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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書 -> 後漢書 -> 列傳 -> 逸民列傳 -> 24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後受業太學,家貧而尚節介,博覽無不通,而不為章句。學畢,乃牧豕於上林苑中。曾誤遺火延及它舍,鴻乃尋訪燒者,問所去失,悉以豕償之。其主猶以為少。鴻曰:「無它財,願以身居作。」主人許之。因為執勤,不懈朝夕。鄰家耆老見鴻非恆人,乃共責讓主人,而稱鴻長者。於是始敬異焉,悉還其豕。鴻不受而去,歸鄉里。
《後漢書·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》: 後到京師,受業太學,師事扶風班彪。好博覽而不守章句。 《後漢書·逸民列傳》: 後受業太學,家貧而尚節介,博覽無不通,而不為章句。 《高士傳·梁鴻》: 受業太學,博覽不為章句。 《太平御覽·貧上》: 到京師受業太學,博覽而不守章句。 《後漢書·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》: 後到京師,受業太學, 《後漢書·荀韓鍾陳列傳》: 聽受業太學。 《後漢書·黨錮列傳》: 少受業太學, 《後漢書·獨行列傳》: 後到京師,受業太學。 《後漢書·逸民列傳》: 少受業太學, 《後漢書·逸民列傳》: 後受業太學, 《太平御覽·交友二》: 范式嘗至京師,受業太學。 《太平御覽·貧上》: 到京師受業太學, 《太平御覽·敘逸民一》: 少受業太學, 《東觀漢記·梁鴻》: 梁鴻家貧而尚節,博覽無不通,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,曾誤遺火,延及他舍,乃尋訪燒者,問所失,悉以豕償之;其主猶以為少,鴻曰:「無他財,願以身居作。」主人許,因為執勤不懈。耆老見鴻非恆人,乃共責讓主人,而稱鴻長者,於是始敬異,悉還其豕。鴻不受,乃去。 《後漢書·逸民列傳》: 家貧而尚節介,博覽無不通,而不為章句。學畢,乃牧豕於上林苑中。曾誤遺火延及它舍,鴻乃尋訪燒者,問所去失,悉以豕償之。其主猶以為少。鴻曰:「無它財,願以身居作。」主人許之。因為執勤,不懈朝夕。鄰家耆老見鴻非恆人,乃共責讓主人,而稱鴻長者。於是始敬異焉,悉還其豕。鴻不受而去, 《高士傳·梁鴻》: 受業太學,博覽不為章句。學畢,乃牧豕上林死中。曾誤遺火,延及他舍,鴻乃尋訪燒者,問其所去失,悉以豕償之。其主猶為少,鴻又以身居作,執勤不懈。鄰家耆老見鴻非恒人,乃共責讓主人,而稱鴻長者。於是始敬異焉,悉還其豕,鴻不受而去。歸鄉里, 《藝文類聚·豕》: 梁鴻家貧而尚節,博覽無不通,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,曾誤遺火,延及他舍,乃尋訪燒者,問所失,悉以豕償之,其主猶以為少。鴻曰:無他財,願以身居作,主人許,因為執勤不懈,耆老見鴻非恆人,乃共責讓主人,而稱鴻長者,於是始敬異,悉還其豕,鴻不受,乃去。 《太平御覽·牧》: 牧豕上林苑中。曾誤遺失火,延燒及他舍。鴻乃尋訪燒者,問所失去,悉以豕償之,其主者猶以為少。鄰家耆老見鴻非常人,乃共責讓。主人於是始敬異焉,悉還豕,鴻不受。 《後漢書·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》: 好博覽而不守章句。 《後漢書·吳延史盧趙列傳》: 好研精而不守章句。 《後漢書·逸民列傳》: 博覽無不通,而不為章句。 《高士傳·梁鴻》: 博覽不為章句。 《太平御覽·貧上》: 博覽而不守章句。 《太平御覽·借書》: 好博覽而不守章句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一》: 博覽無不通。 《東觀漢記·梁鴻》: 博覽無不通, 《後漢書·逸民列傳》: 博覽無不通, 《藝文類聚·豕》: 博覽無不通, 《東觀漢記·梁鴻》: 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,曾誤遺火,延及他舍,乃尋訪燒者,問所失,悉以豕償之;其主猶以為少, 《後漢書·逸民列傳》: 乃牧豕於上林苑中。曾誤遺火延及它舍,鴻乃尋訪燒者,問所去失,悉以豕償之。其主猶以為少。 《高士傳·梁鴻》: 乃牧豕上林死中。曾誤遺火,延及他舍,鴻乃尋訪燒者,問其所去失,悉以豕償之。其主猶為少, 《藝文類聚·火》: 梁鴻,牧豕長安上林苑中,失火,延人家,問所燒財物,悉推豕償之,其主言少, 《藝文類聚·豕》: 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,曾誤遺火,延及他舍,乃尋訪燒者,問所失,悉以豕償之,其主猶以為少。 《太平御覽·牧》: 牧豕上林苑中。曾誤遺失火,延燒及他舍。鴻乃尋訪燒者,問所失去,悉以豕償之,其主者猶以為少。 《太平御覽·火上》: 梁鴻牧豕長安上林苑中。失火,延及人家。問所燒財物,悉推豕償之。其主言少, 《東觀漢記·梁鴻》: 問所失,悉以豕償之;其主猶以為少,鴻曰:「無他財,願以身居作。」 《後漢書·逸民列傳》: 問所去失,悉以豕償之。其主猶以為少。鴻曰:「無它財,願以身居作。」 《高士傳·梁鴻》: 問其所去失,悉以豕償之。其主猶為少,鴻又以身居作, 《藝文類聚·火》: 問所燒財物,悉推豕償之,其主言少,鴻願以身作, 《藝文類聚·豕》: 問所失,悉以豕償之,其主猶以為少。鴻曰:無他財,願以身居作, 《太平御覽·牧》: 問所失去,悉以豕償之,其主者猶以為少。 《太平御覽·火上》: 問所燒財物,悉推豕償之。其主言少,鴻愿以身傭作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