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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ou Han Shu -> 列传 -> 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 -> 25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凡疗病者,必知脉之虚实,气之所结,然后为之方,故疾可愈而寿可长也。为国者,必先知民之所苦,祸之所起,然后为之禁,故奸可塞而国可安也。今日贼良民之甚者,莫大于数赦赎。赦赎数,则恶人昌而善人伤矣。何以明之哉?夫谨敕之人,身不蹈非,又有为吏正直,不避强御,而奸猾之党横加诬言者,皆知赦之不久故也。善人君子,被侵怨而能至阙庭自明者,万无数人;数人之中得省问者,百不过一;既对尚书而空遣去者,复什六七矣。其轻薄奸轨,既陷罪法,怨毒之家冀其辜戮,以解畜愤,而反一概悉蒙赦释,令恶人高会而夸吒,老盗服臧而过门,孝子见雠而不得讨,遭盗者睹物而不敢取,痛莫甚焉!夫养稂莠者伤禾稼,惠奸轨者贼良民。书曰:“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。”先王之制刑法也,非好伤人肌肤,断人寿命也;贵威奸惩恶,除人害也。故经称“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,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”;诗刺“彼宜有罪,汝反脱之”。古者唯始受命之君,承大乱之极,寇贼奸轨,难为法禁,故不得不有一赦,与之更新,颐育万民,以成大化。非以养奸活罪,放纵天贼也。夫性恶之民,民之豺狼,虽得放宥之泽,终无改悔之心。旦脱重梏,夕还囹圄,严明令尹,不能使其断绝。何也?凡敢为大奸者,才必有过于众,而能自媚于上者也。多散诞得之财,奉以谄谀之辞,以转相驱,非有第五公之廉直,孰不为顾哉?论者多曰:“久不赦则奸轨炽而吏不制,宜数肆眚以解散之。”此未昭政乱之本源,不察祸福之所生也。
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凡治病者,必先知脉之虚实,气之所结,然后为之方,故疾可愈而寿可长也。为国者,必先知民之所苦,祸之所起,然后设之以禁,故奸可塞、国可安矣。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凡疗病者,必知脉之虚实,气之所结,然后为之方,故疾可愈而寿可长也。为国者,必先知民之所苦,祸之所起,然后为之禁,故奸可塞而国可安也。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凡治疾者,必先知脉之虚实,气之所结,然后为之方,故疾可愈也。为国者,必先知人之所苦,祸之所起,然后为之禁,故奸可塞也。 《太平御览·医二》: 凡疗病者,必先知脉之虚实,气之所结,然后为之方,故疾可愈而寿可长也。为国丈必先知人之所苦,祸之所起,然后为之禁,故奸可塞而国可安也。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必知脉之虚实,气之所结,然后为之方,故疾可愈而寿可长也。为国者,必先知民之所苦,祸之所起,然后为之禁,故奸可塞而国可安也。今日贼良民之甚者,莫大于数赦赎。赦赎数,则恶人昌而善人伤矣。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必先知脉之虚实,气之所结,然后为之方,故疾可愈也。为国者,必先知人之所苦,祸之所起,然后为之禁,故奸可塞也。夫贼良人之甚者,莫大数赦。赦数,则恶人昌而善人伤矣。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今日贼良民之甚者,莫大于数赦。赦赎数,则恶人昌而善人伤矣。奚以明之哉?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今日贼良民之甚者,莫大于数赦赎。赦赎数,则恶人昌而善人伤矣。何以明之哉?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今日贼良民之甚者,莫大于数赦。赦赎数,则恶人昌而善人伤矣。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今日贼良民之甚者,莫大于数赦赎。赦赎数,则恶人昌而善人伤矣。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夫贼良人之甚者,莫大数赦。赦数,则恶人昌而善人伤矣。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能至阙者,万无数人,其得省问者,不过百一,既对尚书,空遣去者,复十六七。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被侵怨而能至阙庭自明者,万无数人;数人之中得省问者,百不过一;既对尚书而空遣去者,复什六七矣。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能至阙者,万无数人,其得省问者,不过百一, 《潜夫论·三式》: 能诣阙者,万无数人,其得省治,不能百一。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被侵怨而能至阙庭自明者,万无数人;数人之中得省问者,百不过一;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令恶人高会而夸诧,老盗服藏而过门,孝子见雠而不得讨,亡主见物而不得取,痛莫甚焉。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令恶人高会而夸吒,老盗服臧而过门,孝子见雠而不得讨,遭盗者睹物而不敢取,痛莫甚焉!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夫养稊稗者伤禾稼,惠奸宄者贼良民。《书》曰:“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。”是故先王之制刑法也,非好伤人肌肤,断人寿命者也,乃以威奸惩恶除民害也。天下本以民不能相治,故为立王者以统治之。天下在于奉天威命,共行赏罚。故经称“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;天罚有罪,五刑五用。”《诗》刺“彼宜有罪,汝反脱之。”古者唯始受命之君,承大乱之极,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夫养稂莠者伤禾稼,惠奸轨者贼良民。书曰:“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。”先王之制刑法也,非好伤人肌肤,断人寿命也;贵威奸惩恶,除人害也。故经称“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,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”;诗刺“彼宜有罪,汝反脱之”。古者唯始受命之君,承大乱之极,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夫养稊稗者伤禾稼,惠奸宄者贼良民。《书》曰:“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。”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夫养稂莠者伤禾稼,惠奸轨者贼良民。书曰:“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。”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凡养稂莠者,伤禾稼;惠奸宄者,贼良人。昔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。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养稂莠者伤禾稼,惠奸宄者贼良人。《书》曰: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。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夫养稊稗者伤禾稼,惠奸宄者贼良民。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夫养稂莠者伤禾稼,惠奸轨者贼良民。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凡养稂莠者,伤禾稼;惠奸宄者,贼良人。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养稂莠者伤禾稼,惠奸宄者贼良人。 《太平御览·禾》: 夫养稂莠者伤禾稼,惠奸宄者贼良人。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。 《风俗通义·三王》: 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‘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’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二》: 文王作罚。刑兹无赦。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。 《尚书·康诰》: 乃其速由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。 《群书治要·尚书》: 乃其速由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, 《太平御览·狱》: 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,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昔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。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文王作罚,刑兹无赦。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刑兹无赦。 《风俗通义·三王》: 刑兹无赦。 《申鉴·政体》: 刑兹无赦。 《汉书·宣帝纪》: 刑兹无赦’, 《前汉纪·孝宣皇帝纪二》: 刑兹无赦。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刑兹无赦。 《尚书·康诰》: 刑兹无赦。 《群书治要·尚书》: 刑兹无赦, 《群书治要·申鉴》: 刑兹无赦。 《太平御览·狱》: 刑兹无赦,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刑兹无赦。 《太平御览·赦》: 刑兹无赦。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;天罚有罪,五刑五用。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“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,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”; 《尚书·皋陶谟》: 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!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!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;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!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, 《尚书·皋陶谟》: 天命有德,五服五章哉!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五服五章;天罚有罪,五刑五用。 《后汉书·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》: 五服五章哉。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”。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五服五章哉,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”; 《尚书·皋陶谟》: 五服五章哉!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! 《汉书·何武王嘉师丹传》: 五服五章哉! 《后汉书·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》: 五服五章哉。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五服五章哉, 《尚书·皋陶谟》: 五服五章哉!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天罚有罪,五刑五用。 《史记·夏本纪》: 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。 《后汉书·梁统列传》: 天讨有罪,五刑五庸哉。 《后汉书·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》: 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”。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”; 《尚书·皋陶谟》: 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! 《太平御览·叙刑上》: 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。 《太平御览·叙刑上》: 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。 《史记·夏本纪》: 天讨有罪, 《汉书·刑法志》: “天讨有罪”。 《后汉书·梁统列传》: 天讨有罪, 《后汉书·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》: 天讨有罪,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天讨有罪, 《尚书·皋陶谟》: 天讨有罪, 《太平御览·征应》: 天讨有罪, 《太平御览·叙刑上》: 天讨有罪, 《太平御览·叙刑上》: 天讨有罪,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彼宜有罪,汝反脱之。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“彼宜有罪,汝反脱之”。 《诗经·瞻卬》: 彼宜有罪、女覆说之。 《群书治要·大雅》: 彼宜有罪,汝覆说之,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承大乱之极, 《东观汉记·伏湛》: 陛下承大乱之极, 《后汉书·伏侯宋蔡冯赵牟韦列传》: 陛下承大乱之极,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承大乱之极, 《太平御览·谏诤三》: 陛下承大乱之极, 《潜夫论·志氏姓》: 寇贼奸宄, 《申鉴·时事》: 寇贼奸宄, 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 寇贼奸轨, 《汉书·刑法志》: 寇贼奸轨”, 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 寇贼奸轨, 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 寇贼奸宄,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寇贼奸轨, 《后汉书·李杜列传》: 寇贼奸轨, 《后汉书·律历中》: 寇贼奸宄’。 《尚书·舜典》: 寇贼奸宄。 《艺文类聚·廷尉》: 寇贼奸宄, 《艺文类聚·蝗》: 如言寇贼奸宄, 《太平御览·叙刑上》: 寇贼奸宄, 《太平御览·叙南蛮》: 寇贼奸宄。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终无改悔之心,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终无改悔之心。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是故虽严令、尹,终不能破攘断绝。何者?凡敢为大奸者,材必有过于众,而能自媚于上者也。多散苟得之财,奉以謟谀之辞,以转相驱,非有第五公之廉直,孰能不为顾?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严明令尹,不能使其断绝。何也?凡敢为大奸者,才必有过于众,而能自媚于上者也。多散诞得之财,奉以谄谀之辞,以转相驱,非有第五公之廉直,孰不为顾哉?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论者多曰:“久不赦则奸宄炽,而吏不制,故赦赎以解之。”此乃招乱之本原,不察祸福之所生者之言也。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论者多曰:“久不赦则奸轨炽而吏不制,宜数肆眚以解散之。”此未昭政乱之本源,不察祸福之所生也。 《潜夫论·述赦》: 此乃招乱之本原,不察祸福之所生者之言也。 《潜夫论·断讼》: 必未昭乱之本原,不惟贞洁所生者之言也。 《后汉书·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》: 此未昭政乱之本源,不察祸福之所生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