣卫将军车骑将军骑都尉。万六千骑送单于。单于归幕。南保光禄城。而郅支单于远遁。匈奴遂定。诏曰。乃者凤皇集新蔡。众鸟四面行列而立以万数。其赐汝南太守帛百疋。新蔡长吏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帛各有差。赐吏民爵二级。无出今年租。三月己巳。丞相黄霸薨。五月甲午。御史大夫于定国为丞相。初。定国父于公为东海剡县狱吏郡决曹掾。决狱甚明。罹法者皆无恨。郡中为之立生祠。东海有孝妇。少寡无子。养老姑甚谨。姑欲嫁之。终不肯去。姑告邻人曰。我年老久累丁壮。其后姑自刭而死。姑女告妇杀我母。吏验治甚急。孝妇自诬服。具狱上府。于公以为妇孝。养姑十馀年。以孝闻于天下。必不杀也。太守不听。于公争不得。乃抱具狱。哭于府门上。因辞病去。郡中枯旱三年。及后太守方召于公。于公曰。前有孝妇。不当死。枉诛。咎傥在是乎。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。因表其墓。天乃大雨。于公其里门闾坏。父老方共治之。于公曰。少高大。令容驷马高盖。我治狱多阴德。子孙必兴。故人为之语曰。于公高门以待封。严母除地以望丧。定国少为文法吏。及在卿位。乃迎师学春秋。身执经北面。备弟子礼。谦让恭敬。士虽贫贱徒步。皆与均礼。为廷尉八年。持法平端。朝廷称之曰。张释之为廷尉。天下无冤民。于定国为廷尉。天下自不冤。然好饮酒。至一石不能乱。益精明。邴吉之薨也。荐杜延年。于定国。陈万年。皆以次见用。后太仆陈万年为御史大夫。万年。沛人也。外行廉平。内行修饰。在位称职。然善事人。邴吉疾病。中二千石以下谒问疾。吉遣家丞谢之。已皆去。惟万年独留。昏夜乃归。好为曲意如此。子咸。刚直有异才。万年尝召咸床下教戒之。咸睡。头触屏风。万年怒之。咸叩头谢曰。具晓所言。大人乃教咸谄也。万年乃不复言。咸后为御史中丞执法。殿中公卿以下。皆敬惮之。颇言石显长短。为显所奏。坐漏泄省中语下狱减死。后历州郡。所在令行禁止。官至少府。其治严酷仿严延年。然性奢侈。其廉不及。诏诸儒博士讲五经同异于石渠。太子太傅望之平其议。上亲称制临决焉。乃立梁丘易。大小夏侯尚书。谷梁公羊春秋左氏传博士。冬。乌孙公主求归。年七十馀矣。与乌孙男女二人俱来。赐田宅奴婢。朝见仪比于公主焉。
《前汉纪·孝景皇帝纪》: 荀悦曰。春秋之义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荀悦曰。春秋之义。 《前汉纪·孝武皇帝纪四》: 春秋之义。王者无外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春秋之义。王者无外。 《汉书·西域传下》: 书曰“西戎即序”, 《前汉纪·孝武皇帝纪六》: 书曰。西戎即序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书曰。西戎即序。 《太平御览·总序西戎》: 《书》云:“西戎即序。” 《史记·夏本纪》: 西戎即序。 《汉书·西域传下》: “西戎即序”, 《汉书·叙传下》: 西戎即序, 《前汉纪·孝武皇帝纪六》: 西戎即序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西戎即序。 《太平御览·总序西戎》: 西戎即序。 《太平御览·焉耆》: ‘西戎即序’, 《庄子·德充符》: 夫天无不覆,地无不载, 《史记·吴太伯世家》: 如天之无不焘也,如地之无不载也, 《春秋左传·襄公二十九年》: 如天之无不帱也,如地之无不载也, 《汉书·爰盎晁错传》: 故众生之类亡不覆也,根著之徒亡不载也; 《前汉纪·孝文皇帝纪下》: 无不覆也。根著之徒。无不载也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天无不覆。地无不载。 《三国志·陈思王植传》: 以无不覆;地称其广者,以无不载;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以无不覆,地称其广,以无不载, 《艺文类聚·圣》: 无私覆,若地然,无私载也。 《艺文类聚·公平》: 天无私覆,地无私载, 《太平御览·雅乐中》: 如天之无不覆也,如地之无不载也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九州之外。谓之藩国。 《周礼·秋官司寇》: 九州之外谓之蕃国, 《太平御览·朝聘》: 九州之外,谓之蕃国, 《论衡·谈天》: 九州之外, 《淮南子·墬形训》: 九州之外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九州之外。 《太平御览·地上》: 九州之外, 《太平御览·叙州》: 九州之外, 《太平御览·朝聘》: 九州之外, 《潜夫论·救边》: “自彼互、羌,莫不来享”, 《盐铁论·论勇》: 自彼氐、羌,莫不来王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自彼氐羌。莫敢不来王。 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: 自彼氐羌,莫敢不来王。 《诗经·殷武》: 自彼氐羌、莫敢不来享、 《太平御览·总序西戎》: 自彼氐、羌,莫敢不来王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莫敢不来王。 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: 莫敢不来王。 《艺文类聚·并州》: 莫敢不来王, 《太平御览·总序西戎》: 莫敢不来王。 《管子·五辅》: 远不闲亲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故远不间亲。 《史记·儒林列传》: 不备其礼, 《汉书·儒林传》: 不备其礼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不备其礼。 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 宜待以不臣之礼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宜待以不臣之礼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望之欲待以不臣之礼。 《艺文类聚·太保》: 待以不臣之礼, 《太平御览·太师》: 待以不臣之礼, 《春秋左传·文公十八年》: 以乱天常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以乱天常。 《申鉴·时事》: 若权时之宜,则异论也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若以权时之宜。则异论矣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二月,单于罢归。之长乐卫尉高昌侯忠、车骑都尉昌、骑都尉虎将万六千骑送单于。单于居幕南,保光禄城。诏北边振谷食。郅支单于远遁,匈奴遂定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二月。单于罢归。遣卫将军车骑将军骑都尉。万六千骑送单于。单于归幕。南保光禄城。而郅支单于远遁。匈奴遂定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二月,单于罢归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二月,单于归国。 《汉书·成帝纪》: 二月,单于罢归国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二月。单于罢归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二月。单于归国。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二》: 二月。单于罢归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万六千骑送单于。单于归幕。南保光禄城。 《水经注·河水》: 将万六千骑,送单于居幕南,保光禄徐自为所筑城也,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郅支单于远遁, 《汉书·傅常郑甘陈段传》: 今郅支单于威名远闻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而郅支单于远遁。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下》: 郅支单于。威名远震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诏曰:“乃者凤皇集新蔡,群鸟四面行列,皆乡凤皇立,以万数。其赐汝南太守帛百匹,新蔡长吏、三老、孝弟力田、鳏寡孤独各有差。赐民爵二级。毋出今年租。”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诏曰。乃者凤皇集新蔡。众鸟四面行列而立以万数。其赐汝南太守帛百疋。新蔡长吏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帛各有差。赐吏民爵二级。无出今年租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诏曰:“乃者凤皇集泰山、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诏曰:“乃者正月乙丑,凤皇甘露降集京师,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诏曰:“乃者凤皇甘露降集京师,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诏曰:“乃者凤皇甘露降集,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诏曰:“乃者凤皇集新蔡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三》: 诏曰。乃者凤皇甘露。降集京师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诏曰。乃者凤皇甘露降集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诏曰。乃者凤皇集新蔡。 《太平御览·斋戒》: 宣帝诏曰:“乃者凤凰甘露降集京师,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三老、孝弟力田、鳏寡孤独各有差。 《汉书·成帝纪》: 三老、孝弟力田、鳏寡孤独钱帛,各有差, 《汉书·成帝纪》: 三老、孝弟力田帛,各有差。 《前汉纪·孝武皇帝纪三》: 三老孝悌力田。帛各有差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二》: 三老孝弟力田。鳏寡孤独各有差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新蔡长吏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帛各有差。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一》: 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。钱帛各有差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赐民爵二级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赐吏民爵二级。 《太平御览·陈陈霸先》: 赐民爵二级, 《史记·孝武本纪》: 毋出今年租税。 《史记·封禅书》: 无出今年租税。 《汉书·武帝纪》: 所幸县毋出今年租赋,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毋出今年租赋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毋出今年租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皆无出今年租赋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二》: 无出今年租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无出今年租。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上》: 无出今年租赋。 《三国志·武帝纪》: 其令无出今年租赋!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至御史大夫。永光中,代于定国为丞相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御史大夫于定国为丞相。 《说苑·贵德》: 其父号曰于公,为县狱吏决曹掾;决狱平法,未尝有所冤,郡中离文法者,于公所决,皆不敢隐情,东海郡中为于公生立祠,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于定国字曼倩,东海郯人也。其父于公为县狱史,郡决曹,决狱平,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。郡中为之生立祠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定国父于公为东海剡县狱吏郡决曹掾。决狱甚明。罹法者皆无恨。郡中为之立生祠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于定国,字曼倩,东海人也。其父于公为郡决曹,决狱平,罗文法者,于公所决皆不恨,郡中为之生立祠, 《太平御览·决狱》: 于定国父于公继狱平,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,郡中立生祠。 《说苑·贵德》: 其父号曰于公,为县狱吏决曹掾;决狱平法,未尝有所冤,郡中离文法者,于公所决,皆不敢隐情,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于定国字曼倩,东海郯人也。其父于公为县狱史,郡决曹,决狱平,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定国父于公为东海剡县狱吏郡决曹掾。决狱甚明。罹法者皆无恨。 《太平御览·阴德》: 于定国父于公为县狱吏,郡决曹狱平罗文法者,于公所决皆不恨。 《太平御览·决狱》: 于定国父于公继狱平,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, 《说苑·贵德》: 东海有孝妇,无子,少寡,养其姑甚谨,其姑欲嫁之,终不肯,其姑告邻之人曰:“孝妇养我甚谨,我哀其无子,守寡日久,我老累丁壮奈何?”其后母自经死,母女告吏曰:“孝妇杀我母。”吏捕孝妇,孝妇辞不杀姑,吏欲毒治,孝妇自诬服,具狱以上府,于公以为养姑十年之孝闻,此不杀姑也,太守不听,数争不能得,于是于公辞疾去吏,太守竟杀孝妇。郡中枯旱三年,后太守至,卜求其故,于公曰:“孝妇不当死,前太守强杀之,咎当在此。”于是杀牛祭孝妇冢,太守以下自至焉,天立大雨,岁丰熟,郡中以此益敬重于公。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东海有孝妇,少寡,亡子,养姑甚谨,姑欲嫁之,终不肯。姑谓邻人曰:“孝妇事我勤苦,哀其亡子守寡。我老,久絫丁壮,柰何?”其后姑自经死,姑女告吏:“妇杀我母。”吏捕孝妇,孝妇辞不杀姑。吏验治,孝妇自诬服。具狱上府,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馀年,以孝闻,必不杀也。太守不听,于公争之,弗能得,乃抱其具狱,哭于府上,因辞疾去。太守竟论杀孝妇。郡中枯旱三年。后太守至,卜筮其故,于公曰:“孝妇不当死,前太守强断之,咎党在是乎?”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冢,因表其墓,天立大雨,岁孰。郡中以此大敬重于公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东海有孝妇。少寡无子。养老姑甚谨。姑欲嫁之。终不肯去。姑告邻人曰。我年老久累丁壮。其后姑自刭而死。姑女告妇杀我母。吏验治甚急。孝妇自诬服。具狱上府。于公以为妇孝。养姑十馀年。以孝闻于天下。必不杀也。太守不听。于公争不得。乃抱具狱。哭于府门上。因辞病去。郡中枯旱三年。及后太守方召于公。于公曰。前有孝妇。不当死。枉诛。咎傥在是乎。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。因表其墓。天乃大雨。 《艺文类聚·旱》: 东海有孝妇,少寡无子,养姑甚谨。姑告邻人曰:孝妇养我勤苦,哀其无子守寡,我老,久累丁壮奈何,后姑自经死,姑女告吏,妇杀我母,吏捕孝妇,妇诬服,郡掾于公,以为此妇女不杀也。太守不听,于公争之弗得,乃抱具狱,哭于府上,因辞疾去,郡中枯旱三年,后太守至,杀牛自祭孝妇冢,因表墓,天立大雨,岁熟,郡中以此大敬重于公。 《太平御览·孝女》: 东海有孝妇,少寡无子,养姑甚谨,姑欲嫁之终不肯。姑告邻人曰:“孝妇养我勤苦,我老,久累于壮,奈何?”其后,姑自缢死,姑女告吏曰:“妇杀我母。”吏捕孝妇,自经服罪。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孝闻,必不煞也。太守不听,于公争之不能得,乃抱其狱哭于府上,因辞疾去,遂煞孝妇。郡中枯旱三年。后太守至,于公曰:“孝妇不当死,前太守强断之,当在是乎?”于是太守杀牛,自祭妇冢,天立大雨。 《太平御览·决狱》: 东海有孝妇,少寡无子,养姑甚谨。姑告邻人曰:“孝妇养我勤苦,哀其无子守寡。我老,久累丁壮,奈何?”遂自死。姑女告吏:“妇煞我母。”吏捕孝妇。孝妇自诬服。于公以为不煞,争之弗能,乃抱其狱具,哭于府上。太守竟煞妇。“郡中枯旱三年。后太守至,卜筮其故,于公曰:”咎其煞孝妇,“太守煞牛祭孝妇墓,天乃大雨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少寡无子。 《艺文类聚·友悌》: 少寡无子, 《艺文类聚·旱》: 少寡无子, 《太平御览·孝女》: 少寡无子, 《太平御览·义妇》: 少寡无子, 《太平御览·决狱》: 少寡无子, 《说苑·贵德》: 养其姑甚谨,其姑欲嫁之,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养姑甚谨,姑欲嫁之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养老姑甚谨。姑欲嫁之。 《太平御览·孝女》: 养姑甚谨,姑欲嫁之终不肯。 《太平御览·贞女上》: 事叔姑甚谨,其家欲夺而嫁之, 《说苑·贵德》: 养其姑甚谨, 《列女传·宋鲍女宗》: 养姑甚谨。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养姑甚谨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养老姑甚谨。 《艺文类聚·旱》: 养姑甚谨。 《太平御览·孝女》: 养姑甚谨, 《太平御览·决狱》: 养姑甚谨。 《汉书·赵尹韩张两王传》: 尊终不肯去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终不肯去。 《太平御览·勇二》: 尊终不肯去。 《史记·吕太后本纪》: 以仁孝闻于天下, 《史记·孝文本纪》: 贤圣仁孝,闻于天下, 《汉书·文帝纪》: 贤圣仁孝,闻于天下, 《前汉纪·高后纪》: 仁孝闻于天下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以孝闻于天下。 《艺文类聚·汉文帝》: 贤圣仁孝,闻于天下, 《太平御览·帝舜有虞氏》: 世以孝闻于天下。 《太平御览·汉孝文皇帝》: 贤圣仁孝闻于天下, 《太平御览·权谋上》: 贤圣仁孝,闻于天下, 《太平御览·游说上》: 夫以孝悌闻于天下, 《说苑·贵德》: 太守不听,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太守不听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太守不听。 《后汉书·朱冯虞郑周列传》: 太守不听, 《后汉书·五行五》: 太守不听。 《太平御览·功曹参军》: 太守不听, 《太平御览·孝女》: 太守不听,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乃抱其具狱,哭于府上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乃抱具狱。哭于府门上。 《艺文类聚·旱》: 乃抱具狱,哭于府上, 《太平御览·孝女》: 乃抱其狱哭于府上, 《太平御览·决狱》: 乃抱其狱具,哭于府上。 《太平御览·诛》: 遂抱其狱文书哭于府门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于公其里门闾坏。父老方共治之。于公曰。少高大。令容驷马高盖。我治狱多阴德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始定国父于公,其闾门坏,父老方共治之。于公谓曰:少高大闾门,令容驷马高盖车,我治狱, 《太平御览·门上》: 于定国父于公,其闾门坏,父老方共治之。于公谓曰:“少高大闾门,令容驷马高盖车。我治狱多阴德,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始定国父于公,其闾门坏,父老方共治之。于公谓曰: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于公其里门闾坏。父老方共治之。于公曰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始定国父于公,其闾门坏,父老方共治之。于公谓曰: 《太平御览·门上》: 于定国父于公,其闾门坏,父老方共治之。于公谓曰: 《太平御览·阴德》: 其闾门坏,父老方共治之。于公谓曰: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父老方共治之。于公曰。少高大。令容驷马高盖。我治狱多阴德。子孙必兴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父老方共治之。于公谓曰:少高大闾门,令容驷马高盖车,我治狱,未尝有所寃,子孙必有兴者, 《太平御览·门上》: 父老方共治之。于公谓曰:“少高大闾门,令容驷马高盖车。我治狱多阴德,未曾有冤,子孙必有兴者。” 《太平御览·阴德》: 父老方共治之。于公谓曰:“少高大闾门,令容驷马高盖车。我治狱多阴德,未曾有所冤,子孙必有兴者。”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于公曰。少高大。令容驷马高盖。我治狱多阴德。子孙必兴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于公谓曰:少高大闾门,令容驷马高盖车,我治狱,未尝有所寃,子孙必有兴者, 《太平御览·门上》: 于公谓曰:“少高大闾门,令容驷马高盖车。我治狱多阴德,未曾有冤,子孙必有兴者。” 《太平御览·阴德》: 于公谓曰:“少高大闾门,令容驷马高盖车。我治狱多阴德,未曾有所冤,子孙必有兴者。” 《太平御览·决狱》: 后于公令:”高大门闾,容驷马,高盖车。我治狱多阴德,子孙必有兴者。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少高大闾门,令容驷马高盖车。我治狱多阴德,未尝有所冤,子孙必有兴者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少高大。令容驷马高盖。我治狱多阴德。子孙必兴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少高大闾门,令容驷马高盖车,我治狱,未尝有所寃,子孙必有兴者, 《太平御览·门上》: 少高大闾门,令容驷马高盖车。我治狱多阴德,未曾有冤,子孙必有兴者。 《太平御览·阴德》: 少高大闾门,令容驷马高盖车。我治狱多阴德,未曾有所冤,子孙必有兴者。 《太平御览·决狱》: 高大门闾,容驷马,高盖车。我治狱多阴德,子孙必有兴者。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令容驷马高盖车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令容驷马高盖。 《金楼子·后妃》: 驷马高盖, 《高士传·四皓》: 驷马高盖,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令容驷马高盖车, 《太平御览·门上》: 令容驷马高盖车。 《太平御览·阴德》: 令容驷马高盖车。 《太平御览·逸民五》: 驷马高盖, 《太平御览·逸民七》: 驷马高盖, 《太平御览·歌四》: 驷马高盖, 《太平御览·决狱》: 容驷马,高盖车。 《太平御览·钓》: 驷马高盖, 《说苑·贵德》: 我治狱未尝有所冤,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我治狱多阴德,未尝有所冤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我治狱多阴德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我治狱,未尝有所寃, 《艺文类聚·门》: 我治狱未尝有冤, 《太平御览·门上》: 我治狱多阴德,未曾有冤, 《太平御览·阴德》: 我治狱多阴德,未曾有所冤, 《太平御览·决狱》: 我治狱多阴德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于公高门以待封。 《太平御览·听讼》: 昔于公断狱无私,辟高门以待封。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定国乃迎师学春秋,身执经,北面备弟子礼。为人谦恭,尤重经术士,虽卑贱徒步往过,定国皆与钧礼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乃迎师学春秋。身执经北面。备弟子礼。谦让恭敬。士虽贫贱徒步。皆与均礼。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为人谦恭,尤重经术士,虽卑贱徒步往过,定国皆与钧礼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谦让恭敬。士虽贫贱徒步。皆与均礼。 《太平御览·谦》: 于定国为人谦恭,尤重经术,士虽卑贱,徒步,定国皆与均礼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谦让恭敬。 《后汉书·列女传》: 谦让恭敬,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虽卑贱徒步往过,定国皆与钧礼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士虽贫贱徒步。皆与均礼。 《太平御览·谦》: 士虽卑贱,徒步,定国皆与均礼。 《太平御览·待士》: 士虽贫,徒步往过,皆与均礼。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朝廷称之曰:“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冤民;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不冤。”定国食酒至数石不乱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朝廷称之曰。张释之为廷尉。天下无冤民。于定国为廷尉。天下自不冤。然好饮酒。至一石不能乱。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朝廷称之曰:“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冤民;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不冤。”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朝廷称之曰。张释之为廷尉。天下无冤民。于定国为廷尉。天下自不冤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朝廷称之曰: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寃民,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为不寃, 《艺文类聚·廷尉》: 朝廷称之曰: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冤民,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不冤。 《太平御览·大理卿》: 朝廷称之曰:“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冤人;于定国为廷尉,人自以不冤。” 《太平御览·谚上》: 朝廷称之曰:“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冤人;于定国为廷尉,人自以不冤。”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冤民;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张释之为廷尉。天下无冤民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寃民, 《艺文类聚·廷尉》: 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冤民, 《太平御览·大理卿》: 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冤人; 《太平御览·谚上》: 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冤人; 《太平御览·决狱》: 张释之为廷尉。天下无冤人。 《史记·张释之冯唐列传》: 文帝称善,乃拜释之为谒者仆射。 《史记·张释之冯唐列传》: 文帝称善。其后拜释之为廷尉。 《汉书·刑法志》: 选张释之为廷尉, 《汉书·张冯汲郑传》: 文帝称善,拜释之为谒者仆射。 《汉书·张冯汲郑传》: 文帝称善。其后,拜释之为廷尉。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张释之为廷尉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张释之为廷尉。 《群书治要·志》: 选张释之为廷尉,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文帝称善,拜释之为谒者仆射,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文帝称善,其后拜释之为廷尉,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张释之为廷尉, 《太平御览·土》: 文帝拜释之为廷尉, 《太平御览·大理卿》: 张释之为廷尉, 《太平御览·大理卿》: 张释之为廷尉, 《太平御览·谚上》: 张释之为廷尉, 《太平御览·决狱》: 张释之为廷尉。 《太平御览·决狱》: 张释之为廷尉。 《太平御览·袜》: 张释之为廷尉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于定国为廷尉。天下自不冤。然好饮酒。至一石不能乱。益精明。 《太平御览·酒上》: 于定国饮酒至石不乱,益精明。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定国食酒至数石不乱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于定国为廷尉。天下自不冤。然好饮酒。至一石不能乱。 《艺文类聚·酒》: 于定国饮酒,至数石不乱, 《太平御览·冬下》: 于定国饮酒至数石不乱。 《太平御览·听讼》: 于定国饮酒,至数石不乱。 《太平御览·酒上》: 于定国饮酒至石不乱,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不冤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于定国为廷尉。天下自不冤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为不寃, 《艺文类聚·廷尉》: 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不冤。 《太平御览·大理卿》: 于定国为廷尉,人自以不冤。 《太平御览·谚上》: 于定国为廷尉,人自以不冤。 《太平御览·决狱》: 于定国为廷尉。人自以不冤。 《汉书·刑法志》: 于是选于定国为廷尉, 《汉书·隽疏于薛平彭传》: 于定国为廷尉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于定国为廷尉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于定国为廷尉, 《太平御览·大理卿》: 于定国为廷尉, 《太平御览·大理卿》: 于定国为廷尉, 《太平御览·谚上》: 于定国为廷尉, 《太平御览·叙刑上》: 于定国为廷尉, 《太平御览·决狱》: 于定国为廷尉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然好饮酒。至一石不能乱。 《太平御览·儒将》: 饮酒至一石不乱。 《太平御览·酒中》: 饮酒至一石不乱。 《太平御览·酒中》: 饮酒至一石不乱。 《汉书·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》: 万年竟代定国为御史大夫, 《汉书·魏相丙吉传》: 太仆陈万年代定国为御史大夫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后太仆陈万年为御史大夫。 《汉书·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》: 中二千石上谒问疾。遣家丞出谢,谢已皆去,万年独留,昏夜乃归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中二千石以下谒问疾。吉遣家丞谢之。已皆去。惟万年独留。昏夜乃归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刚直有异才。万年尝召咸床下教戒之。咸睡。头触屏风。万年怒之。咸叩头谢曰。具晓所言。大人乃教咸谄也。万年乃不复言。 《太平御览·头上》: 亢直有异才。万年常召咸于床下教戒之,咸睡,头触屏风,万年怒之,咸叩头为破也,万年不复言。 《汉书·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》: 万年尝病,召咸教戒于床下,语至夜半,咸睡,头触屏风。万年大怒,欲杖之,曰:“乃公教戒汝,汝反睡,不听吾言,何也?”咸叩头谢曰:“具晓所言,大要教咸谄也。”万年乃不复言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万年尝召咸床下教戒之。咸睡。头触屏风。万年怒之。咸叩头谢曰。具晓所言。大人乃教咸谄也。万年乃不复言。 《太平御览·头上》: 万年常召咸于床下教戒之,咸睡,头触屏风,万年怒之,咸叩头为破也,万年不复言。 《太平御览·睡》: 父万年,尝病,召咸教戒于床下。语至夜半,咸睡,头触屏风,万年大怒,欲杖之。咸叩头谢曰:“具晓所言。大人教咸谄也。”万年乃不复言。 《太平御览·屏风》: 万年尝病,召咸,教诫于床下,语至夜半。咸睡著,头触屏风。万年大怒,欲杖之,曰:“乃公教戒汝,汝反睡,不听吾言,何也?”咸叩头谢曰:“具晓所言,大要教咸谄也。”万年因不复言。 《汉书·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》: 头触屏风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头触屏风。 《太平御览·头上》: 头触屏风, 《太平御览·睡》: 头触屏风, 《太平御览·屏风》: 头触屏风。 《太平广记·红綫》: 或头触屏风。 《汉书·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》: 元帝擢咸为御史中丞,总领州郡奏事,课第诸刺史,内执法殿中,公卿以下皆敬惮之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咸后为御史中丞执法。殿中公卿以下。皆敬惮之。 《太平御览·御史中丞上》: 为中丞总领州郡奏事,课第诸刺史,执法殿中。公卿已下,皆敬惮之。 《汉书·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》: 公卿以下皆敬惮之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殿中公卿以下。皆敬惮之。 《后汉书·马援列传》: 公卿已下莫不惮之, 《群书治要·列传》: 公卿已下,莫不惮之, 《太平御览·御史中丞上》: 公卿已下,皆敬惮之。 《太平御览·经》: 公卿已下莫不钦附, 《汉书·元帝纪》: 漏泄省中语, 《汉书·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下》: 漏泄省中语, 《汉书·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》: 白奏咸漏泄省中语,下狱掠治,减死, 《汉书·宣元六王传》: 房漏泄省中语, 《汉书·薛宣朱博传》: 坐漏泄省中语下狱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坐漏泄省中语下狱减死。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上》: 漏泄省中语。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下》: 漏泄省中语。 《前汉纪·孝武皇帝纪四》: 禹官至少府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官至少府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诏诸儒讲五经同异,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,上亲称制临决焉。乃立梁丘易、大小夏侯尚书、谷梁春秋博士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诏诸儒博士讲五经同异于石渠。太子太傅望之平其议。上亲称制临决焉。乃立梁丘易。大小夏侯尚书。谷梁公羊春秋左氏传博士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诏诸儒讲五经同异, 《汉书·儒林传》: 诏拜雠为博士。甘露中与五经诸儒杂论同异于石渠阁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诏诸儒博士讲五经同异于石渠。 《东观汉记·显宗孝明皇帝》: 郎官及诸王诸儒会白虎观,讲议五经同异。 《东观汉记·肃宗孝章皇帝》: 诸儒会白虎观,讲五经同异。 《东观汉记·魏应》: 诸儒于白虎观讲论五经同异, 《后汉书·肃宗孝章帝纪》: 诸儒会白虎观,讲议五经同异, 《后汉书·卓鲁魏刘列传》: 肃宗集诸儒于白虎观, 《后汉书·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》: 于是诏诸儒于白虎观论考同异焉。 《后汉书·儒林列传上》: 大会诸儒于白虎观,考详同异, 《后汉书·儒林列传下》: 时会京师诸儒于白虎观,讲论五经同异, 《后汉书·儒林列传下》: 诏与诸儒论五经于白虎观, 《群书治要·本纪》: 诸儒会白虎观,讲议五经同异, 《群书治要·儒林传序》: 大会诸儒于白虎观,考详同异, 《太平御览·肃宗孝章皇帝》: 郎官及诸儒会白虎观,讲议《五经》同异, 《太平御览·观》: 诸儒会白虎观,讲议五经同异。 《太平御览·阁》: 于是诏诸儒于白虎观,论考同异焉。 《太平御览·讲说》: 诏诸儒会白虎观,讲五经同异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上亲称制临决焉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上亲称制临决焉。 《后汉书·肃宗孝章帝纪》: 帝亲称制临决, 《后汉书·桓荣丁鸿列传》: 帝亲称制临决。 《群书治要·本纪》: 帝亲称制临决焉。 《太平御览·肃宗孝章皇帝》: 帝亲称制临决, 《太平御览·观》: 帝亲制临决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乃立梁丘易、大小夏侯尚书、 《汉书·楚元王传》: 梁丘易,大小夏侯尚书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乃立梁丘易。大小夏侯尚书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冬,乌孙公主来归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冬。乌孙公主求归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乌孙公主来归。 《汉书·西域传下》: 时乌孙公主遣女来至京师学鼓琴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二》: 即乌孙公主女也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乌孙公主求归。 《太平御览·公主上》: 乌孙公主遣女来, 《汉书·西域传下》: 赐以公主田宅奴婢,奉养甚厚,朝见仪比公主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赐田宅奴婢。朝见仪比于公主焉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四》: 赐田宅奴婢。 《太平御览·伯叔》: 田宅奴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