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inese Text Project | |
Simplified Chinese version |
Histories -> Qian Han Ji -> 孝平皇帝纪 -> 16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其七年春。日中星见。民讹言黄龙坠地。死黄山。宫中百姓奔走。观者万数。莽制礼作乐。说六经。公卿旦入暮出。连年不决。十一公分布劝农桑。班令于天下。中郎绣衣执法在郡国。乘权势。更相奏举。案章交错道中。召会吏民。逮捕证左。白黑纷乱。货赂相冒。守宫阙告诉者甚众。莽自以专权得汉政。故咸自揽众务。常御灯火。至明不能治。有司受成苟免。因缘为奸而已。上书者连年不决。县宰邮者至数年。兼领一切。竞为贪苛。拘系县狱者。至连年逢赦乃得出。卫士不交代者数年。冬。以郡县灾害。率减吏禄。终不得禄者。各因职为奸利以自给。谷籴常贵。百姓穷困。起为盗贼。邯郸以北大雨。水出流杀人。
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 讹言黄龙堕死黄山宫中,百姓奔走往观者有万数。 《前汉纪·孝平皇帝纪》: 民讹言黄龙坠地。死黄山。宫中百姓奔走。观者万数。 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 制礼作乐,讲合六经之说。公卿旦入暮出,议论连年不决, 《前汉纪·孝平皇帝纪》: 莽制礼作乐。说六经。公卿旦入暮出。连年不决。 《礼记·明堂位》: 制礼作乐, 《春秋繁露·三代改制质文》: 制礼作乐。 《逸周书·明堂解》: 制礼作乐, 《汉书·郊祀志上》: 制礼作乐,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制礼作乐, 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: 制礼作乐, 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 遂制礼作乐, 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 制礼作乐, 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 今制礼作乐, 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 制礼作乐, 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 制礼作乐,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中》: 制礼作乐。 《前汉纪·孝平皇帝纪》: 莽制礼作乐。 《后汉书·张曹郑列传》: 莫不制礼作乐, 《后汉书·左周黄列传》: 制礼作乐, 《后汉书·南蛮西南夷列传》: 制礼作乐, 《抱朴子·辨问》: 制礼作乐, 《抱朴子·酒诫》: 故能制礼作乐。 《艺文类聚·圣》: 制礼作乐, 《艺文类聚·学校》: 制礼作乐, 《太平御览·明堂》: 制礼作乐, 《太平御览·雅乐下》: 制礼作乐者, 《太平御览·越裳国》: 制礼作乐, 《太平御览·龟》: 制礼作乐。 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 中郎将、绣衣执法在郡国者,并乘权势,传相举奏。又十一公士分布劝农桑,班时令,案诸章,冠盖相望,交错道路,召会吏民,逮捕证左,郡县赋敛,递相赇赂,白黑纷然,守阙告诉者多。莽自见前颛权以得汉政,故务自髓众事,有司受成苟免。 《前汉纪·孝平皇帝纪》: 中郎绣衣执法在郡国。乘权势。更相奏举。案章交错道中。召会吏民。逮捕证左。白黑纷乱。货赂相冒。守宫阙告诉者甚众。莽自以专权得汉政。故咸自揽众务。常御灯火。至明不能治。有司受成苟免。 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 召会吏民, 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 召会吏民。 《前汉纪·孝平皇帝纪》: 召会吏民。 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 莽常御灯火至明,犹不能胜。尚书因是为奸寝事,上书待报者连年不得去, 《前汉纪·孝平皇帝纪》: 常御灯火。至明不能治。有司受成苟免。因缘为奸而已。上书者连年不决。 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 莽常御灯火至明, 《前汉纪·孝平皇帝纪》: 常御灯火。至明不能治。 《太平御览·灯》: 莽常御灯火至明。 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 吏终不得禄,各因官职为奸,受取赇赂以自共给。 《前汉纪·孝平皇帝纪》: 终不得禄者。各因职为奸利以自给。 《汉书·王贡两龚鲍传》: 穷则起为盗贼。 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 民穷,悉起为盗贼。 《前汉纪·孝平皇帝纪》: 百姓穷困。起为盗贼。 《群书治要·崔寔政论》: 穷厄既迫,迫为盗贼, 《太平御览·葬送四》: 穷厄既迫,起为盗贼。 《太平御览·雹》: 百姓穷愁,起为盗贼。 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 起为盗贼, 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 起为盗贼, 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 悉起为盗贼。 《前汉纪·孝平皇帝纪》: 起为盗贼。 《后汉书·乌桓鲜卑列传》: 起为盗贼, 《太平御览·孝灵皇帝》: 起为盗贼矣。 《太平御览·葬送四》: 起为盗贼。 《太平御览·雹》: 起为盗贼。 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 邯郸以北大雨雾,水出,深者数丈,流杀数千人。 《前汉纪·孝平皇帝纪》: 邯郸以北大雨。水出流杀人。 《汉书·元帝纪》: 颍川水出,流杀人民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颖川郡水出,流杀人民,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水出流杀人民, 《汉书·外戚传下》: 数郡水出,流杀人民。 《前汉纪·孝元皇帝纪中》: 颍川水出流。杀人民。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二》: 水出流杀。人民讹言相惊。 《前汉纪·孝平皇帝纪》: 水出流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