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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書 -> 後漢書 -> 志 -> 百官三 -> 34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御史中丞一人,千石。本注曰:御史大夫之丞也。舊別監御史在殿中,密舉非法。及御史大夫轉為司空,因別留中,為御史臺率,後又屬少府。治書侍御史二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選明法律者為之。凡天下諸讞疑事,掌以法律當其是非。侍御史十五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察舉非法,受公卿群吏奏事,有違失舉劾之。凡郊廟之祠及大朝會、大封拜,則一人監威儀,有違失則劾奏。
《漢書·成帝紀》: 御史大夫為大司空, 《漢書·哀帝紀》: 御史大夫彭宣為大司空, 《漢書·雋疏于薛平彭傳》: 遷御史大夫,轉為大司空, 《漢書·薛宣朱博傳》: 以御史大夫何武為大司空, 《漢書·薛宣朱博傳》: 今更為大司空, 《漢書·薛宣朱博傳》: 何武為大司空, 《漢書·何武王嘉師丹傳》: 武更為大司空, 《漢書·何武王嘉師丹傳》: 即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。 《前漢紀·孝成皇帝紀四》: 御史大夫何武更為大司空。 《前漢紀·孝哀皇帝紀下》: 御史大夫彭宣為大司空。 《後漢書·百官三》: 及御史大夫轉為司空, 《太平御覽·司徒上》: 御史大夫為司空, 《後漢書·百官三》: 治書侍御史二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選明法律者為之。凡天下諸讞疑事,掌以法律當其是非。 《太平御覽·持書侍御史》: 持書御史,秩百石,掌選明法律者為之。天子疑獄,以法律讞是非, 《東觀漢記·百官表》: 治書侍御史、 《後漢書·李王鄧來列傳》: 持書侍御史龔調, 《後漢書·百官三》: 治書侍御史二人, 《三國志·陳羣傳子泰》: 為治書侍御史, 《三國志·高柔傳》: 以柔為治書侍御史, 《三國志·王觀傳》: 召觀為治書侍御史, 《太平御覽·總敘尚書郎》: 其以沖為治書侍御史。 《太平御覽·職官部二十四》: 持書侍御史 《太平御覽·持書侍御史》: 持書侍御史不復平議讞, 《太平御覽·持書侍御史》: 召觀為治書侍御史, 《太平御覽·持書侍御史》: 尋為治書侍御史。 《太平御覽·持書侍御史》: 柳彧遷治書侍御史。 《太平御覽·持書侍御史》: 高祖大悅,擢拜治書侍御史, 《太平御覽·侍御史》: 劉藏器為侍御史, 《太平御覽·諫諍三》: 以高柔為治書侍御史。 《太平御覽·諫諍四》: 治書侍御史柳彧復上奏切諫, 《太平御覽·雅樂中》: 命治書侍御史李諤, 《太平御覽·律令下》: 劉行本為侍御史, 《太平御覽·笞》: 劉行本為治書侍御史, 《太平御覽·杖》: 治書侍御史柳彧等諫, 《太平御覽·銀》: 治書侍御史權萬紀上言: 《後漢書·百官三》: 掌察舉非法,受公卿群吏奏事,有違失舉劾之。凡郊廟之祠及大朝會、大封拜,則一人監威儀,有違失則劾奏。 《太平御覽·侍御史》: 掌察非法,受公卿群吏奏事,有違失者舉劾之。凡郊廟及大拜則一人監威儀,有違失者則劾奏。 《後漢書·百官三》: 掌察舉非法, 《後漢書·百官四》: 察舉非法, 《太平御覽·侍御史》: 掌察非法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