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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ou Han Shu -> 列传 -> 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 -> 3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安帝时,汝南薛包孟尝,好学笃行,丧母,以至孝闻。及父娶后妻而憎包,分出之,包日夜号泣,不能去,至被欧杖。不得已,庐于舍外,旦入而洒扫,父怒,又逐之。乃庐于里门,昏晨不废。积岁馀,父母惭而还之。后行六年服,丧过乎哀。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,包不能止,乃中分其财。奴婢引其老者,曰:“与我共事久,若不能使也。”田庐取其荒顿者,曰:“吾少时所理,意所恋也。”器物取朽败者,曰:“我素所服食,身口所安也。”弟子数破其产,辄复赈给。建光中,公车特徵,至,拜侍中。包性恬虚,称疾不起,以死自乞。有诏赐告归,加礼如毛义。年八十馀,以寿终。
《后汉书·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》: 安帝时,汝南薛包孟尝,好学笃行,丧母,以至孝闻。及父娶后妻而憎包,分出之,包日夜号泣,不能去,至被欧杖。不得已,庐于舍外,旦入而洒扫,父怒,又逐之。乃庐于里门,昏晨不废。积岁馀,父母惭而还之。后行六年服,丧过乎哀。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,包不能止,乃中分其财。奴婢引其老者,曰:“与我共事久,若不能使也。”田庐取其荒顿者,曰:“吾少时所理,意所恋也。”器物取朽败者,曰:“我素所服食,身口所安也。”弟子数破其产,辄复赈给。建光中,公车特徵,至,拜侍中。包性恬虚,称疾不起,以死自乞。有诏赐告归, 《颜氏家训·后娶》: 安帝时,汝南薛包孟尝,好学笃行,丧母,以至孝闻。及父娶后妻而憎包,分出之。包日夜号泣,不能去,至被殴杖。不得已,庐于舍外,旦入而洒埽。父怒,又逐之,乃庐于里门,昏晨不废。积岁馀,父母惭而还之。后行六年服,丧过乎哀。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,包不能止,乃中分其财:奴婢引其老者,曰:‘与我共事久,若不能使也。’田庐取其荒顿者,曰:‘吾少时所理,意所恋也。’器物取其朽败者,曰:‘我素所服食,身口所安也。’弟子数破其产,还复赈给。建光中,公车特徵,至拜侍中。包性恬虚,称疾不起,以死自乞。有诏赐告归也。 《后汉书·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》: 汝南薛包孟尝,好学笃行,丧母,以至孝闻。及父娶后妻而憎包,分出之,包日夜号泣,不能去,至被欧杖。不得已,庐于舍外,旦入而洒扫,父怒,又逐之。乃庐于里门,昏晨不废。积岁馀,父母惭而还之。后行六年服,丧过乎哀。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,包不能止,乃中分其财。奴婢引其老者,曰:“与我共事久,若不能使也。”田庐取其荒顿者,曰:“吾少时所理,意所恋也。”器物取朽败者,曰:“我素所服食,身口所安也。”弟子数破其产,辄复赈给。 《颜氏家训·后娶》: 汝南薛包孟尝,好学笃行,丧母,以至孝闻。及父娶后妻而憎包,分出之。包日夜号泣,不能去,至被殴杖。不得已,庐于舍外,旦入而洒埽。父怒,又逐之,乃庐于里门,昏晨不废。积岁馀,父母惭而还之。后行六年服,丧过乎哀。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,包不能止,乃中分其财:奴婢引其老者,曰:‘与我共事久,若不能使也。’田庐取其荒顿者,曰:‘吾少时所理,意所恋也。’器物取其朽败者,曰:‘我素所服食,身口所安也。’弟子数破其产,还复赈给。 《太平御览·孝下》: 薛苞,字孟尝,西平人。好学笃行,丧母,以至孝闻。父娶后妻而憎苞,分之出宅。苞日夜泣不能去,被殴杖,不得已庐于外,旦入洒扫。父怒,又逐之。乃庐于里门,晨昏不废。积岁馀,父母惭而还之。后行六年,丧;丧过于哀。既而弟子求分异居,苞不能止,乃中分其财。奴婢引其老者,曰:“与我共事久,汝不能使也。”田庐取其荒者,曰:“吾少时所治,意所恋也。”器物取朽败者,曰:“我素所服食,身口所安。”弟子数破其产,续复赈给。 《东观汉记·薛苞》: 汝南薛苞,字孟尝,丧母,以至孝闻。父娶后妻而憎苞,分出,日夜号泣,不能去,至被欧杖。不得已,庐于舍外,旦入而洒扫。父怒,又逐之。乃庐于里门,晨昏不废。积岁馀,父母惭而还之。 《后汉书·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》: 汝南薛包孟尝,好学笃行,丧母,以至孝闻。及父娶后妻而憎包,分出之,包日夜号泣,不能去,至被欧杖。不得已,庐于舍外,旦入而洒扫,父怒,又逐之。乃庐于里门,昏晨不废。积岁馀,父母惭而还之。 《颜氏家训·后娶》: 汝南薛包孟尝,好学笃行,丧母,以至孝闻。及父娶后妻而憎包,分出之。包日夜号泣,不能去,至被殴杖。不得已,庐于舍外,旦入而洒埽。父怒,又逐之,乃庐于里门,昏晨不废。积岁馀,父母惭而还之。 《艺文类聚·孝》: 薛苞好学笃行,丧母,以至孝闻,父娶后妻而憎苞,分之令出,苞日夜号泣不能去,至被驱杖,不得已,庐于舍外,旦入而扫,父怒,又逐之,乃庐于里门,昏晨不废,积岁馀,父母惭而还之。 《太平御览·庐》: 汝南薛苞,字孟尝。父取后妻,憎苞,分之出外。日夜号泣不能去,被殴杖,不得已庐于门外。旦入洒扫进食,父怒逐之。又庐于里头,晨昏不废。积岁馀,父母惭而还之。 《太平御览·孝下》: 薛苞,字孟尝,西平人。好学笃行,丧母,以至孝闻。父娶后妻而憎苞,分之出宅。苞日夜泣不能去,被殴杖,不得已庐于外,旦入洒扫。父怒,又逐之。乃庐于里门,晨昏不废。积岁馀,父母惭而还之。 《太平御览·惭愧》: 汝南薛苞,字孟尝,丧母,以至孝闻。父娶后妻而憎苞,分出,日夜号泣,不能去,至被殴杖。不得已,庐于舍外,旦入而洒扫。父怒,又逐之。乃庐于里门,晨昏不废。积岁馀,父母惭而还之。 《东观汉记·薛苞》: 以至孝闻。 《后汉书·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》: 以至孝闻。 《颜氏家训·后娶》: 以至孝闻。 《艺文类聚·孝》: 以至孝闻, 《太平御览·孝下》: 以至孝闻。 《太平御览·孝女》: 以至孝闻。 《太平御览·惭愧》: 以至孝闻。 《吴越春秋·阖闾十年》: 日夜号泣, 《东观汉记·薛苞》: 日夜号泣, 《后汉书·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》: 包日夜号泣, 《颜氏家训·后娶》: 包日夜号泣, 《艺文类聚·孝》: 苞日夜号泣不能去, 《太平御览·后魏太宗明元皇帝》: 日夜号泣。 《太平御览·门下》: 日夜号泣, 《太平御览·惭愧》: 日夜号泣, 《后汉书·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》: 丧过乎哀。 《周易·小过》: 丧过乎哀, 《颜氏家训·后娶》: 丧过乎哀。 《群书治要·周易》: 丧过乎哀, 《艺文类聚·隐逸下》: 丧过乎哀, 《风俗通义·汝南戴幼起》: 弟子常求分,力不能止,固乃听之,都与,奴婢引其老者,曰:“与我共事,汝不能使之。”田屋取其荒坏者,曰:“我少时所作买,意所恋也。”器物取其久者,曰:“我服食久,身口安之也。” 《后汉书·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》: 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,包不能止,乃中分其财。奴婢引其老者,曰:“与我共事久,若不能使也。”田庐取其荒顿者,曰:“吾少时所理,意所恋也。”器物取朽败者,曰:“我素所服食,身口所安也。” 《颜氏家训·后娶》: 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,包不能止,乃中分其财:奴婢引其老者,曰:‘与我共事久,若不能使也。’田庐取其荒顿者,曰:‘吾少时所理,意所恋也。’器物取其朽败者,曰:‘我素所服食,身口所安也。’ 《太平御览·孝下》: 既而弟子求分异居,苞不能止,乃中分其财。奴婢引其老者,曰:“与我共事久,汝不能使也。”田庐取其荒者,曰:“吾少时所治,意所恋也。”器物取朽败者,曰:“我素所服食,身口所安。” 《太平御览·伯叔》: 薛苞弟子求出,苞不敢止,乃中分其财,奴婢引其老者,曰:“与我共事久,若不能使也。”田庐取其荒颓,曰:“吾少时所治,意所恋也。”器物取其朽败,曰:“我服食久,身口所安也。” 《后汉书·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》: 建光中,公车特徵, 《后汉书·杨震列传》: 建武中,公车特徵, 《颜氏家训·后娶》: 建光中,公车特徵, 《后汉书·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》: 公车特徵,至,拜侍中。 《后汉书·张衡列传》: 公车特徵拜郎中, 《颜氏家训·后娶》: 公车特徵,至拜侍中。 《后汉书·宣张二王杜郭吴承郑赵列传》: 公车特徵, 《后汉书·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》: 公车特徵, 《后汉书·杨震列传》: 公车特徵, 《后汉书·张王种陈列传》: 公车特徵, 《后汉书·皇甫张段列传》: 公车特徵规, 《后汉书·党锢列传》: 公车特徵, 《后汉书·梁统列传》: 固称疾不起。 《后汉书·郑范陈贾张列传》: 称疾不起。 《后汉书·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》: 称疾不起, 《后汉书·左周黄列传》: 乃称疾不起。 《颜氏家训·后娶》: 称疾不起, 《太平御览·节闵皇帝》: 遂称疾不起。 《太平御览·奉佛》: 称疾不起。 《太平御览·医四》: 称疾不起。 《太平广记·孙思邈》: 称疾不起。 《太平广记·李黁》: 郑固称疾不起, 《汉书·韦贤传》: 亦年八十馀,以寿终。 《后汉书·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》: 年八十馀,以寿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