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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書 -> 後漢書 -> 紀 -> 肅宗孝章帝紀 -> 111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八月癸酉,南巡狩。壬午,遣使者祠昭靈后於小黃園。甲申,徵任城王尚會睢陽。戊子,幸梁。己丑,遣使祠沛高原廟,豐枌榆社。乙未,幸沛,祠獻王陵,徵會東海王政。乙未晦,日有食之。九月庚子,幸彭城,東海王政、沛王定、任城王尚皆從。辛亥,幸壽春。壬子,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罪一等,詣金城戍;犯殊死者,一切募下蠶室;其女子宮;繫囚鬼薪、白粲已上,減罪一等,輸司寇作。亡命者贖:死罪縑二十匹,右趾至髡鉗城旦舂七匹,完城旦至司寇三匹;吏民犯罪未發覺,詔書到自告者,半入贖。復封阜陵侯延為阜陵王。己未,幸汝陰。冬十月丙子,車駕還宮。
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幸梁。己丑,遣使祠沛高原廟,豐枌榆社。 《太平御覽·肅宗孝章皇帝》: 幸梁。遣使祠沛高原廟,豐枌榆社。 《史記·封禪書》: 高祖初起,禱豐枌榆社。 《漢書·郊祀志上》: 及高祖禱豐枌榆社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豐枌榆社。 《藝文類聚·榆》: 高祖禱豐枌榆社。 《太平御覽·肅宗孝章皇帝》: 豐枌榆社。 《太平御覽·榆》: 高祖禱豐枌榆社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任城王尚、沛王定皆從。辛丑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任城王尚皆從。辛亥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詔天下繫囚減死一等,勿笞,詣邊戍;妻子自隨,占著所在;父母同產欲相從者,恣聽之;有不到者,皆以乏軍興論。及犯殊死,一切募下蠶室;其女子宮。繫囚鬼薪、白粲已上,皆減本罪各一等,輸司寇作。亡命贖: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勿笞,詣邊縣;妻子自隨,占著在所。其犯殊死,一切募下蠶室;其女子宮。繫囚鬼薪、白粲以上,皆減本罪一等,輸司寇作。亡命者贖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罪一等,詣金城戍;犯殊死者,一切募下蠶室;其女子宮;繫囚鬼薪、白粲已上,減罪一等,輸司寇作。亡命者贖: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及犯殊死,一切募下蠶室;其女子宮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勿笞,詣邊縣;妻子自隨,占著在所。其犯殊死,一切募下蠶室;其女子宮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罪一等,詣金城戍;犯殊死者,一切募下蠶室;其女子宮; 《後漢書·孝和孝殤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詣敦煌戍。其犯大逆,募下蠶室;其女子宮。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詔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,減罪一等,勿笞,詣度遼將軍營,屯朔方、五原之邊縣;妻子自隨,便占著邊縣;父母同產欲相代者,恣聽之。其大逆無道殊死者,一切募下蠶室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詔天下繫囚減死一等,勿笞,詣邊戍;妻子自隨,占著所在;父母同產欲相從者,恣聽之;有不到者,皆以乏軍興論。及犯殊死,一切募下蠶室;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勿笞,詣邊縣;妻子自隨,占著在所。其犯殊死,一切募下蠶室;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罪一等,詣金城戍;犯殊死者,一切募下蠶室; 《後漢書·孝和孝殤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詣敦煌戍。其犯大逆,募下蠶室;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令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詣金城戍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罪一等,詣金城戍; 《後漢書·孝和孝殤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詣敦煌戍。 《後漢書·孝安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罪一等,詔敦煌、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詔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,減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詔令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令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和孝殤帝紀》: 郡國中都官繫囚死罪贖縑, 《後漢書·孝和孝殤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安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。 《後漢書·孝安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順孝沖孝質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皆減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順孝沖孝質帝紀》: 詔郡國中都官繫囚皆減死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順孝沖孝質帝紀》: 令郡國中都官繫囚殊死以下出縑贖, 《後漢書·孝順孝沖孝質帝紀》: 令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桓帝紀》: 詔郡國繫囚減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詣金城戍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詣金城戍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詣金城戍;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及犯殊死,一切募下蠶室;其女子宮。繫囚鬼薪、白粲已上,皆減本罪各一等,輸司寇作。亡命贖:死罪入縑二十匹,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,完城旦至司寇三匹,吏人有罪未發覺,詔書到自告者,半入贖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犯殊死者,一切募下蠶室;其女子宮;繫囚鬼薪、白粲已上,減罪一等,輸司寇作。亡命者贖:死罪縑二十匹,右趾至髡鉗城旦舂七匹,完城旦至司寇三匹;吏民犯罪未發覺,詔書到自告者,半入贖。 《後漢書·光武帝紀下》: 詔死罪繫囚皆一切募下蠶室,其女子宮。 《後漢書·光武帝紀下》: 詔令死罪繫囚皆一切募下蠶室,其女子宮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一切募下蠶室;其女子宮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一切募下蠶室;其女子宮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犯殊死者,一切募下蠶室;其女子宮; 《後漢書·孝和孝殤帝紀》: 募下蠶室;其女子宮。 《後漢書·光武帝紀下》: 詔死罪繫囚皆一切募下蠶室, 《後漢書·光武帝紀下》: 詔令死罪繫囚皆一切募下蠶室,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一切募下蠶室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一切募下蠶室;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一切募下蠶室;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一切募下蠶室; 《漢書·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》: 興減死罪一等, 《漢書·蓋諸葛劉鄭孫毌將何傳》: 減死罪一等, 《漢書·薛宣朱博傳》: 況竟減罪一等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六》: 減死罪一等。 《前漢紀·孝昭皇帝紀》: 得滅死罪一等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三》: 減死罪一等。 《前漢紀·孝哀皇帝紀上》: 況減死罪一等。 《後漢書·光武帝紀下》: 減死罪一等;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減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減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減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桓帝紀》: 減天下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桓帝紀》: 減天下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桓帝紀》: 詔減天下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孝桓帝紀》: 減天下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張王种陳列傳》: 減騰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吳延史盧趙列傳》: 得減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吳延史盧趙列傳》: 減死罪一等。 《後漢書·黨錮列傳》: 減死罪一等, 《三國志·文帝紀》: 陵減死罪一等。 《三國志·武宣卞皇后》: 減國內死罪一等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得减死罪一等。 《太平御覽·刑部郎中刑部員外郎》: 減死罪一等處分。 《太平御覽·義上》: 得減死罪一等, 《太平御覽·赦》: 減死罪一等,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天下亡命殊死以下,聽得贖論:死罪入縑二十匹,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,完城旦舂至司寇作三匹。其未發覺,詔書到先自告者,半入贖。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詔亡命自殊死以下贖:死罪縑四十匹,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,完城旦至司寇五匹;犯罪未發覺,詔書到日自告者,半入贖。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詔曰:「其令天下亡命,自殊死已下贖:死罪縑三十匹,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,完城旦至司寇五匹;吏人犯罪未發覺,詔書到自告者,半入贖。」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亡命贖:死罪入縑二十匹,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,完城旦至司寇三匹,吏人有罪未發覺,詔書到自告者,半入贖。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亡命者贖:死罪縑二十匹,右趾至髡鉗城旦舂七匹,完城旦至司寇三匹;吏民犯罪未發覺,詔書到自告者,半入贖。 《太平御覽·收贖》: 亡命自殊死以下贖,死罪縑四十匹;左趾至髡鉗城旦舂,十匹;完城旦舂至司寇五匹。犯罪未發覺,詔書到日自告者,半入贖。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天下亡命殊死以下,聽得贖論:死罪入縑二十匹,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,完城旦舂至司寇作三匹。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詔亡命自殊死以下贖:死罪縑四十匹,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,完城旦至司寇五匹;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詔曰:「其令天下亡命,自殊死已下贖:死罪縑三十匹,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,完城旦至司寇五匹;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亡命贖:死罪入縑二十匹,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,完城旦至司寇三匹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亡命者贖:死罪縑二十匹,右趾至髡鉗城旦舂七匹,完城旦至司寇三匹; 《太平御覽·收贖》: 亡命自殊死以下贖,死罪縑四十匹;左趾至髡鉗城旦舂,十匹;完城旦舂至司寇五匹。 《太平御覽·縑》: 詔命自殊死以下贖:死罪縑三十匹,右趾至髡、鉗、城旦舂十匹,完城旦至司寇五匹。 《漢書·高帝紀下》: 吏有罪未發覺者,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犯罪未發覺, 《後漢書·顯宗孝明帝紀》: 吏人犯罪未發覺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吏人有罪未發覺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吏民犯罪未發覺, 《太平御覽·收贖》: 犯罪未發覺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復封阜陵侯延為阜陵王。 《後漢書·孝和孝殤帝紀》: 封阜陵王种兄魴為阜陵王。 《後漢書·光武十王列傳》: 今復侯為阜陵王, 《後漢書·肅宗孝章帝紀》: 冬十月丙子, 《太平御覽·西晉惠皇帝》: 冬十月丙子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