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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stories -> Shiji -> 列传 -> 李斯列传 -> 22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
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 《群书治要·列传》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,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,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。贤明之主也。可不察邪。 《管子·明法解》: 臣主之分明,上下之位审, 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: 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 《群书治要·列传》: 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 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: 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 《群书治要·列传》: 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 《群书治要·发蒙》: 羣臣莫敢不尽力竭智矣。