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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,昌為州書佐,其婦歸寧於家,遇賊被獲,遂流轉入蜀為人妻。其子犯事,乃詣昌自訟。昌疑母不類蜀人,因問所由。對曰:「妾本會稽餘姚戴次公女,州書佐黃昌妻也。妾嘗歸家,為賊所略,遂至於此。」昌驚,呼前謂曰:「何以識黃昌邪?」對曰:「昌左足心有黑子,常自言當為二千石。」昌乃出足示之。因相持悲泣,還為夫婦。
《後漢書·酷吏列傳》: 初,昌為州書佐,其婦歸寧於家,遇賊被獲,遂流轉入蜀為人妻。其子犯事,乃詣昌自訟。昌疑母不類蜀人,因問所由。對曰:「妾本會稽餘姚戴次公女,州書佐黃昌妻也。妾嘗歸家,為賊所略,遂至於此。」昌驚,呼前謂曰:「何以識黃昌邪?」對曰:「昌左足心有黑子,常自言當為二千石。」昌乃出足示之。因相持悲泣,還為夫婦。 《太平御覽·足》: 初,昌為州書佐,婦寧于家,遇賊,遂流轉入蜀,為民妻。其子犯法,乃詣昌,昌疑不類蜀人,因問所由。對曰:「妾本會稽余姚戴次公女,州書佐黃昌妻,嘗歸家,為賊所略,遂至于此。」昌驚呼,前謂曰:「何以識黃昌?」「左足心有黑子,常言當為二千石。」乃出足示之,相持悲泣,還為夫妻。 《太平御覽·黑子》: 初,昌為州書佐,其婦寧於家,遇賊被獲,遂流轉入蜀為民妻。其子犯事,乃詣昌訟。昌疑母不類蜀人,因問所由,云:「本會稽黃昌妻也,嘗為賊所掠至此。」昌驚曰:「何以識黃昌邪?」曰:「昌左足心有黑子,常自言當至二千石。」昌乃出足示之,因相持泣,還為夫妻。 《後漢書·酷吏列傳》: 昌為州書佐, 《水經注·沔水》: 昌為州書佐, 《太平御覽·足》: 昌為州書佐, 《太平御覽·黑子》: 昌為州書佐, 《後漢書·酷吏列傳》: 因相持悲泣, 《太平御覽·黑子》: 因相持泣, 《太平廣記·李章武》: 因相持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