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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Qian Han Ji -> 孝成皇帝纪四 -> 5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绥和元年春正月。赦天下。二月戊午。御史大夫孔光贬为廷尉。廷尉何武为御史大夫。癸丑。立定陶王昕为太子。光禄师丹为太子太傅。初。王祖母傅太后阴为王求汉嗣。私事赵皇后。及昭仪。及帝舅王根。皆劝立定陶王。于是引大臣入禁中议。丞相方进大司马王根右将军廉褒后将军朱鸵。皆以为定陶。帝弟之子也。礼曰。昆弟之子犹子也。为其后者为之子也。定陶王宜为嗣。孔光以为非礼。立嗣以亲。中山王先帝之子。帝之亲弟也。以尚书盘庚殷之及王为比。中山宜嗣。上以礼兄弟不相入庙。又皇后昭仪有言。遂立定陶王。光以议不合上意。故左迁廷尉。
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御史大夫孔光左迁廷尉,武为御史大夫。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四》: 御史大夫孔光贬为廷尉。廷尉何武为御史大夫。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立定陶王为皇太子,以丹为太子太傅。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四》: 立定陶王昕为太子。光禄师丹为太子太傅。 《汉书·冯奉世传》: 立定陶王为皇太子,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立定陶王为皇太子, 《汉书·叙传上》: 立定陶王为太子,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四》: 立定陶王昕为太子。 《汉书·盖诸葛刘郑孙毌将何传》: 光禄勋师丹、 《汉书·外戚传下》: 以光禄勋师丹为太傅。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三》: 光禄勋师丹。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四》: 光禄师丹为太子太傅。 《后汉书·宣张二王杜郭吴承郑赵列传》: 拜光禄大夫,代王丹为太子太傅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光禄勋师丹。 而王祖母傅太后阴为王求汉嗣,私事赵皇后昭仪及帝舅大司马骠骑将军王根
《汉书·匡张孔马传》: 而王祖母傅太后阴为王求汉嗣,私事赵皇后、昭仪及帝舅大司马骠骑将军王根,故皆劝上。上于是召丞相翟方进、御史大夫光、右将军廉褒、后将军朱博,皆引入禁中,议中山、定陶王谁宜为嗣者。方进、根以为定陶王帝弟之子,礼曰“昆弟之子犹子也”,“为其后者为之子也”,定陶王宜为嗣。褒、博皆如方进、根议。光独以为礼立嗣以亲,中山王先帝之子,帝亲弟也,以尚书盘庚殷之及王为比,中山王宜为嗣。上以礼兄弟不相入庙,又皇后、昭仪欲立定陶王,故遂立为太子。光以议不中意,左迁廷尉。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四》: 王祖母傅太后阴为王求汉嗣。私事赵皇后。及昭仪。及帝舅王根。皆劝立定陶王。于是引大臣入禁中议。丞相方进大司马王根右将军廉褒后将军朱鸵。皆以为定陶。帝弟之子也。礼曰。昆弟之子犹子也。为其后者为之子也。定陶王宜为嗣。孔光以为非礼。立嗣以亲。中山王先帝之子。帝之亲弟也。以尚书盘庚殷之及王为比。中山宜嗣。上以礼兄弟不相入庙。又皇后昭仪有言。遂立定陶王。光以议不合上意。故左迁廷尉。 时王祖母傅太后随王来朝,私赂遗上所幸赵昭仪及帝舅票骑将军曲阳侯王根
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时王祖母傅太后随王来朝,私赂遗上所幸赵昭仪及帝舅票骑将军曲阳侯王根。 《汉书·匡张孔马传》: 而王祖母傅太后阴为王求汉嗣,私事赵皇后、昭仪及帝舅大司马骠骑将军王根, 《汉书·外戚传下》: 王祖母傅太后私赂遗赵皇后、昭仪, 《汉书·外戚传下》: 傅太后多以珍宝赂遗赵昭仪及帝舅票骑将军王根,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四》: 王祖母傅太后阴为王求汉嗣。私事赵皇后。及昭仪。及帝舅王根。 《太平御览·孝哀皇帝》: 时王祖母傅太后,私赂遗上所幸赵昭仪及帝舅曲阳侯王根。 《汉书·匡张孔马传》: 礼曰“昆弟之子犹子也”,“为其后者为之子也”,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四》: 礼曰。昆弟之子犹子也。为其后者为之子也。 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 礼‘昆弟之子犹己子’;春秋之义,为人后者为之子, 《礼记·檀弓上》: 兄弟之子犹子也, 《汉书·匡张孔马传》: “昆弟之子犹子也”,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四》: 昆弟之子犹子也。 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 ‘昆弟之子犹己子’; 《太平御览·丧服》: 兄弟之子犹子也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