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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Qian Han Ji -> 孝哀皇帝纪上 -> 1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皇帝丙午即位。年十九。五月立皇后傅氏。帝祖母定陶恭王太后从弟女也。封皇后父晏为孔乡侯。傅太后称尊号。于是追尊定陶恭王为恭皇帝。傅太后为恭皇太后。帝母丁太后曰恭后。各置左右詹事。食邑如长信宫中官。追尊傅太后父为宗德侯。丁后父为褒德侯。舅丁明封为阳安侯。舅子满为平周侯。追谥满父忠为怀德侯。封赵太后弟钦为新城侯。太傅师丹为左将军。赐爵关内侯。丹谏曰。天下者。陛下之家也。肺腑何患不富贵。而多封爵外亲及臣等。不宜仓卒如此。不听。六月。曲阳侯王根前定策。封二千户。太仆安阳侯王舜有旧恩。益封五百户。丞相孔光。大司空何武。各益千户。诏曰。河间王良丧太后。三年治丧。为宗室仪表。益封万户。有司上奏。王侯已下至庶人。占田不得过三十顷。贾人不得占田过私。没入县官。齐三服官。禁民诸绮绣难成。害女红之物。皆止无作。除任子令诽谤欺诬法。掖庭宫人年三十以下。出嫁之。官奴婢五十以上。免为庶人。禁郡国无得贡献名兽。益吏三百石以下俸。察使残酷虐者以时退免。有司不得举赦前事。博士弟子父母与宁假。
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皇后父晏为孔乡侯,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豫封父为孔乡侯。 《汉书·外戚传下》: 而傅太后封傅妃父晏为孔乡侯,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封皇后父晏为孔乡侯。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傅太后大怒。要上欲必称尊号,上于是追尊定陶共王为共皇,尊傅太后为共皇太后,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傅太后称尊号。于是追尊定陶恭王为恭皇帝。傅太后为恭皇太后。 《汉书·外戚传下》: 尊定陶恭王为恭皇。哀帝因是曰:“春秋‘母以子贵’,尊傅太后为恭皇太后,丁姬为恭皇后,各置左右詹事,食邑如长信宫、中宫。追尊恭皇太后父为崇祖侯,恭皇后父为褒德侯。”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于是追尊定陶恭王为恭皇帝。傅太后为恭皇太后。帝母丁太后曰恭后。各置左右詹事。食邑如长信宫中官。追尊傅太后父为宗德侯。丁后父为褒德侯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尊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,丁姬曰恭皇后,各置左右詹事,食邑如长信宫、中宫。”追尊傅父为崇祖侯、丁父为褒德侯。封舅丁明为阳安侯,舅子满为平周侯。追諡满父忠为平周怀侯,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傅太后为恭皇太后。帝母丁太后曰恭后。各置左右詹事。食邑如长信宫中官。追尊傅太后父为宗德侯。丁后父为褒德侯。舅丁明封为阳安侯。舅子满为平周侯。追谥满父忠为怀德侯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“春秋‘母以子贵’,尊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,丁姬曰恭皇后,各置左右詹事,食邑如长信宫、中宫。”追尊傅父为崇祖侯、丁父为褒德侯。 《汉书·外戚传下》: 春秋‘母以子贵’,尊傅太后为恭皇太后,丁姬为恭皇后,各置左右詹事,食邑如长信宫、中宫。追尊恭皇太后父为崇祖侯,恭皇后父为褒德侯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傅太后为恭皇太后。帝母丁太后曰恭后。各置左右詹事。食邑如长信宫中官。追尊傅太后父为宗德侯。丁后父为褒德侯。 《史记·外戚世家》: 母以子贵’,今太子母无号,宜立为皇后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‘母以子贵’,尊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,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尊帝太太后为皇太太后。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尊傅太后为共皇太后,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尊傅太后为皇太太后, 《汉书·外戚传上》: 尊太后为皇太后, 《汉书·外戚传上》: 母以子贵。’今太子母号宜为皇后。 《汉书·外戚传下》: 后又更号帝太太后为皇太太后, 《汉书·外戚传下》: ‘母以子贵’,尊傅太后为恭皇太后,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傅太后为恭皇太后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下》: 尊帝太后为皇太后。 《太平御览·世祖太武皇帝》: 尊保太后为皇太后, 《太平御览·高洋》: 尊王太后为皇太后。 《太平御览·后主高纬》: 尊太上皇为无上皇, 《太平御览·顺宗王皇后》: 尊太上皇后为皇太后, 《太平御览·太子二》: 母以子贵。今太子母号宜为皇后。 《汉书·昭帝纪》: 追尊皇太后父为顺成侯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追尊傅父为崇祖侯、 《汉书·盖诸葛刘郑孙毌将何传》: 前追号皇太太后父为崇祖侯, 《汉书·外戚传上》: 追尊外祖赵父为顺成侯, 《汉书·外戚传下》: 追尊恭皇太后父为崇祖侯, 《前汉纪·孝昭皇帝纪》: 追尊皇太后父为顺成侯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一》: 追尊外祖父母乃始为恩成侯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追尊傅太后父为宗德侯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封舅丁明为阳安侯,舅子满为平周侯。 《汉书·外戚传下》: 明以帝舅封阳安侯。忠蚤死,封忠子满为平周侯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舅丁明封为阳安侯。舅子满为平周侯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封舅丁明为阳安侯,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封舅为阳安侯,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舅丁明封为阳安侯。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为左将军,赐爵关内侯,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太傅师丹为左将军。赐爵关内侯。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天下者,陛下之家也,胏附何患不富贵,不宜仓卒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天下者。陛下之家也。肺腑何患不富贵。而多封爵外亲及臣等。不宜仓卒如此。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胏附何患不富贵, 《汉书·外戚传下》: 亲戚何患不富贵?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肺腑何患不富贵。 《太平御览·报恩》: 何患不富贵!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曲阳侯根前以大司马建社稷策,益封二千户。太仆安阳侯舜辅导有旧恩,益封五百户,及丞相孔光、大司空泛乡侯何武益封各千户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曲阳侯王根前定策。封二千户。太仆安阳侯王舜有旧恩。益封五百户。丞相孔光。大司空何武。各益千户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曲阳侯根前以大司马建社稷策,益封二千户。太仆安阳侯舜辅导有旧恩, 《汉书·元后传》: 曲阳侯根前在位,建社稷策。侍中太仆安阳侯舜往时护太子家,导朕,忠诚专壹,有旧恩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曲阳侯王根前定策。封二千户。太仆安阳侯王舜有旧恩。 《汉书·礼乐志》: 丞相孔光、大司空何武奏: 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 丞相孔光、大司空何武奏请: 《汉书·沟洫志》: 下丞相孔光、大司空何武,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丞相孔光、大司空何武奏言: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故丞相孔光、故大司空何武, 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 又遣丞相孔光、大司空何武、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丞相孔光。大司空何武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及丞相孔光、 《汉书·礼乐志》: 丞相孔光、 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 丞相孔光、 《汉书·沟洫志》: 下丞相孔光、 《汉书·王贡两龚鲍传》: 丞相孔光、 《汉书·王贡两龚鲍传》: 故丞相孔光、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丞相孔光、 《汉书·眭两夏侯京翼李传》: 丞相孔光、 《汉书·王商史丹傅喜传》: 喜与丞相孔光、 《汉书·薛宣朱博传》: 丞相孔光、 《汉书·薛宣朱博传》: 与丞相孔光、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故丞相孔光、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丞相孔光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丞相孔光免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下》: 故丞相孔光。 《太平御览·酪酥》: 丞相孔光奏: 《汉书·礼乐志》: 大司空何武奏: 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 大司空何武奏请: 《汉书·沟洫志》: 大司空何武, 《汉书·王贡两龚鲍传》: 大司空何武、 《汉书·王贡两龚鲍传》: 大司空师丹、何武、 《汉书·王贡两龚鲍传》: 故大司空何武、师丹、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大司空何武奏言: 《汉书·眭两夏侯京翼李传》: 大司空师丹执政谏争, 《汉书·匡张孔马传》: 光与大司空师丹奏言: 《汉书·匡张孔马传》: 大司空何武曰: 《汉书·王商史丹傅喜传》: 大司空何武、 《汉书·王商史丹傅喜传》: 大司空师丹共执正议。 《汉书·薛宣朱博传》: 大司空师丹以中丞议是, 《汉书·薛宣朱博传》: 大司空师丹共持正议。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故大司空何武, 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 大司空何武、左将军师丹、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大司空何武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大司空何武免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大司空何武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下》: 故大司空何武。 《太平御览·房》: 大司空何武曰: 《太平御览·警备》: 大司空何武、 《太平御览·荐举中》: 司空何武、 《太平御览·听讼》: 大司空何武也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诏曰:“河间王良丧太后三年,为宗室仪表,益封万户。”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诏曰。河间王良丧太后。三年治丧。为宗室仪表。益封万户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河间王良丧太后三年,为宗室仪表,益封万户。 《汉书·景十三王传》: 河间王良,丧太后三年,为宗室仪表,其益封万户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河间王良丧太后。三年治丧。为宗室仪表。益封万户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为宗室仪表, 《汉书·景十三王传》: 为宗室仪表,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为宗室仪表。 《金楼子·说蕃》: 为宗室仪表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为宗室仪表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益封万户。 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 益封万户, 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 益封万户, 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 益封万户,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益封万户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有司上奏。 《后汉书·孝和孝殇帝纪》: 有司上奏: 《前汉纪·孝文皇帝纪下》: 乃限民占田。不得过三十顷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占田不得过三十顷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皆没入县官。齐三服官、诸官织绮绣,难成,害女红之物,皆止,无作输。除任子令及诽谤诋欺法。掖庭宫人年三十以下,出嫁之。官奴婢五十以上,免为庶人。禁郡国无得献名兽。益吏三百石以下奉。察吏残贼酷虐者,以时退。有司无得举赦前往事。博士弟子父母死,予宁三年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没入县官。齐三服官。禁民诸绮绣难成。害女红之物。皆止无作。除任子令诽谤欺诬法。掖庭宫人年三十以下。出嫁之。官奴婢五十以上。免为庶人。禁郡国无得贡献名兽。益吏三百石以下俸。察使残酷虐者以时退免。有司不得举赦前事。博士弟子父母与宁假。 《史记·孝景本纪》: 没入县官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皆没入县官。 《汉书·酷吏传》: 请没入县官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没入县官。 《汉书·元帝纪》: 齐三服官、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齐三服官、 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 齐三服官,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上》: 齐三服官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齐三服官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其益吏百石以下奉十五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益吏三百石以下奉。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三》: 其益吏百石已下。俸五十斛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益吏三百石以下俸。 《群书治要·崔寔政论》: 其益吏奉百石以下什五,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有司无得举赦前往事。 《汉书·平帝纪》: 有司无得陈赦前事置奏上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有司不得举赦前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