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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學 -> 黃帝內經 -> 靈樞經 -> 本輸 -> 12 - 相似段落[詳細說明]
大腸上合手陽明,出于商陽,商陽,大指次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本節之前二間,為滎;注于本節之後三間,為俞;過于合谷,合谷,在大指岐骨之間,為原;行于陽溪,陽溪,在兩筋間陷者中也,為經;入于曲池,在肘外輔骨陷者中,屈臂而得之,為合。手陽明也。
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小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前谷,前谷,在手外廉本節前陷者中也,為滎;注于後溪,後溪者,在手外側本節之後也,為俞;過于腕骨,腕骨,在手外側腕骨之前,為原;行于陽谷,陽谷,在銳骨之下陷者中也,為經;入于小海,小海,在肘內大骨之外,去端半寸,陷者中也,伸臂而得之,為合。手太陽經也。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大指次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本節之前二間,為滎;注于本節之後三間,為俞;過于合谷,合谷,在大指岐骨之間,為原;行于陽溪,陽溪,在兩筋間陷者中也,為經;入于曲池,在肘外輔骨陷者中,屈臂而得之,為合。手陽明也。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手小指次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液門,液門,小指次指之間也,為滎;注于中渚,中渚,本節之後陷者中也,為俞;過于陽池,陽池,在腕上陷者之中也,為原;行于支溝,支溝,上腕三寸兩骨之間陷者中也,為經;入于天井,天井,在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,為合,屈肘而得之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小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前谷,前谷,在手外廉本節前陷者中也,為滎;注于後溪,後溪者,在手外側本節之後也,為俞;過于腕骨,腕骨,在手外側腕骨之前,為原;行于陽谷,陽谷,在銳骨之下陷者中也,為經;入于小海,小海,在肘內大骨之外,去端半寸,陷者中也,伸臂而得之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大指次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本節之前二間,為滎;注于本節之後三間,為俞;過于合谷,合谷,在大指岐骨之間,為原;行于陽溪,陽溪,在兩筋間陷者中也,為經;入于曲池,在肘外輔骨陷者中,屈臂而得之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小趾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通谷,通谷,本節之前外側也,為滎;注于束骨,束骨,本節之後陷者中也,為俞;過于京骨,京骨,足外側大骨之下,為原;行于昆侖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手小指次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液門,液門,小指次指之間也,為滎;注于中渚,中渚,本節之後陷者中也,為俞;過于陽池,陽池,在腕上陷者之中也,為原;行于支溝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小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前谷,前谷,在手外廉本節前陷者中也,為滎;注于後溪,後溪者,在手外側本節之後也,為俞;過于腕骨,腕骨,在手外側腕骨之前,為原;行于陽谷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大指次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本節之前二間,為滎;注于本節之後三間,為俞;過于合谷,合谷,在大指岐骨之間,為原;行于陽溪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大趾之端,及三毛之中也,為井木;溜于行間,行間足大趾間也,為滎;注于太沖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小趾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通谷,通谷,本節之前外側也,為滎;注于束骨,束骨,本節之後陷者中也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小趾次趾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俠溪,俠溪,足小趾次趾之間也,為滎;注于臨泣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大趾內次趾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內庭,內庭,次趾外間也,為滎;注于陷谷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手小指次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液門,液門,小指次指之間也,為滎;注于中渚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小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前谷,前谷,在手外廉本節前陷者中也,為滎;注于後溪,後溪者,在手外側本節之後也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大指次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本節之前二間,為滎;注于本節之後三間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手中指之端也,為井木;流於勞宮,勞宮掌中中指本節之內間也,為滎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大趾之端,及三毛之中也,為井木;溜于行間,行間足大趾間也,為滎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小趾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通谷,通谷,本節之前外側也,為滎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小趾次趾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俠溪,俠溪,足小趾次趾之間也,為滎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大趾內次趾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內庭,內庭,次趾外間也,為滎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手小指次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液門,液門,小指次指之間也,為滎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小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前谷,前谷,在手外廉本節前陷者中也,為滎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大指次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本節之前二間,為滎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手大指端內側也,為井木;溜于魚際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大趾之端,及三毛之中也,為井木;溜于行間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大趾之端內側也,為井木;溜于大都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小趾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通谷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小趾次趾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俠溪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大趾內次趾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內庭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手小指次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液門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小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前谷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大指次指之端也,為井金;溜于本節之前二間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手大指端內側也,為井木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手中指之端也,為井木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大趾之端,及三毛之中也,為井木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大趾之端內側也,為井木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小趾之端也,為井金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小趾次趾之端也,為井金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足大趾內次趾之端也,為井金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手小指次指之端也,為井金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小指之端也,為井金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大指次指之端也,為井金; 《黃帝內經·骨空論》: 足小指次指間灸之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小指次指之間也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手小指次指之端也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大指次指之端也, 《黃帝內經·邪氣藏府病形》: 及手小指次指之間熱, 《黃帝內經·經脈》: 起於大指次指之端,循指上廉, 《黃帝內經·經脈》: 起於大趾之端,循趾內側白肉際, 《黃帝內經·經脈》: 起於小指之端, 《黃帝內經·經脈》: 起於小趾之下, 《黃帝內經·經脈》: 起於小指次指之端, 《黃帝內經·經筋》: 起於小指次指, 《黃帝內經·經筋》: 起於大指之端內側, 《黃帝內經·經筋》: 起於小指之下, 《黃帝內經·經筋》: 起於大指之上, 《黃帝內經·經筋》: 起於小指之上, 《黃帝內經·經筋》: 起於小指次指之端, 《黃帝內經·經筋》: 起於大指次指之端, 《黃帝內經·經筋》: 起於大指之上,循指上行, 《黃帝內經·經筋》: 起於小指之內側, 《黃帝內經·營氣》: 還注小指次指之端, 《黃帝內經·衛氣》: 在小指次指之間上二寸, 《黃帝內經·邪客》: 出於大指之端,內屈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滎;注于太淵,太淵魚後一寸陷者中也,為俞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滎;注于大陵,大陵掌後兩骨之間方下者也,為俞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滎;注于太沖,太沖行間上二寸陷者之中也,為俞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滎;注于太白,太白腕骨之下也,為俞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滎;注于太溪,太溪內踝之後跟骨之上陷中者也,為俞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滎;注于束骨,束骨,本節之後陷者中也,為俞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滎;注于臨泣,臨泣,上行一寸半,陷者中也,為俞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滎;注于陷谷,陷谷者,上中指內間上行二寸陷者中也,為俞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滎;注于中渚,中渚,本節之後陷者中也,為俞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滎;注于後溪,後溪者,在手外側本節之後也,為俞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滎;注于本節之後三間,為俞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商丘內踝之下陷者之中也,為經;入于陰之陵泉,陰之陵泉,輔骨之下陷者之中也,伸而得之,為合。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在銳骨之下陷者中也,為經;入于小海,小海,在肘內大骨之外,去端半寸,陷者中也,伸臂而得之,為合。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在兩筋間陷者中也,為經;入于曲池,在肘外輔骨陷者中,屈臂而得之,為合。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經;入于曲澤,曲澤,肘內廉下陷者之中也,屈而得之,為合。手少陰也。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經;入于曲泉,曲泉輔骨之下,大筋之上也,屈膝而得之,為合。足厥陰也。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經;入于陰之陵泉,陰之陵泉,輔骨之下陷者之中也,伸而得之,為合。足太陰也。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經;入于陰谷,陰谷,輔骨之後,大筋之下,小筋之上也,按之應手,屈膝而得之,為合。足少陰經也。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經;入于小海,小海,在肘內大骨之外,去端半寸,陷者中也,伸臂而得之,為合。手太陽經也。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經;入于曲池,在肘外輔骨陷者中,屈臂而得之,為合。手陽明也。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經;入于曲澤,曲澤,肘內廉下陷者之中也,屈而得之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經;入于曲泉,曲泉輔骨之下,大筋之上也,屈膝而得之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經;入于陰之陵泉,陰之陵泉,輔骨之下陷者之中也,伸而得之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經;入于陰谷,陰谷,輔骨之後,大筋之下,小筋之上也,按之應手,屈膝而得之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經;入于陽之陵泉,陽之陵泉,在膝外陷者中也,為合,伸而得之。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經;入于天井,天井,在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,為合,屈肘而得之;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經;入于小海,小海,在肘內大骨之外,去端半寸,陷者中也,伸臂而得之, 《黃帝內經·本輸》: 為經;入于曲池,在肘外輔骨陷者中,屈臂而得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