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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書 -> 後漢書 -> 紀 -> 顯宗孝明帝紀 -> 50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丙子,臨辟雍,養三老、五更。禮畢,詔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,減罪一等,勿笞,詣度遼將軍營,屯朔方、五原之邊縣;妻子自隨,便占著邊縣;父母同產欲相代者,恣聽之。其大逆無道殊死者,一切募下蠶室。亡命者令贖罪各有差。凡徙者,賜弓弩衣糧。
《東觀漢記·顯宗孝明皇帝》: 上臨辟雍,養三老、五更。禮畢,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臨辟雍,養三老、五更。禮畢, 《後漢書·儒林列傳上》: 袒割辟雍之上,尊養三老五更。饗射禮畢, 《群書治要·儒林傳序》: 袒割辟雍之上,尊養三老五更, 《太平御覽·後漢顯宗孝明皇帝》: 上臨辟雍,養三老、五更。禮畢, 《漢書·藝文志》: 養三老五更, 《漢書·王莽傳上》: 養三老五更, 《前漢紀·孝文皇帝紀上》: 養三老五更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二》: 養三老五更。 《東觀漢記·顯宗孝明皇帝》: 養三老、五更。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養三老、五更。 《後漢書·儒林列傳上》: 尊養三老五更。 《群書治要·志》: 養三老五更, 《群書治要·儒林傳序》: 尊養三老五更, 《太平御覽·後漢顯宗孝明皇帝》: 養三老、五更。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詔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,減罪一等,勿笞,詣度遼將軍營,屯朔方、五原之邊縣;妻子自隨,便占著邊縣;父母同產欲相代者,恣聽之。其大逆無道殊死者,一切募下蠶室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詔天下繫囚減死一等,勿笞,詣邊戍;妻子自隨,占著所在;父母同產欲相從者,恣聽之;有不到者,皆以乏軍興論。及犯殊死,一切募下蠶室;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勿笞,詣邊縣;妻子自隨,占著在所。其犯殊死,一切募下蠶室;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罪一等,詣金城戍;犯殊死者,一切募下蠶室; 《後漢書·孝和孝殤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詣敦煌戍。其犯大逆,募下蠶室;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詔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,減罪一等,勿笞,詣度遼將軍營,屯朔方、五原之邊縣;妻子自隨,便占著邊縣;父母同產欲相代者,恣聽之。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詔令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死罪一等,勿笞,詣軍營,屯朔方、敦煌;妻子自隨,父母同產欲求從者,恣聽之;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詔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,減罪一等,勿笞,詣度遼將軍營,屯朔方、五原之邊縣;妻子自隨,便占著邊縣;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詔天下繫囚減死一等,勿笞,詣邊戍;妻子自隨,占著所在;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勿笞,詣邊縣;妻子自隨,占著在所。 《後漢書·孝安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。勿笞,詣馮翊、扶風屯,妻子自隨,占著所在;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詔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,減罪一等,勿笞,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詔令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死罪一等,勿笞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詔天下繫囚減死一等,勿笞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勿笞, 《後漢書·孝安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。勿笞, 《後漢書·孝桓帝紀》: 詔郡國繫囚減死罪一等,勿笞。 《太平御覽·赦》: 減死罪一等,勿笞,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詔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,減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詔令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令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和孝殤帝紀》: 郡國中都官繫囚死罪贖縑, 《後漢書·孝和孝殤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安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。 《後漢書·孝安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順孝沖孝質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皆減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順孝沖孝質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皆減死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順孝沖孝質帝紀》: 令郡國中都官繫囚殊死以下出縑贖, 《後漢書·孝順孝沖孝質帝紀》: 令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桓帝紀》: 詔郡國繫囚減死罪一等, 《東觀漢記·郭躬》: 可皆勿笞詣金城,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減罪一等,勿笞,詣度遼將軍營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皆減死,勿笞,詣金城戍。 《後漢書·郭陳列傳》: 可皆勿笞詣金城, 《太平御覽·赦》: 減死罪一等,勿笞,詣金城, 《太平御覽·赦》: 可皆勿笞,詣金城, 《漢書·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》: 興減死罪一等, 《漢書·蓋諸葛劉鄭孫毌將何傳》: 減死罪一等, 《漢書·薛宣朱博傳》: 況竟減罪一等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六》: 減死罪一等。 《前漢紀·孝昭皇帝紀》: 得滅死罪一等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三》: 減死罪一等。 《前漢紀·孝哀皇帝紀上》: 況減死罪一等。 《後漢書·光武帝紀下》: 減死罪一等;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減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減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減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桓帝紀》: 減天下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桓帝紀》: 減天下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桓帝紀》: 詔減天下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桓帝紀》: 減天下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張王种陳列傳》: 減騰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吳延史盧趙列傳》: 得減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吳延史盧趙列傳》: 減死罪一等。 《後漢書·黨錮列傳》: 減死罪一等, 《三國志·文帝紀》: 陵減死罪一等。 《三國志·武宣卞皇后》: 減國內死罪一等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得减死罪一等。 《太平御覽·刑部郎中刑部員外郎》: 減死罪一等處分。 《太平御覽·義上》: 得減死罪一等, 《太平御覽·赦》: 減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妻子自隨,便占著邊縣;父母同產欲相代者,恣聽之。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妻子自隨,父母同產欲求從者,恣聽之;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妻子自隨,占著所在;父母同產欲相從者,恣聽之; 《後漢書·光武帝紀下》: 詔死罪繫囚皆一切募下蠶室, 《後漢書·光武帝紀下》: 詔令死罪繫囚皆一切募下蠶室,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一切募下蠶室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一切募下蠶室;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一切募下蠶室;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一切募下蠶室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