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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書 -> 後漢書 -> 列傳 -> 第五鍾離宋寒列傳 -> 56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後為謁者。會武陵蠻反,圍武威將軍劉尚,詔使均乘傳發江夏奔命三千人往救之。既至而尚已沒。會伏波將軍馬援至,詔因令均監軍,與諸將俱進,賊拒阨不得前。及馬援卒於師,軍士多溫溼疾病,死者太半。均慮軍遂不反,乃與諸將議曰:「今道遠士病,不可以戰,欲權承制降之何如?」諸將皆伏地莫敢應。均曰:「夫忠臣出竟,有可以安國家,專之可也。」乃矯制調伏波司馬呂种守沅陵長,命种奉詔書入虜營,告以恩信,因勒兵隨其後。蠻夷震怖,即共斬其大帥而降,於是入賊營,散其眾,遣歸本郡,為置長吏而還。均未至,先自劾矯制之罪。光武嘉其功,迎賜以金帛,令過家上冢。其後每有四方異議,數訪問焉。
《說苑·奉使》: 出境可以安社稷,利國家者則專之可也。 《春秋繁露·精華》: 出境有可以安社稷、利國家者,則專之可也。 《春秋公羊傳·莊公十九年》: 出竟有可以安社稷、利國家者,則專之可也。 《漢書·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》: 偃以為春秋之義,大夫出疆,有可以安社稷,存萬民,顓之可也。 《漢書·馮奉世傳》: 春秋之義,大夫出疆,有可以安國家,則顓之可也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一》: 出境有可以安社稷。利國家。則專對解結。辭之懌矣。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四》: 偃對以為春秋之義。大夫出疆。有可以為社稷。利國家。存萬民者。專之可也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下》: 大夫出疆。有可以安國家定社稷。專之可也。 《後漢書·第五鍾離宋寒列傳》: 夫忠臣出竟,有可以安國家,專之可也。 《三國志·鄧艾傳》: 春秋之義,大夫出疆,有可以安社稷,利國家,專之可也。 《太平御覽·博士》: 偃以為《春秋》之義,大夫出疆,有可以安社稷利萬人,專之可也。 《說苑·建本》: 故苟有可以安國家, 《春秋繁露·精華》: 出境有可以安社稷、 《春秋左傳·定公九年》: 苟有可以加於國家者, 《春秋公羊傳·莊公十九年》: 出竟有可以安社稷、 《漢書·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下》: 有可以安社稷, 《漢書·馮奉世傳》: 有可以安國家, 《前漢紀·孝武皇帝紀一》: 出境有可以安社稷。 《前漢紀·孝元皇帝紀下》: 有可以安國家定社稷。 《後漢書·第五鍾離宋寒列傳》: 有可以安國家, 《三國志·鄧艾傳》: 有可以安社稷, 《群書治要·定公》: 苟有可以加於國家者, 《太平御覽·博士》: 有可以安社稷利萬人, 《後漢書·第五鍾離宋寒列傳》: 遣歸本郡, 《後漢書·袁張韓周列傳》: 遣歸本郡。 《後漢書·楊震列傳》: 有詔遣歸本郡。 《群書治要·傳》: 有詔遣歸本郡, 《太平御覽·棺》: 遣歸本郡。 《太平御覽·葬送二》: 策罷遣歸本郡, 《後漢書·第五鍾離宋寒列傳》: 為置長吏而還。均未至,先自劾矯制之罪。 《太平御覽·雜號將軍下》: 為置長吏而歸,自劾矯詔之罪。 《後漢書·第五鍾離宋寒列傳》: 迎賜以金帛, 《太平御覽·獵上》: 賜以金帛。 《後漢書·馮岑賈列傳》: 有詔過家上冢, 《後漢書·吳蓋陳臧列傳》: 詔令過家上冢, 《後漢書·第五鍾離宋寒列傳》: 令過家上冢。 《後漢書·耿弇列傳》: 每有四方異議, 《後漢書·第五鍾離宋寒列傳》: 其後每有四方異議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