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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Hou Han Shu -> 列传 -> 东夷列传 -> 20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无大君长,其官有侯、邑君、三老。耆旧自谓与句骊同种,言语法俗大抵相类。其人性愚悫,少嗜欲,不请饨。男女皆衣曲领。其俗重山川,山川各有部界,不得妄相干涉。同姓不昏。多所忌讳,疾病死亡,辄捐弃旧宅,更造新居。知种麻,养蚕,作绵布。晓候星宿,豫知年岁丰约。常用十月祭天,昼夜饮酒歌舞,名之为“舞天”。又祠虎以为神。邑落有相侵犯者,辄相罚,责生口牛马,名之为“责祸”。杀人者偿死。少寇盗。能步战,作矛长三丈,或数人共持之。乐浪檀弓出其地。又多文豹,有果下马,海出班鱼,使来皆献之。
《后汉书·东夷列传》: 其俗重山川,山川各有部界,不得妄相干涉。同姓不昏。多所忌讳,疾病死亡,辄捐弃旧宅,更造新居。知种麻,养蚕,作绵布。晓候星宿,豫知年岁丰约。常用十月祭天,昼夜饮酒歌舞,名之为“舞天”。又祠虎以为神。邑落有相侵犯者,辄相罚,责生口牛马,名之为“责祸”。杀人者偿死。少寇盗。能步战,作矛长三丈,或数人共持之。乐浪檀弓出其地。 《三国志·濊传》: 其俗重山川,山川各有部分,不得妄相涉入。同姓不婚。多忌讳,疾病死亡輙捐弃旧宅,更作新居。有麻布,蚕桑作緜。晓候星宿,豫知年岁丰约。不以诛玉为宝。常用十月节祭天,昼夜饮酒歌舞,名之为舞天,又祭虎以为神。其邑落相侵犯,輙相罚责生口牛马,名之为责祸。杀人者偿死。少寇盗。作矛长三丈,或数人共持之,能步战。乐浪檀弓出其地。 《后汉书·东夷列传》: 同姓不昏。多所忌讳,疾病死亡,辄捐弃旧宅,更造新居。知种麻,养蚕,作绵布。晓候星宿,豫知年岁丰约。常用十月祭天,昼夜饮酒歌舞,名之为“舞天”。又祠虎以为神。邑落有相侵犯者,辄相罚,责生口牛马,名之为“责祸”。杀人者偿死。少寇盗。能步战,作矛长三丈,或数人共持之。乐浪檀弓出其地。 《三国志·濊传》: 同姓不婚。多忌讳,疾病死亡輙捐弃旧宅,更作新居。有麻布,蚕桑作緜。晓候星宿,豫知年岁丰约。不以诛玉为宝。常用十月节祭天,昼夜饮酒歌舞,名之为舞天,又祭虎以为神。其邑落相侵犯,輙相罚责生口牛马,名之为责祸。杀人者偿死。少寇盗。作矛长三丈,或数人共持之,能步战。乐浪檀弓出其地。 《太平御览·朝鲜》: 同姓不婚,多忌讳。每疾病死亡,辄捐弃旧宅,更作新居。布麻蚕绵,饮食亦有俎豆。晓侯星宿,豫知年岁丰约。嫁娶丧葬之法,有似勾丽。不以珠玉为宝。常用十月节祭天,昼夜饮酒歌舞,名为“舞天”。又祭虎,以为神。其邑落相侵犯,辄相罚,责生口牛马,名之曰:“责祸”。杀人者偿死。少寇盗。能步斗,作矛长三丈,至战时,数人共持之。乐浪檀弓,出其地。 《国语·晋语四》: 同姓不婚, 《后汉书·东夷列传》: 同姓不昏。 《太平御览·朝鲜》: 同姓不婚, 《后汉书·东夷列传》: 常用十月祭天,昼夜饮酒歌舞,名之为“舞天”。又祠虎以为神。 《三国志·濊传》: 常用十月节祭天,昼夜饮酒歌舞,名之为舞天,又祭虎以为神。 《太平御览·祭礼下》: 濊南国常用十月祭,氏民昼夜饮酒歌舞,名之为舞天。又祭虎以为神。 《太平御览·朝鲜》: 常用十月节祭天,昼夜饮酒歌舞,名为“舞天”。又祭虎,以为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