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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Qian Han Ji -> 孝元皇帝紀中 -> 7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五年。春正月。行幸甘泉。郊泰畤。三月。行幸河東。祀后土。秋。潁川水出流。殺人民。吏從官員被害者與告。士卒遣還。冬。上幸長楊。布車騎大臘。十有二月乙酉。毀太上皇孝惠帝寢園。是時。丞相列侯中二千石博士等四十四人奏議曰。禮。始受命諸侯始封之君。皆為太祖。繼太祖五廟。皆迭毀。毀廟主。藏於太祖。五年而再殷祭。言一禘一祫。祫祭者。言毀廟及未毀廟之主合食於太祖。父為昭。子為穆。孫復為昭。古之正禮。祭義曰。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。而以祖配之。而不為立廟。親盡也。立親廟四。親親也。周之所立七廟者。以后稷始封。文武受命而王。是以三廟不毀。與親廟四而七焉。非有后稷始封文武受命之功。皆親盡而毀。成王承二王之業。制禮作樂。功德茂盛。廟猶從毀。以行為謚而已。臣愚以高祖受命定天下。宜為高帝太祖之廟。世世不毀。太上皇孝文孝惠孝景廟。皆親盡宜毀。皇考廟親未盡。如是。宜皆就太祖廟序昭穆。如禮。大司馬許嘉等二十九人。以為孝文皇帝德化茂盛。宜為帝者太宗之廟。廷尉忠以為孝武皇帝改正朔。易服色。攘四夷。宜為世宗之廟。諫議大夫尹更始等十六人。以為皇考廟上序於昭穆。非正禮。宜毀。於是上重序昭穆。立廟而已。世宗留不毀。
《漢書·武帝紀》: 天漢元年春正月,行幸甘泉,郊泰畤。三月,行幸河東,祠后土。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神爵元年春正月,行幸甘泉,郊泰畤。三月,行幸河東,祠后土。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四年春正月,行幸甘泉,郊泰畤。三月,行幸河東,祠后土。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五年春正月,行幸甘泉,郊泰畤。三月,上幸河東,祠后土。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二年春正月,行幸甘泉,郊泰畤。三月,行幸河東,祠后土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五》: 天漢元年春正月。行幸甘泉。郊泰畤。三月行幸河東。祠后土。 《前漢紀·孝宣皇帝紀三》: 神雀元年春正月。行幸甘泉。郊泰畤。三月行幸河東。祠后土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五年。春正月。行幸甘泉。郊泰畤。三月。行幸河東。祀后土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下》: 二年。春正月。行幸甘泉。郊泰畤。三月。行幸河東。祠后土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四》: 二年春正月。行幸甘泉。郊泰畤。時三月。行幸河東。祠后土。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秋,潁川水出,流殺人民。吏、從官縣被害者與告。士卒遣歸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秋。潁川水出流。殺人民。吏從官員被害者與告。士卒遣還。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潁川水出,流殺人民。 《漢書·哀帝紀》: 穎川郡水出,流殺人民, 《漢書·何武王嘉師丹傳》: 水出流殺人民, 《漢書·外戚傳下》: 數郡水出,流殺人民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潁川水出流。殺人民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二》: 水出流殺。人民訛言相驚。 《前漢紀·孝平皇帝紀》: 水出流殺人。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冬,上幸長楊射熊館,布車騎,大獵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冬。上幸長楊。布車騎大臘。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上幸長楊射熊館,布車騎,大獵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上幸長楊。布車騎大臘。 《藝文類聚·館》: 元帝幸長楊射熊館,布車騎大獵, 《太平御覽·孝元皇帝》: 幸長楊射熊館,布車騎,大獵。 《漢書·元帝紀》: 十二月乙酉,毀太上皇、孝惠皇帝寢廟園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十有二月乙酉。毀太上皇孝惠帝寢園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列侯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諸大夫、博士議。」玄成等四十四人奏議曰:「禮,王者始受命,諸侯始封之君,皆為太祖。以下,五廟而迭毀,毀廟之主臧乎太祖,五年而再殷祭,言壹禘壹祫也。祫祭者,毀廟與未毀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,父為昭,子為穆,孫復為昭,古之正禮也。祭義曰:『王者禘其祖自出,以其祖配之,而立四廟。』言始受命而王,祭天以其祖配,而不為立廟,親盡也。立親廟四,親親也。親盡而迭毀,親疏之殺,示有終也。周之所以七廟者,以后稷始封,文王、武王受命而王,是以三廟不毀,與親廟四而七。非有后稷始封,文、武受命之功者,皆當親盡而毀。成王成二聖之業,制禮作樂,功德茂盛,廟猶不世,以行為諡而已。禮,廟在大門之內,不敢遠親也。臣愚以為高帝受命定天下,宜為帝者太祖之廟,世世不毀,承後屬盡者宜毀。今宗廟異處,昭穆不序,宜入就太祖廟而序昭穆如禮。太上皇、孝惠、孝文、孝景廟皆親盡宜毀,皇考廟親未盡,如故。」大司馬車騎將軍許嘉等二十九人以為孝文皇帝除誹謗,去肉刑,躬節儉,不受獻,罪人不帑,不私其利,出美人,重絕人類,賓賜長老,收恤孤獨,德厚侔天地,利澤施四海,宜為帝者太宗之廟。廷尉忠以為孝武皇帝改正朔,易服色,攘四夷,宜為世宗之廟。諫大夫尹更始等十八人以為皇考廟上序於昭穆,非正禮,宜毀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丞相列侯中二千石博士等四十四人奏議曰。禮。始受命諸侯始封之君。皆為太祖。繼太祖五廟。皆迭毀。毀廟主。藏於太祖。五年而再殷祭。言一禘一祫。祫祭者。言毀廟及未毀廟之主合食於太祖。父為昭。子為穆。孫復為昭。古之正禮。祭義曰。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。而以祖配之。而不為立廟。親盡也。立親廟四。親親也。周之所立七廟者。以后稷始封。文武受命而王。是以三廟不毀。與親廟四而七焉。非有后稷始封文武受命之功。皆親盡而毀。成王承二王之業。制禮作樂。功德茂盛。廟猶從毀。以行為謚而已。臣愚以高祖受命定天下。宜為高帝太祖之廟。世世不毀。太上皇孝文孝惠孝景廟。皆親盡宜毀。皇考廟親未盡。如是。宜皆就太祖廟序昭穆。如禮。大司馬許嘉等二十九人。以為孝文皇帝德化茂盛。宜為帝者太宗之廟。廷尉忠以為孝武皇帝改正朔。易服色。攘四夷。宜為世宗之廟。諫議大夫尹更始等十六人。以為皇考廟上序於昭穆。非正禮。宜毀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毀廟之主臧乎太祖,五年而再殷祭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毀廟主。藏於太祖。五年而再殷祭。 《春秋穀梁傳·文公二年》: 祫祭者,毀廟之主,陳於大祖,未毀廟之主,皆升合祭於大祖。 《春秋公羊傳·文公二年》: 大祫者何?合祭也。其合祭奈何?毀廟之主,陳于太祖;未毀廟之主皆升,合食于太祖,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祫祭者,毀廟與未毀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祫祭者。言毀廟及未毀廟之主合食於太祖。 《後漢書·張曹鄭列傳》: 『大祫者何?合祭也。』毀廟及未毀廟之主皆登,合食乎太祖, 《後漢書·祭祀下》: 毀廟之主,陳於太祖;未毀廟之主,皆升合食太祖; 《藝文類聚·宗廟》: 毀廟之主,合食於太祖也。 《太平御覽·禘祫》: 祫者,何也?合祭也。其合祭奈何?毀廟之主,陳乎太祖;未毀廟之主,皆升合食于太祖。 《禮記·喪服小記》: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,以其祖配之,而立四廟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王者禘其祖自出,以其祖配之,而立四廟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。而以祖配之。而不為立廟。 《禮記·喪服小記》: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,以其祖配之, 《禮記·大傳》: 禮:不王不禘。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,以其祖配之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王者禘其祖自出,以其祖配之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。而以祖配之。 《太平御覽·郊丘》: 禮,不王不禘。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,以其祖配之。 《太平御覽·禘祫》: ·大傳》曰:禮,不王不禘。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,以其祖配之。 《白虎通德論·王者不臣》: 文武受命, 《論衡·初稟》: 文、武受命於天, 《論衡·驗符》: 文、武受命, 《論衡·四諱》: 文曰:「必受命於天, 《史記·孟嘗君列傳》: 文曰:「必受命於天, 《鹽鐵論·復古》: 聞文、武受命, 《漢書·禮樂志》: 文、武受命,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文王、武王受命而王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文武受命而王。 《詩經·江漢》: 文武受命、 《三國志·呂凱傳》: 文、武受命,成王乃平。 《太平御覽·夏上》: 文曰:「人生受命於天, 《太平御覽·世祖太武皇帝》: 其文皆曰:「受命於天, 《太平御覽·戶》: 文頓首曰:「人生受命于天乎? 《太平御覽·產》: 文曰:「必受命於天, 《太平御覽·璽》: 其文曰:「授命于天, 《太平御覽·璽》: 其文曰:「授命于天, 《太平御覽·璽》: 其文曰「授命于天, 《太平御覽·璽》: 文曰:「授命于天, 《太平御覽·璽》: 文曰「授命于天, 《論衡·宣漢》: 文、武受命之降怪,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文、武受命之功者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非有后稷始封文武受命之功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制禮作樂,功德茂盛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制禮作樂。功德茂盛。 《後漢書·張曹鄭列傳》: 莫不制禮作樂,以著功德。 《禮記·明堂位》: 制禮作樂, 《春秋繁露·三代改制質文》: 制禮作樂。 《逸周書·明堂解》: 制禮作樂, 《漢書·郊祀志上》: 制禮作樂,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制禮作樂, 《漢書·翟方進傳》: 制禮作樂, 《漢書·王莽傳上》: 遂制禮作樂, 《漢書·王莽傳上》: 制禮作樂, 《漢書·王莽傳上》: 今制禮作樂, 《漢書·王莽傳上》: 制禮作樂, 《漢書·王莽傳中》: 制禮作樂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制禮作樂。 《前漢紀·孝平皇帝紀》: 莽制禮作樂。 《後漢書·張曹鄭列傳》: 莫不制禮作樂, 《後漢書·左周黃列傳》: 制禮作樂, 《後漢書·南蠻西南夷列傳》: 制禮作樂, 《抱朴子·辨問》: 制禮作樂, 《抱朴子·酒誡》: 故能制禮作樂。 《藝文類聚·聖》: 制禮作樂, 《藝文類聚·學校》: 制禮作樂, 《太平御覽·明堂》: 制禮作樂, 《太平御覽·雅樂下》: 制禮作樂者, 《太平御覽·越裳國》: 制禮作樂, 《太平御覽·龜》: 制禮作樂。 《潛夫論·三式》: 功德茂盛,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功德茂盛, 《漢書·宣帝紀》: 功德茂盛, 《漢書·霍光金日磾傳》: 功德茂盛,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功德茂盛, 《漢書·眭兩夏侯京翼李傳》: 功德茂盛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功德茂盛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宜為帝者太祖之廟,世世不毀,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祖宗之廟,萬世不毀,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祖宗之廟世世不毀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宜為高帝太祖之廟。世世不毀。 《三國志·明帝紀》: 三祖之廟萬世不毀, 《史記·孝文本紀》: 高皇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, 《漢書·景帝紀》: 高皇帝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,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宜為帝者太祖之廟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宜為高帝太祖之廟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宜為帝者太宗之廟。 《春秋公羊傳·文公十三年》: 世世不毀也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世世不毀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世世不毀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今孝惠、孝景廟皆親盡,宜毀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太上皇、孝惠、孝文、孝景廟皆親盡宜毀,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太上、孝惠廟皆親盡,宜毀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孝惠、孝景廟親盡,宜毀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太上皇孝文孝惠孝景廟。皆親盡宜毀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孝景廟皆親盡宜毀,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孝惠廟皆親盡,宜毀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親盡宜毀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今孝景皆親盡。宜毀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皆親盡宜毀。 《前漢紀·孝哀皇帝紀下》: 親盡宜毀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皇考廟親未盡,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皇考廟親未盡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皇考廟親未盡。 《史記·孝文本紀》: 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者太宗之廟。 《漢書·景帝紀》: 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諸太宗之廟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宜為帝者太宗之廟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以為孝文皇帝德化茂盛。宜為帝者太宗之廟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廷尉忠以為孝武皇帝改正朔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廷尉忠以為孝武皇帝改正朔。 《後漢書·律曆中》: 孝武皇帝始改正朔, 《太平御覽·歷》: 孝武皇帝始改正朔,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宜為世宗之廟。 《漢書·韋賢傳》: 既以為世宗之廟,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中》: 宜為世宗之廟。 《前漢紀·孝哀皇帝紀下》: 既以為世宗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