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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ou Han Shu -> 列传 -> 郭陈列传 -> 3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后三迁,元和三年,拜为廷尉。躬家世掌法,务在宽平,及典理官,决狱断刑,多依矜恕,乃条诸重文可从轻者四十一事奏之,事皆施行,著于令。章和元年,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减死罪一等,勿笞,诣金城,而文不及亡命未发觉者。躬上封事曰:“圣恩所以减死罪使戍边者,重人命也。今死罪亡命无虑万人,又自赦以来,捕得甚众,而诏令不及,皆当重论。伏惟天恩莫不荡宥,死罪已下并蒙更生,而亡命捕得独不沾泽。臣以为赦前犯死罪而系在赦后者,可皆勿笞诣金城,以全人命,有益于边。”肃宗善之,即下诏赦焉。躬奏谳法科,多所生全。永元六年,卒官。中子晊,亦明法律,至南阳太守,政有名迹。弟子镇。
《后汉书·郭陈列传》: 拜为廷尉。躬家世掌法,务在宽平,及典理官,决狱断刑,多依矜恕,乃条诸重文可从轻者四十一事奏之,事皆施行,著于令。 《太平御览·大理卿》: 郭躬为廷尉。躬家世掌法,务在宽平,乃条诸重文可从轻者四十一事奏之,事皆施行,著于令。 《太平御览·律令上》: 迁躬廷尉。躬家代掌法,务在宽平。讥噇礼官,决狱断刑,多依矜恕。乃条诸重文可从轻者四十一事奏之,事皆施行,著于令。 《后汉书·郭陈列传》: 拜为廷尉。躬家世掌法, 《艺文类聚·廷尉》: 迁廷尉,家世掌法, 《东观汉记·郭躬》: 郭躬家世掌法,务在宽平。 《后汉书·郭陈列传》: 躬家世掌法,务在宽平, 《太平御览·大理卿》: 躬家世掌法,务在宽平, 《太平御览·律令上》: 躬家代掌法,务在宽平。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郭躬家世掌法,务在宽平。 《东观汉记·郭躬》: 务在宽平。 《后汉书·郭陈列传》: 务在宽平, 《艺文类聚·令长》: 务在宽平, 《太平御览·大理卿》: 务在宽平, 《太平御览·律令上》: 务在宽平。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务在宽平。 《东观汉记·郭躬》: 章和元年,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减死罪一等,勿笞,诣金城,而文不及亡命未发觉者。躬上封事曰:“伏惟天恩莫不荡宥,死罪以下并蒙更生,而亡命捕得独不沾泽。臣以为赦前犯死罪而系在赦后者,可皆勿笞诣金城,以全民命,有益于边。”上善之,即下诏赦焉。 《后汉书·郭陈列传》: 章和元年,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减死罪一等,勿笞,诣金城,而文不及亡命未发觉者。躬上封事曰:“圣恩所以减死罪使戍边者,重人命也。今死罪亡命无虑万人,又自赦以来,捕得甚众,而诏令不及,皆当重论。伏惟天恩莫不荡宥,死罪已下并蒙更生,而亡命捕得独不沾泽。臣以为赦前犯死罪而系在赦后者,可皆勿笞诣金城,以全人命,有益于边。”肃宗善之,即下诏赦焉。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章和元年,赦天下系囚,在四月丙子以前,减死罪一等,勿笞,诣金城,而文不及亡命。躬上封事曰:“伏惟天恩莫不荡宥,死罪以下并蒙更生,而亡命捕得独不沾泽。臣以为赦前犯死罪而系在赦后者,可皆勿笞,诣金城,以全民命益于边。”上善之,即下诏赦焉。 《东观汉记·郭躬》: 章和元年, 《后汉书·张曹郑列传》: 章和元年, 《后汉书·郭陈列传》: 章和元年, 《太平御览·祈雨》: 章和元年,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章和元年, 《太平御览·珠下》: 章和元年, 《东观汉记·郭躬》: 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减死罪一等,勿笞,诣金城, 《后汉书·肃宗孝章帝纪》: 夏四月丙子,令郡国中都官系囚减死一等,诣金城戍。 《后汉书·郭陈列传》: 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减死罪一等,勿笞,诣金城,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在四月丙子以前,减死罪一等,勿笞,诣金城, 《东观汉记·郭躬》: 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减死罪一等, 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下》: 其死罪系囚在戊辰以前,减死罪一等; 《后汉书·郭陈列传》: 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减死罪一等,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赦天下系囚,在四月丙子以前,减死罪一等, 《东观汉记·郭躬》: 可皆勿笞诣金城, 《后汉书·显宗孝明帝纪》: 减罪一等,勿笞,诣度辽将军营, 《后汉书·肃宗孝章帝纪》: 皆减死,勿笞,诣金城戍。 《后汉书·郭陈列传》: 可皆勿笞诣金城,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减死罪一等,勿笞,诣金城,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可皆勿笞,诣金城, 《汉书·杜周传》: 亦明法律。 《后汉书·郭陈列传》: 亦明法律, 《后汉书·郑范陈贾张列传》: 政有名迹。 《后汉书·郭陈列传》: 政有名迹。 《后汉书·循吏列传》: 政有名迹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