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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书 -> 后汉书 -> 纪 -> 光武帝纪下 -> 178 - 相似段落[详细说明]
九月戊辰,地震裂。制诏曰:“日者地震,南阳尤甚。夫地者,任物至重,静而不动者也。而今震裂,咎在君上。鬼神不顺无德,灾殃将及吏人,朕甚惧焉。其令南阳勿输今年田租刍稿。遣谒者案行,其死罪系囚在戊辰以前,减死罪一等;徒皆弛解钳,衣丝絮。赐郡中居人压死者棺钱,人三千。其口赋逋税而庐宅尤破坏者,勿收责。吏人死亡,或在坏垣毁屋之下,而家羸弱不能收拾者,其以见钱谷取佣,为寻求之。”
《史记·孝文本纪》: 朕甚惧焉。 《汉书·景帝纪》: 朕甚惧焉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朕甚惧焉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朕甚惧焉。 《汉书·成帝纪》: 朕甚惧焉。 《汉书·成帝纪》: 朕甚惧焉。 《汉书·成帝纪》: 朕甚惧焉。 《汉书·成帝纪》: 朕甚惧焉。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朕甚惧焉。 《汉书·郊祀志下》: 朕甚惧焉。 《汉书·楚元王传》: 朕甚惧焉。 《汉书·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上》: 朕甚惧焉。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朕甚惧焉。 《汉书·眭两夏侯京翼李传》: 朕甚惧焉。 《汉书·眭两夏侯京翼李传》: 朕甚惧焉, 《前汉纪·孝景皇帝纪》: 朕甚惧焉。 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下》: 朕甚惧焉。 《后汉书·杨震列传》: 朕甚惧焉。 《太平御览·世宗宣武皇帝》: 朕甚惧焉, 《太平御览·明堂》: 朕甚惧焉。 《汉书·成帝纪》: 郡国被灾什四以上,毋收田租。 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下》: 其令南阳勿输今年田租刍稿。 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下》: 勿出今年田租刍稿。 《后汉书·肃宗孝章帝纪》: 无出今年田租、刍稿。 《后汉书·孝和孝殇帝纪》: 其什四以上勿收田租、刍稿; 《后汉书·孝和孝殇帝纪》: 其令天下半入今年田租、刍稿; 《后汉书·孝和孝殇帝纪》: 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、刍稿; 《后汉书·孝和孝殇帝纪》: 诏令天下皆半入今年田租、刍稿; 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 复济阳今年田租、刍稿。 《后汉书·孝顺孝冲孝质帝纪》: 伤害什四以上,勿收责; 《后汉书·孝顺孝冲孝质帝纪》: 其令冀部勿收今年田租、刍稿。 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 灾害所伤什四以上,勿收田租; 《后汉书·祭祀上》: 嬴勿出元年租、刍稿。 《东观汉记·郭躬》: 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减死罪一等, 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下》: 其死罪系囚在戊辰以前,减死罪一等; 《后汉书·郭陈列传》: 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减死罪一等,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赦天下系囚,在四月丙子以前,减死罪一等, 《汉书·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下》: 兴减死罪一等, 《汉书·盖诸葛刘郑孙毌将何传》: 减死罪一等, 《汉书·薛宣朱博传》: 况竟减罪一等, 《前汉纪·孝武皇帝纪六》: 减死罪一等。 《前汉纪·孝昭皇帝纪》: 得灭死罪一等。 《前汉纪·孝成皇帝纪三》: 减死罪一等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况减死罪一等。 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下》: 减死罪一等; 《后汉书·显宗孝明帝纪》: 减罪一等, 《后汉书·显宗孝明帝纪》: 减罪一等, 《后汉书·肃宗孝章帝纪》: 减罪一等, 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 减天下死罪一等, 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 减天下死罪一等, 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 诏减天下死罪一等, 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 减天下死罪一等, 《后汉书·张王种陈列传》: 减腾死罪一等, 《后汉书·吴延史卢赵列传》: 得减死罪一等, 《后汉书·吴延史卢赵列传》: 减死罪一等。 《后汉书·党锢列传》: 减死罪一等, 《三国志·文帝纪》: 陵减死罪一等。 《三国志·武宣卞皇后》: 减国内死罪一等。 《群书治要·传》: 得减死罪一等。 《太平御览·刑部郎中刑部员外郎》: 减死罪一等处分。 《太平御览·义上》: 得减死罪一等,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减死罪一等, 《汉书·哀帝纪》: 赐死者棺钱,人三千。 《前汉纪·孝哀皇帝纪上》: 举赐死者棺钱人三千。 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下》: 赐郡中居人压死者棺钱,人三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